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成本的认识分歧与我国的政策选择

2014-05-20 09:51李玉峰
中州学刊 2014年3期
关键词:内部化文明成本

李玉峰

摘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环境成本的约束来保护环境,是解决生态问题的重要手段。但对于如何认识环境成本,人们的观点却各不相同。庇古提出了外部性理论,论证了通过外部成本内部化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案。以戴利、霍肯为代表的自然资本论者通过“把自然内化于经济”的论述超越、修正了外部成本内部化理论。福斯特、萨卡等生态社会主义者则认为,把环境纳入商品经济循环的企图只能导致灾难性后果,只有“超越盈亏底线”才能真正解决环境问题。环境成本的认识分歧为我们全面客观地认识市场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地位和作用,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我们应从中国实际出发,建立生态文明研究的新范式;积极运用市场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直面市场在环境领域的失灵;在突出市场作用的同时立足国情,从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属性出发来推进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坚持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的管制。

关键词:环境成本;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3-0078-05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建立起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等体制机制,通过环境成本的约束来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然而,对于如何认识和处理环境成本问题,人们给出的答案却不尽一致。外部成本内部化、把自然内化于经济,以及超越盈亏底线,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三种回答。

一、“外部成本内部化”与“把自然内化于经济”

在亚当·斯密发表《国富论》后的很长时期内,人们对“看不见的手”的理论深信不疑。然而,经济发展的实践却日益表明,市场调节也存在着诸多缺陷,环境问题就是“市场失灵”的一种典型表现。由于环境污染者往往不会考虑或补偿污染造成的损失,而其他社会成员又不可能避免污染所带来的损失,因而,环境污染的成本最终只能由全体社会成员,乃至子孙后代来承担支付。环境问题的产生表明,“看不见的手”并非总是有效率的,斯密关于“理性经济人”仅仅通过市场机制就可以既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又在同时能够增进全社会利益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也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庇古系统阐述了其外部性理论,提出了通过外部成本内部化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案。

庇古提出,当社会净边际产品的价值与私人净边际产品的价值相等时,意味着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但在现实中,二者却总是发生背离,以致出现了外部性现象。究其实质,在于“一个人A在向另一个人B提供某种有偿服务时,会附带地也向其他人(并非同类服务的生产者)提供服务或给其他人造成损害,但却无法从受益方获取报酬,也无法对受害方给予补偿”①。他以灯塔、私人花园、交通、污染等为例,将外部性区分为正的外部性(外部经济)和负的外部性(外部不经济)。在对如何解决外部性的思考中,庇古提出,由于外部性产生于向签约者以外的人提供的服务或给他们造成的损害,因而不可能通过改进生产方法等途径得到解决。只有通过外部成本内部化,即国家通过奖励金和征税等形式来鼓励或限制某一领域的投资,才能消除该领域私人与社会净边际产品价值的背离现象。对于环境破坏者而言,就是要通过征税的方式将外部成本内部化,通过影响其决策,实现保护环境、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但在同时,庇古也强调,当受影响的个人之间关系高度复杂时,需要运用某些官方控制手段,而生态环境就在此之列。

庇古的外部成本内部化理论,强化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方案。不论从历史上来看,还是在现实实践中,庇古的理论政策都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同时,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所带来的新变化,也对其不断提出新的挑战。20世纪60年代后,在对“政府失灵”的探讨中,罗纳德·科斯等提出了市场能够比政府更好地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的观点。

科斯认为,通过征税等政府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是不合适的,因为这往往使必须做出选择的本质变得含混不清。他认为,“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②,对所要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特征的强调,使科斯特别注重产权的重要性,并由此入手阐述了外部性的解决问题。科斯提出,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无论产权归谁,都可以通过自由协商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政府的征税行为根本没有必要。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则需要通过比较不同产权归属所耗费的成本,选择可以避免较严重损害的那种方案。他认为,“直接的政府管制并不必然带来比由市场和企业更好的解决问题的结果。但同样也不能认为这种政府行政管制不会导致经济效率的提高”③。这样一来,在外部性内部化的方式上,市场几乎获得了政府同样的地位。政府税收和污染权交易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并存,对此做出了最好的说明。

科斯重申了“市场是完美的”观点,但其侧重点显然不是否定外部成本的内部化,而是强调市场是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的一种更好的选择。相比之下,赫尔曼·戴利、保罗·霍肯等自然资本论者则是侧重于对外部成本内部化本身的批判。基于不同的认识角度,这种批判既可以看作是对外部成本内部化的否定,也可以看作是对它的修正或超越。

