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阿拉善盟委委员 统战部长 靳生瑞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现行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解决就业、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家经济实力、满足人民需要以及增加社会投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阿拉善盟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成立并快速发展,取得了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的显著成就。阿拉善盟的非公有制经济也是从无到有、由弱变强、自单一生存型发展为多元发展型,并最终成为支撑经济增长、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经济工作的“两个毫不动摇” 之一就是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中的“三个着力于”之一就是要“着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当前我们党和国家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主要是结合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阿拉善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和建议。
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规模不断壮大。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报告,截止2012年底,全国实有各种市场主体达到5459.77万户,注册出资总额85.62万亿元。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5189.05万户,占市场主体总数的95%以上,注册出资额44.91万亿元,占注册出资总额的52.45%。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规模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12年底,全国实有企业1366.6万户(含分支机构),比上年底增长9.06%,实有注册资本(金)82.54万亿元,比上年底增长14.24%。其中:私营企业1085.72万户,增长12.20%,注册资本(金)31.1万亿元,增长20.59%;个体工商户实有4059.27万户,比上年底增长8.06%,资金数额1.98万亿元,增长22.19%。
非公有制经济对发展的贡献逐年增强。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利润总额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1.6%,2012年达到1.82万亿,充分反映出非公有制经济巨大的发展潜力。非公有制经济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截至目前,超过60%的基础设施投入是由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完成的,非公有制经济为GDP贡献了超过60%的份额,创造了50%以上的税收收入,提供了超过80%的就业岗位,在吸纳新增就业方面甚至占到了90%以上的比重。非公有制经济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分布领域越来越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从最初的副食餐饮、商贸流通等传统第三产业,逐步向制造、能源等第二产业,农产品加工等第一产业以及物流、旅游、地勘等新型现代服务业转移、发展,几乎覆盖了所有产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报告,2012年,全国企业第一产业实有企业37.86万户,比上年底增长21.33%,占全国企业实有户数的2.77%;第二产业实有356.24万户,比上年底增长5.28%,占全国企业实有户数的26.07%;第三产业实有972.5万户,比上年底增长10.07%,占全国企业实有户数的71.16%。全国个体工商户在第一产业实有76.25万户,比上年底增长22.94%,占全国个体工商户实有总户数的1.88%;第二产业实有317.75万户,比上年底增长4.23%,占全国个体工商户实有总户数的7.83%;第三产业实有3665.27万户,比上年底增长8.13%,占全国个体工商户实有总户数的90.29%。虽然以上数据中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在三次产业的分布数据,但就非公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及具有的活力和潜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主要还是分布在第三产业。
总量规模和覆盖领域进一步扩大。截止2012年末,我盟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16619户,占全盟各类市场主体总数的96%以上。其中,私营企业2357家,比上年增长165.13%,累计注册资本达227.44亿元,比上年增长27.41%;个体工商户14222户,比上年增长18.98%,累计实有资金达到7.33亿元,比上年增长48.98%,从事第三产业的占到95.47%,从业人员累计为25119人,比上年增长18.1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325.23亿元,占全盟GDP总量的71.52%。
2012年年末市场主体产业分布情况汇总项目内资 私营 个体户数 所占比例 户数 所占比例 户数 所占比例合计 520 100.00%2357 100.00%14222 100.00%第一产业11 2.12% 133 5.64% 99 0.70%第二产业134 25.77% 719 30.50% 545 3.83%第三产业375 72.12% 1505 63.85% 13578 95.47%
2012年年末市场主体的产业分布图 单位:户
2012年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的产业分布情况汇总(单位:万元)项目内资 私营 个体注册资本所占比例注册资本所占比例注册资本所占比例合计 870867 100.00% 2274745 100.00%73436 100.00%第一产业66297 7.61% 66567 2.93% 3413 4.65%第二产业563148 64.67% 1055044 46.38% 3471 4.73%第三产业241422 27.72% 1153134 50.69% 66552 90.63%
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不断提升。阿拉善盟非公有制经济主题的数量和对GDP的贡献占有很大比例,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质量也就是提升了整体经济的发展质量。努力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着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科技含量,一批科技企业异军突起,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的排头兵。庆华、蒙能、北鑫等企业加快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向节约资源能源的循环经济发展;太清、新丰荣泰、至德等企业致力于太阳能、锂离子电池等新兴科技产业。“苁蓉”、“国邦”、“兰山”等品牌逐步打响。阿拉善盟非公有制经济步入持续、快速、健康、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经济社会贡献率持续增加。非公有制经济不仅是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和增长潜力的部分,而且,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方向,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至关重要。非公有制经济是阿拉善盟提升经济实力的主力军,是财政增收、人民致富的重要源泉,也是扩大就业的主渠道。2012年,非公有制经济为阿拉善盟GDP增长贡献了70%以上的份额;上缴税金40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6%,占税收收入的92.7%;吸纳了65%以上的城镇就业人员和全部农牧区转移劳动力。一大批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参与各项社会建设,投身慈善事业,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阿拉善盟非公有制经济有了一定发展,对GDP的贡献率超过70%,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90%,吸纳就业的作用非常显著。但是,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是50%,总增加值却达到7994亿元,阿拉善盟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325.23亿元只占到全区的4%,和区内其他盟市相比,阿拉善盟的非公有制经济数量规模较小,集约化程度不够,科技含量不高,产业雷同,投资领域单一,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缺乏长远发展的战略和眼光,管理、营销、专业技术等人才较匮乏,员工整体技术素质较低,生产经营方式粗放,存在重复盲目生产、追求短期利益的现象。笔者对造成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
(一)发展环境不优。阿拉善盟地处偏远,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滞后,水、电、路、气、讯等基本保障不够完善。办证、审批、年检等事项设置不尽合理,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政策宣传、信息传递、创业指导、技术咨询、法律支持不到位,政府引导服务力度不强。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三乱”、“以罚代管”等不良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存在,各类检查、验收频繁,不胜其扰,挫伤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性。
