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伟
跨国并购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直接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在后危机时代,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都应该具备持续而广泛的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最大限度又最小成本地获取相对廉价的战略资源。虽然2008年爆发的世界金融危机阴影未散,但表现为全球经济衰退和市场萎缩的后危机时代却已经来临。一定数量的金融机构因巨额亏损而倒闭,证券市场波动极不正常,危机的影响开始向实体经济蔓延。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对照:2012年第3季度跨国并购呈现强势增长,并购案例共完成48起,披露金额的34起案例并购金额高达55.21亿美元,占本季度中国市场并购总额的53.4%。跨国并购案例数环比增长23.1%,同比增长高达128.6%。跨国并购交易总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比增长3.8%。
早在2008年5月,商务部就组织编写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对投资合作所在国(地区)有关的基本信息进行了介绍,并指出了我国企业在所在国(地区)业务往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包括所在国(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官方的统计数据以及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的情况,同时给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提示和建议[1]。半年之后,银监会又紧跟着出台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明确指出了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时发放并购货款将得到政策支持,这一政策成为我企业实施跨国并购的有力支撑。同年,《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继出台,对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程序以及强化引导服务等方面都作出了新的规定,而在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合并重组、自主创新和联合创新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2]。
在后危机时代,由于许多行业都受到了危机的冲击,其中企业所表现出来的市场价值被进一步低估,并购主体也从以往的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主,转向国企和民企同时出击的态势。这是因为,大型国有企业在资金储备和政府支持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所以在金融危机时期,其他类型企业还没有充分的实力参与企业所有权转移时,跨国并购主要是少数实力雄厚的超大型国有企业在唱主角[3]。而随着部分民营企业在危机过后的异军突起,加之融资成本的降低和政策的平等性趋向,跨国并购中就出现了民营企业这一新生的并购主体,跨国并购主体的多元化态势就此形成,尤其在2010年的第3、4季度到2012年的第1、2季度,跨国并购的规模和数额有明显的提升(附表)。
附表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季度分布(2010~2012)
而在后危机时代,跨国并购主体对风险表现出来的态度却不尽相同。大型国有企业因其实力强大,跨国并购频繁,抵御并购风险的能力也较强,并且在并购方向上,此类企业的跨国并购行为主要涉及海外矿产资源等上游行业[4];而实力相对有限的民营企业抵御并购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风险规避意识高于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并购相对谨慎,此类企业的跨国并购行为主要涉及加工制造等行业下游。
从危机时期的以石油化工行业为主,到了后危机时代,并购的行业指向逐渐蔓延到了机械、电力、医药、家电、金融等传统和新兴领域[5]。至此,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之旅更加宽泛,与此同时,国内分属不同行业的不同企业也开始跃跃欲试,在巨大的市场面前,他们开始了在全球市场发展的历程。不但如此,即使是在对能源行业的跨国并购中,我国企业也从以石油、天然气业为主,转向了对多种矿产资源的并购,尤其是在位于产业链上游的采矿业,跨国并购的比例也呈上升趋势。
由于跨国并购的发生一般是基于庞大资金的支持,因此导致垄断的可能性很高,同时,对东道国相关企业的并购行为,将直接影响到该国(地区)的产业发展,即便是促进了竞争,也会在这个过程中,挤压原有的市场份额,使本民族的产业面临外来的危机。因此,跨国并购又面临着东道国的第二道审查——反垄断法律。一般情况下,反垄断法律的审查过程和程序以及调查事项都很复杂,所耗费的审查时间也会很久。同时主并购企业还要配合审查部门做很多工作,此外还要了解该法律的所有规定,并在接受反垄断执法机构质询的时候,要对双方的敏感问题作出稳妥的答复,这样才能够尽量缩短审查时间,以最快的速度进入东道国市场。
大量失败的案例表明,我国企业实施跨国并购的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地面临政治风险的威胁,尤其当跨国并购行为涉及到东道国的战略利益和相关支撑性行业 (比如能源或资源行业、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行业等)发展时,被并购国政府或相关的机构会对其并购行为进行政治干预甚至阻挠。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各国(地区)的法律都在外资并购方面设立了相关的管制性规定,以此来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的良性发展。对我国而言,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企业资质的不断提升,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断巩固,一些别有用心的西方国家公然宣布将我国视为潜在的威胁,以此为由对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进行无理由干涉。而事实是,这个来源于政治的阻碍几乎是无法回避的。