从作为否定的批判来看,最为直观的表现为用“把自然内化于经济”代替了外部成本内部化。戴利等人认为,当地球对于生命的承载能力等都被当作外部问题来处理时,意味着现有的理论框架已无法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运用一个崭新的视野来解读环境问题成为必然选择。他们提出,在正统经济学那里,经济被看成是交换价值的一个孤立循环流程,与周围的环境没有物质或能量交换。也就是说,经济增长独立于环境之外。然而,事实却是经济增长要从环境中提取原材料,并向环境排放废物。显然,“环境并不是生产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因素,而是‘包容、供应和支持整个经济的一个外壳”④,是与人力资本、金融资本、加工资本相并列的自然资本。因此,环境成本原本就存在于经济增长的代价之中,而不是一个外部成本内部化问题。

从作为修正和超越的批判来看,主要体现在自然资本论者既坚持运用征税、污染权交易的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但在同时又作出了新的阐释。戴利认为,通过庇古税或科斯的产权交易把外部成本内部化的办法在理论上很完美,但在实践中却难以行得通。这不仅是由于确切的外部成本不能精确计算出来,或把它归因于产生外部成本的一切活动,更为根本的在于他们没有真正把握环境与经济的关系,没有处理好经济规模、分配、配置三者的关系。戴利等人强调,规模和分配是资源配置的两个前提,但却不能由市场来解决,因而只有当它们从政治上得到解决之后,才能谈到利用征税、污染权交易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同时,基于对自然资本稀缺性和限制性的强调,戴利等人阐述了要从根本上修正税收和补贴系统的观点。在税收方面,提出应减少劳动及其所得税的征收,增加对污染、废弃物、碳燃料和资源利用项目的征税。在补贴方面,反对政府给资源流量补贴以刺激增长的做法,认为这些“不正当”的补贴“是低效生产及自然资本耗用的诱因,而非高效生产及自然资本之保护的动力”⑤,结果只能使环境和经济的状况更糟。

自然资本论“把自然内化于经济”的观点,否定、超越了外部成本内部化思想,反映了人们对环境对经济发展关系更为系统、深刻的认识,为有关环境保护、推进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当然,这种观点指导下的实践也存在着如何计算自然资本总量等几乎不可能解决的难题,甚至“自然资本”概念本身是否科学也还有待研究,但它无疑为我们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二、超越生态盈亏的底线

对比外部成本内部化和把自然内化于经济,尽管二者对如何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给出的答案各不相同,但它们都认为可以评估出环境价格,然后通过成本收益的比较来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实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然而,对于这些解决方案的有效性如何,理论界存在着诸多质疑之声。约翰·福斯特、萨拉·萨卡等生态社会主义者就提出,把环境纳入商品经济循环的企图只能导致灾难性后果,只有“超越盈亏底线”,让政府来调配环境物品的配置,才能真正地解决环境问题。具体来看,生态社会主义的理论批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从环境问题产生根源角度的分析。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曾经用“人类无机的身体”予以了形象概括,提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⑥。然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自然界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它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福斯特提出,环境问题的产生“既不能追溯到环境本身,也不能归结为市场失灵(市场机制的不完善),而是我们生活的基本社会经济体制出了问题”⑦。因此,也只有彻底变革资本主义,而不是在维护这种制度的前提下强调通过外部成本内部化,或者把自然内化于经济,才能真正解决环境问题,恢复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其次,从环境商品化角度的批驳。生态社会主义者提出了环境要素并非都可以转化为商品的观点,否定了那种认为通过把环境转化为商品,给自然以价格就能克服环境市场失灵的理论。福斯特认为,根据经济供求法则,自然并不是在市场上出售的商品,也不是根据消费者个人喜好规则组建起来的市场,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也不能成为私有财产。即使在资本主义这个以自我为中心、唯利是图的社会里,自然依然不可能分割为碎片被纳入有关价格体系中。因为对于自然而言,其内在价值并不可以简化成市场价值,也不能用于成本收益的分析。

