培育人才要讲究策略

2014-05-29 00:20冯兆海王笃斌
成才之路 2014年11期
关键词:桓公鲍叔义理

冯兆海 王笃斌

《吕氏春秋·用民》开篇就讲“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就是说:凡用民众,以道义为至要,其次才是使用赏罚——这,耐人寻味。倘不以道德为先导使明义理而滥施赏罚,则必事与愿违。育人之道有似于此。

我曾教特岗教师用奖赏以鼓励孩子完成作业,她却每人给了一个苹果,好在只是七个人的小班。结果是吃了果,次日,全都没完成作业。还有一位教师,因一名留级生总不完成作业而常以惩罚相加,以至于这学生发誓:“我今天如果不完成作业,就是驴粪蛋子,是小狗!”但第二天,竟一字未写。这真使人有些困惑或无奈,也引人深思。前者,是不分功过而遍施,是滥赏。既然谁都有份,做不做都有赏,又何必用功?后者,频施惩罚谓滥罚。

赏罚本身是没有问题的,赏功罚过、赏善罚恶、褒奖问责,自古有之,有何不可?商鞅有立柱之赏而秦强,管仲用严明之法而齐霸。公赏罚以定干戈,用仁义以治天下。因时而用,或者兼容,天下可因之治平。但是,重要的是赏罚有度,而不失义理,而且首先要明理。赏所不当赏,滥赏无果,莫如不赏;滥罚复加,惩罚无度,适得其反。赏因罚而建功,罚用赏而见用。即有批评的表扬更有效,有奖励的惩罚更管用。无论是赏还是罚,抑或赏罚兼用,明理都是首要的。国家在用法之先,颁布宪令,要做法制宣传,就是这个意思。

管仲治齐国有功,桓公必先赏鲍叔,曰“使齐国得管子者,鲍叔也。”是为荐贤之功,桓公可谓知行赏。使知所以赏,所以罚,使知荣辱道义……乃治国用民安邦之道也。学生的行为规范——尤其是学习的督导,也有似于此,以思想品德教育为先导,而后行奖惩,才是正途。

《用民》篇中还讲了:一个宋国人取道远行,而其马不前行,便杀之投水;又继续赶路,但换了马仍不肯前进,复杀之投水。如此再三,即使有造父驯马的威严,不过如此。但却无造父驭马之道而徒逞其威,对于驭马又有何益处呢?

驭马当循其道,不能徒逞其威;治国用民有法可依,不能仅凭其赏;督导学生与驾驭之道相似,也要有方法,不能滥施赏罚,要明德知理。儒家行教化,施礼让仁义;法家用法制,讲严明赏罚。民未赏而向善,未罚而知敬,帝尧化民之道也。即为“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也。教育学生也首先要有正确的引领,于“知、情、信、义”等用功,必明义理而导行。否则,仅凭奖赏来刺激,遍赏、滥赏则必效果渐失;或者单靠惩罚以督促,而忽略情感、品质、动机、志趣等因素,使学生动辄得咎,每日或闻雷霆之怒,或受惩罚乃至肢体之苦,且不说产生什么“滚刀肉”而“刀枪不入”,谁能保证不生出什么变故?

因此,用赏施罚当以道义为首要,使之罚而无怨,赏而愈奋,心悦诚服。

(吉林省蛟河市漂河九年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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