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贤龙,黄 夏,农英相,李紫伦,谭媛尹 ,唐小飞 ,李海波,磨敦华,黎伊宁
(1.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所,广西 南宁 530001;2.广西南宁中财软件有限公司,广西 南宁 530022)
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对食品安全的更高要求, 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对家畜产品进行可追溯管理, 被提上重要的日程。 发达国家的政府都很重视家畜产品的可追溯管理。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协定》 (WTO/SPS协定) 有关规定, 对畜禽标识及可追溯性的要求, 正逐步成为国际家畜产品市场新的技术壁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和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农业部第 67号令) 对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以及对家畜产品全程监管, 确保家畜产品安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可追溯管理工作有了法律保障[1]。
我国不少专家和学者都在研究家畜产品溯源问题提出了很多家畜产品溯源的技术和方法,如标签溯源技术[2-3]、同位素溯源技术[4]、虹膜特征技术[5]、DNA溯源技术[6]和3G技术[7]等,但由于多种原因,到目前为止,在各地全面实施的成功实例不多。我们根据广西当前的家畜饲养、运输、屠宰和家畜产品销售等模式,以及管理人员素质、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开发了本系统,该溯源方法是在加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管理、规范检疫员的检疫出证行为和屠宰场宰前标记家畜行为的基础上,通过动物产地检疫电子出证和家畜屠宰检疫电子出证技术将家畜宰前和宰后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信息进行对接,从而实现对家畜产品从家畜养殖场(或散养家畜所在地的乡镇、村委)到家畜产品销售市场全过程的追踪溯源,本系统的应用更便于家畜产品各个环节的检疫监管,更有效保障家畜产品的卫生质量与消费安全。
该溯源系统由证章标志账务管理系统、证章标志查询系统、家畜屠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动物产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和动物检疫溯源系统等5个子系统构成。(见图1)
图1 家畜检疫安全溯源系统各子系统的功能关系图
系统以C/S三层+B/S的方式架构搭建。为方便使用人员的操作,检疫证章账务管理子系统、家畜屠宰检疫电子出证子系统、动物产地检疫电子出证子系统等数据采集模块采用C/S三层架构,采用大家都非常熟悉的WINDOWS 操作界面;各子系统数据对接采用B/S架构进行设置,可直接在IE浏览器登录到系统的WEB服务器,对检疫证章查询子系统和动物检疫溯源子系统的数据查询和统计。
溯源系统的技术路线如下:
图2 家畜检疫安全溯源系统的技术路线
运行本溯源系统需要的硬件主要有:电脑、打印机、移动U盘(或移动硬盘)、上网设备、网络服务器。
本溯源系统具有如下功能:追溯家畜产品来源;对家畜和家畜产品的检疫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检测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合法性,快速查处非法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不法分子;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实行电子信息化全程监管;采用电子技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高工作效率; 自动统计生成各种相关台账记录和报表,确保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6.1 除了对家畜产品溯源外,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使用该溯源系统;
6.2 任何人不得修改、删除各子系统的资料,对录入错误的资料只能作废,不可修改也不可删除;
6.3 电子出证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按农业部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并通过电子出证子系统打印。严禁通过自行设置打印模板打印;
6.4 未经注册的电脑不能上传数据到动物检疫溯源子系统;
7.1 应用情况
目前为止,全区已有123个市、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使用该套系统管理动物检疫证章,占全区129个动物卫生监督所的95%;在全区135个县城以上的家畜定点屠宰场中,有30个屠宰场实施了电子出证,另有20个屠宰场将于近期实施电子出证;有5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将于近期实施电子出证;动物检疫溯源子系统于2012年7月投入试用,至2013年5月27日已接收了屠宰场上传的动物检疫溯源数据65.73万条(其中:检疫员检疫出证监管数据3.86万条,家畜产品溯源数据61.87万条)。
7.2 效果
7.2.1 建立了动物检疫安全溯源平台(网址:http://dwjysy.gxahi.com/index.aspx)
目前在实施家畜屠宰检疫电子出证的城区采购家畜产品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凭随货同行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证)上的动物产品溯源码、溯源网址和开证日期查询家畜产品来源。
7.2.2 为家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一是通过电子出证,防止不法分子通过使用假证假章将未经检疫的家畜调入屠宰场,同时提高了检疫工作质量,确保经检疫的家畜产品无规定的动物疫病;二是通过家畜产品溯源,震慑了使用违禁投入品饲养家畜的不法行为,进一步为家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8.1 存在问题
8.1.1 因动物产地检疫电子出证尚未全面开展,存在少数检疫员手工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够规范的情况,导致家畜产品溯源不准确;
8.1.2 少数家畜批发商没按要求对放在同一待宰栏的不同批次的家畜打标记或不按要求填写家畜批发单,导致家畜产品溯源不准确;
8.1.3 家畜屠宰检疫电子出证过程中对家畜产品分销出证等问题有待解决;
8.1.3 各子系统间的数据未实现通过互联网进行自动化传输。
8.2 解决办法
8.2.1 通过推进动物产地检疫电子出证解决检疫员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够规范问题;
8.2.2 通过加强管理,规范家畜批发商标记待宰家畜的行为及其填写家畜批发单的行为;
8.2.3 通过对各子系统的升级解决家畜产品分销出证、各子系统间数据的自动化传输等问题。
[1]陆昌华,王立方, 胡肄农,等.动物及动物产品标识与可追溯体系的研究进展[J].江苏农业学报,2009,25(1):197-202 .
[2]张涵, 李素彩.应用条码技术进行食品溯源的可行性分析[J].物流技术, 2006(1):25-27.
[3]臧明伍, 张迎阳, 韩凯,等.RFID技术在畜产品可追溯系统中的应用[J].肉类研究, 2007, 103(9):32-34.
[4]郭波莉, 魏益民.同位素溯源技术在食品安全中的应用[J].核农学报, 2006, 20(2):148-153.
[5]方超, 赵林度.基于虹膜识别的肉类食品可追溯系统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8, 18(7):11-18.
[6]程浩.畜产品安全控制与溯源技术研究的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 2007(13):169-170.
[7]熊本海、罗清尧.基于3G技术的生猪及其产品溯源移动系统的开发[C]// 中国农学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现代农业发展专家论坛论文集.北京:中国农学会,2011:8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