(二)融资渠道不畅。资金匮乏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首要制约瓶颈。一是非公有制经济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容易受客观环境影响,生命周期短,投资风险大;资金需求数量少、频次高,贷款管理成本较高;金融企业为防范风险,对贷款主体规模、固定资产、财务状况、信用程度等要求很高,多数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难以满足银行贷款的担保要求。二是受当前金融机构管理体制的制约,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主要是面对规模以上的大型企业,对中小微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支持力度不够;基层金融企业授信额度不足,不能满足大量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贷款需求。三是对金融企业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支持不够,信用担保机制不完善,融资服务体系不健全,一些经营灵活的民间金融企业发展不足。
(三)资源支撑不够。对于阿拉善盟这样地理位置偏远、基础条件薄弱、发展程度不充分的地区,丰富的土地、矿产等资源成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能够依靠的最大优势。目前,可供地方自主配置的资源权限受限,这一优势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四)自身发展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由于自身的发展特点,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人才培养、引进、培训和使用机制尚未建成,创新能力、吸纳高新技术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发展后劲不足。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受自身规模小、融资难、市场竞争力弱等因素影响,发展明显滞后。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就要立足我盟当前形势和发展实际,切实解决阻碍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一)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因地制宜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布局,从实际出发,布局适宜的区域非公有制经济。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到位。认真清理涉企“三乱”,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履行职能部门职责,改进行政服务,推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畅通政企、银企信息传递渠道,及时发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各级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增加信贷规模,为非公有制企业搭建融资平台。整合盟内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大担保基数,提高融资额度。引导和帮助中小微非公有制企业做好信用评级,提升企业融资担保能力。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企业,提高金融机构全盟覆盖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的积极作用。
(三)继续抓好招商引资。紧紧围绕我盟优势产业,立足产业的调整、转型、升级、延伸,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拓展招商引资领域,强化招商引资服务,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率、开竣工率和资金到位率,不断扩大我盟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规模。
(四)着力强化企业能力。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水平,决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质量。按照非公有制企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帮助企业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引导非公企业增强发展能力,调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培训平台,对非公有制企业各类人员实施培训,着力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整体的能力素质,强化非公企业创新能力和品牌意识,提高非公企业信用资质水平,引导企业培育自己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竞争力。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提高专业人才生活待遇,改善专业人才工作生活条件,重奖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鼓励家乡外出人才返乡创业,着力解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为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五)努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园区建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向园区集聚,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引导骨干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支持,围绕上下游产业链,与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建立稳定的产、供、销及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吸引更多中小微企业入驻园区,实现规模化经营。
(六)全力争取资源支持。立足阿拉善盟地广人稀、资源丰富的实际,用足、用活、用好现有资源,争取多方支持,努力扩大资源配置自主权限,最大效率地发挥资源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
(七)重点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5%,进出口总额占比也达到60%以上,提供75%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且我国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把非公有制经济比作一个完整的肌体,大型非公有制企业就是骨架,而中小微企业则是肌理,在扶持发展大型企业的同时,切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才能塑造一个完美健康的肌体。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经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法律支持政策。在落实好《中小企业促进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着手出台和健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通过明确发展中小微企业的基本方针,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战略地位,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使其经营管理走上法制化、现代化之路。二是组织支持政策。可考虑设置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明确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职能职责,作为全社会中小微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为中小微企业制定相关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等。建立和规范专门指导、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行业性或区域性或半官半民的协会等组织,引导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经济支持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支持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就是要采取税收优惠、财政奖励、政府采购倾斜、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构建多层次风险投资体系等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经济支持手段。四是社会化支持政策。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引导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鼓励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建立相应的信息咨询机构、科技情报中心和经济信息中心,构建信息支持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信息服务。由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牵头,设立专门的中介组织或机构,在咨询、信息提供、企业诊断、经营指导、人才培训等方面为中小为企业提供服务。构建人力资源支持体系,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按照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要求,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托大型企业,加强与大型企业的合作,引导中小微企业集群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