对资产信息而言,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目标企业的账面价值变得更难衡量,并且更加难以准确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这是因为,在金融危机时期,目标企业的债务有了明显增加,在通过剥离资产或破产重组获取生存资本等动力的驱使下,目标企业往往会本能地隐瞒其债务水平。而这种行为是并购方不易察觉,也不易取证的,并最终导致目标企业的定价过高,是并购方多支出了部分价值或者使并购方的并购决策出现明显的失误。
要想提高跨国并购的成功率,除了前期的准备工作外,做好资源的整合也是并购的关键步骤。这是因为跨国并购行为涉及到不同国籍员工的利益,而这些员工的价值观和个性需求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建立基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文化认同,实现文化的国际化融合,是我国企业国际化文化管理的重要挑战。而另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在经济危机中面临困境、等着我国用现金去并购的海外企业,往往有着其根深蒂固、错综复杂的病因,这些症结并非通过跨国并购协议就能够完全解决。对收购方面的另一个考验是收购后各项资源的整合水平和能力,这不但涉及到文化的整合,还广泛地涉及到财务、人员和知识的整合,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在某个环节整合失败后让前面的并购功亏一篑。因此,跨国并购中的消化和吸收才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所在,为了真正获得并购的利益,就应该把并购目光放在品牌、技术、渠道和资源等作为并购战略的重点上,这样才能够提高跨国并购的主动性,增强并购中的主体地位。
为了保护跨国并购中我国企业的利益,应该尽快制订和完善相应的跨国并购法律法规体系,并以细则的形式加以发布,并且通过积极参与跨国并购国际规则的制订工作,将合理维护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利益问题纳入到双边或者多边投资保护协议中来,从制度和法律的层面维护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包括政府和驻外机构(部门),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的智力资源,为我国企业并购目标企业提供尽量完整的信息平台。积极培育和引导有关法律、会计、咨询等中介组织的介入,为我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提供规范的中介服务。
对目标国(地区)可能出现的政治风险有个清醒的认识,是跨国并购的一个基本前提。而我国企业现在的并购特征也容易因制度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使国外学术界、政界和传媒界将其纳入政治风险的范畴,因此,我国企业应将其作为跨国并购中的特殊规则加以对待,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进行跨文化的政治公关。与此同时,并购国政府也应发挥其特殊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帮助和促使国内企业主动淡化跨国并购的政治色彩,单纯的以商业行为视角进行海外投资。这样一来,多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能够将并购的政治风险降到最低。
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并购的动机决定并购信息获取的完整性。在目标企业的选择方面,如果出于进入国外市场或增强国外市场竞争力的目的,应该选取经营困难但发展潜力巨大的同行业企业;如果出于获取国外特定资产的目的,应该选取具有此类资产的企业,并且坚决放弃其他价值过低的部分;如果出于海外上市的目的,应该选取因危机的影响股价下跌有停牌危险的上市公司;如果只是出于投机的目的,应该选取那些价值被市场严重低估的企业。
在并购完成后,如果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方法都能够接受,就应该保持其现有的状态,以避免对目标企业的员工感情和工作积极性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但从长期发展的角度讲,这种暂时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不可能持久的,因为在任何一企业内部都不可能同时存在不同的制度和方法而不造成政策管理的混乱。此外,随着并购后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信息的传递和沟通方式以及管理方法和管理思维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原来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必然难以适应环境的需要。所以,跨国并购的后期还涉及到管理模式的变革,只有对原有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和创新,才能使并购企业在长期的战略选择和实施中稳健地行进。
[1]王海波,尹晓海.金融危机下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J].中国商贸,2010(10):209-210.
[2]李玉梅,桑百川.后金融危机时期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与控制[J].国际经济合作,2010(12):29-31.
[3]秦米源.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困境与对策[J].广西社会科学,2010(6):48-51.
[4]胡小龙,沈友华.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分析及应对[J].科技管理研究,2010(8):104-106.
[5]刘主光.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影响及其策略选择[J].经济问题探索,2010(1):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