同时,生态社会主义者还批驳了给环境定价的观点。乔治·蒙比尔特认为,给自然定价是一种破坏性的妄想,它把自然粉碎成了一堆数字,使它可以用钱来交换,这无异于把自然拱手送到了那些试图要破坏它的人的手中。⑧萨拉·萨卡从市场经济时间视野的有限性角度提出,自由市场价格只能反映当前存在的消费者对相对价格所发出的信号,而无法反映那些还没有出生的消费者对相对估价所发出的信号,因而,“要想为了子孙后代的利益而把完美无缺的生态世界留传给他们,市场价格机制是没有用的”⑨。福斯特指出了“快乐定价法”,和“偶然评估法”的固有缺陷,认为它们不可能给出环境的准确价格。其实,在自然环境的定价问题上,霍肯也认识到了其困难所在,认为“评估自然资本是一件困难的、无法做到精确的事情。……更鉴于这样的事实:即它没有任何代价的替代物,我们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那么,它就是无价之宝”⑩。总的来看,既然环境不可能商品化,而且即使可以商品化也因定价机制问题而不能准确给出其价格,因而无论是通过外部成本内部化,还是通过把自然内化于经济,显然都不可能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再次,围绕污染权展开的批驳,突出表现为对“公地的悲剧”和污染权及其交易的批判分析。无论是科斯还是戴利,抑或是霍肯,他们关于污染权界定的论述都与“公地的悲剧”密不可分,然而,伊恩·安格斯却通过剖析“公地的悲剧”指出,这个论断不仅缺乏有力的论据支撑,而且与实际不相符合。对于一个拥有田野及森林的社区来说,它有尽自己全力去保护这些资源的强烈动机,因为这些资源是整个群体未来生存的必要条件。对于资本家来说,其动机恰恰是相反的。因为他们如果不能将短期利润最大化,就不能够在市场上生存下去。因此,如果乙醇燃料可以比那些拥有百年历史的热带雨林带来更多更快的利润,一棵棵大树也会随之倒下。显然,在生态社会主义看来,环境产权私有化理论有着明显的瑕疵,其实践非但不能保护环境,反而成了加速破坏环境的工具。

针对基于科斯产权理论而提出的污染权及其交易问题,生态社会主义认为,污染权交易不可能解决污染问题,这种做法的实质无非就是借助产权概念把环境私有化,并把这种权利贴上价格标签在市场上买入和卖出。克里斯·朗格通过分析2008—2012年碳补偿市场的数据证明,碳补偿并不会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因为通过碳市场交易,在某个地方减少的排放量,被允许在另一个地方继续排放,因而总的结果是零。一份关于清洁发展机制(核心内容是允许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消额的转让与获得,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在非洲运作效果的报告也指出,清洁发展机制使整个非洲的环境更加恶化,而经营这些项目的跨国公司却从中得到了巨大利益。同时,这些跨国公司由于通过碳市场购买更多的排放量,因而可以在本国继续超标排放。显而易见,清洁发展机制既让落后国家成为环境灾难的受害者,又把它们变成导致灾难发生的罪犯。

当然,对于生态社会主义对污染权的批判,自然资本者也予以了回应。戴利认为通过实施可交易的污染权计划,不仅可以限制污染的总量,而且不需提供任何东西就可以得到公共税收,虽然这会给富人一些特权,“但富人总是有特权的,问题是这一计划究竟是增加还是减少了富人先前拥有的特权?应该说两种可能性都存在,但这是根源于对新资产所有权的最初分配,而非根源于权利的可交易性。”

三、理论纷争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启示及

我国的政策选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就是要改变那些不断累积生态环境问题的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形成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关系。外部成本内部化、把自然内化于经济和超越盈亏底线,对如何认识环境成本、解决环境问题作出的回答,清晰展示了不同理论范式在环境问题上的主要分歧,凸现了它们对市场手段能否解决环境问题的不同认识。这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环境问题,也为我们在比较各种观点的基础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有益的参考。

首先,从中国实际出发,建立生态文明研究的新范式。“外部成本内部化”与正统的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理论范式联系在一起,“把自然内化于经济”与把经济系统当作自然生态系统(环境)子系统的理论范式密不可分,“超越盈亏底线”则是从马克思主义视角认识环境问题的产物。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三种理论范式是最具代表性的分析环境问题的工具。然而,就任何一种理论范式而言,它们又都在理论或指导实践的层面上存在着缺陷和不足,而中国的国情使这些不足更为明显地表现出来。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资源有限、科技水平较为落后,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矛盾冲突严重。我国又是一个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要在社会主义与市场的有机结合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在这种特殊的国情下,显然直接套用上述任何一种理论范式都不能很好地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只有从中国实际出发,创新生态文明的研究范式,才能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其次,积极运用市场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直面市场在环境领域的失灵。“外部成本内部化”和“把自然内化于经济”关于市场能够解决环境问题的理论及其实践都证明,市场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工具。为此,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然也要改变现有生态文明体制下市场力量相对不足的缺陷,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以及环境产权交易制度等相关制度,把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贯彻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然而,理论和实践同样证明,市场在环境领域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主要表现为市场不能控制经济的规模或总量、市场难以给出自然环境的价格、市场主体通过“向前转嫁”或“向后转嫁”费用弱化成本约束、市场只能在短期内缓解环境问题等。尽管这些关于市场作用局限性的分析是针对资本主义市场而言,但它们无疑都具有一般性、普遍性的特征,同样会体现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因此,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止于在一般意义上突出市场的作用,建立生态补偿等相关制度,还在于如何认识和克服市场调节的局限性,让市场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同时,在突出市场作用时,还要立足国情,从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属性出发来推进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这个问题上,如何认识环境产权制度可以说是最好的例证。对于基于科斯产权理论建立的环境产权制度,“把自然内化于经济”和“超越盈亏底线”的理论都间接或直接地给予了否定。戴利提出,只有在通过社会对环境产权进行平等的初级分配之后,才进入市场再分配环境产权的阶段。福斯特等则从自然环境的属性、产权私有化的理论基础(即“公地的悲剧”)等角度出发,不仅直接否定了环境产权私有化的可能,而且指出了环境私有化的后果。这两种观点在环境产权问题上的共同指向,就是强调国有化或公有化对解决环境问题的意义。然而,对于他们来说,国有化或公有化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设想,但这种设想的实施在当代中国却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推进环境产权制度的创新,而不是简单照抄照搬资本主义国家相关制度,成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再次,坚持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的管制。强调市场在生态文明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等于否认政府对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意义。按照弗里德希·亨特布尔格等人的观点,即使是在使用市场经济手段来保护环境,或者是提倡在环境分配过程中确定财产权时,国家也在扮演着“善意的独裁者”的角色。他们提出,“外部效果内部化在实际实施时更像中央计划,而不像自由市场。国家必须先建立一个假设的市场机制,该机制以一定的技术和个人偏好为基础”。因此,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同样也要和注重市场手段一样,注重政府在环境领域中的作用。基于当前我国生态文明体制的现状,这种对行政手段的注重显然不是要扩大政府对环境的干预,而是减少行政手段的干预,以解决各部门职能交叉与权责不明问题,让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此外,科斯等关于政府在环境领域失灵的论述,也要求我们从中国实际出发,对如何发挥政府作用作出新的探索。

总的来看,由于环境问题是众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因而现有的任何解决手段都有其局限性,“外部成本内部化”等从环境成本角度进行的分析自然也不例外。但这丝毫不否定它们对环境问题分析的深刻性,也不影响它们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注释

①[英]庇古著,朱映等译:《福利经济学》上下卷,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96页。②③[美]罗纳德·科斯著,盛洪等译:《企业、市场和法律》,三联书店,1990年,第76、94页。④⑤[美]保罗·霍肯等著,王乃粒等译:《自然资本论》,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0年,第11、194页。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1页。⑦[美]约翰·贝拉米·福斯特著,耿建新等译:《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23页。⑧[英]George Monbiot:Putting a price on nature: a destructive delusion,http://climateandcapitalism.com/2011/06/07/putting-a-price-on-nature-a-destructive-delusion/.⑨[印]萨拉·萨卡著,张淑兰译:《生态社会主义还是生态资本主义》,山东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53页。⑩[美]保罗·霍肯等著,王乃粒等译:《自然资本论》,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0年,第6页。[加]Ian Angus:The Myth of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http://mrzine.monthlyreview.org/2008/angus250808.html.[英]Chris Lang:Do carbon offsets reduce emissions?,http://climateandcapitalism.com/2012/10/04/do-carbon-offsets-reduce-emissions/.[南非]Patrick Bond:The CDM Cannot Deliver the Money to Africa,http://climateandcapitalism.com/wp-content/uploads/sites/2/2012/04/CDM-Africa-Cannot-Deliver.pdf.[美]赫尔曼·戴利著,诸大建等译:《超越增长: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第75页。

责任编辑: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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