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 锐,张 烨,陈 一,朴浩哲
MMP-2及MMP-9联合检测在脑胶质瘤中的诊断价值
隋 锐,张 烨,陈 一,朴浩哲*
(辽宁省肿瘤医院神经外科,辽宁沈阳110042)
目前,颅内最常见的恶性肿瘤是胶质瘤,该病的特点是其对人脑的侵袭性生长,由于其界限与正常脑组织相比不清晰,手术切除较困难,患者预后差。在脑胶质瘤漫长而复杂的侵袭性生长过程中,基质金属蛋白酶(matrix-metallo-proteinase,MMPs)起着关键性的作用[1]。MMPs由结缔组织细胞分泌而成,依靠蛋白酶家族ZN2+,降解细胞基底膜(ECM)和外基质,对肿瘤细胞的侵袭和转移有促进作用。笔者通过对120例脑胶质瘤标本和同期自愿参加的80例健康者采用免疫组织化学方法检测MMP-2及MMP-9的表达情况,分析其对脑胶质瘤的诊断价值。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0年1月-2012年12月在我院首次手术并经病理证实的脑胶质瘤标本120例作为胶质瘤组。其中男性82例,女性38例,年龄23-68岁,平均54.6±7.4岁。TNM分期,Ⅰ期32例,Ⅱ期38例,Ⅲ期29例,Ⅳ期21例,选择同期自愿参加的健康者80例作为健康组。
1.2 检测方法 采用免疫组织化学SP法进行检测:10%甲醛固定,石蜡包埋切片,每例标本切片5张。染色,二甲苯脱蜡及乙醇水化后孵育10min,水浴锅加热至95℃左右,约15 min,滴加鼠抗人MMP-2及MMP-9单克隆抗体,孵育2h,冲洗后滴加生物素标记的二抗,经DAB显色、苏木精复染并脱水,封片。选择磷酸盐缓冲液作为阴性对照,乳腺癌标本染色作为阳性对照。
1.3 判定标准[2]依据着色程度评分:①0分:基本不着色;②1分:淡黄色;③2分:棕黄色;④:3分:深棕色。采用高倍显微镜(×400)观察,每个标本观察5个视野,且每个视野均计数100个细胞,根据阳性细胞的百分比判断:<10%记为0分;10%-24%为1分;25%-49%为2分;50%-74%为3分,75%-100%为4分。强度评分×阳性率评分=免疫组化最终评分:(1):0分为(-);1-4分为(+);5-8分为(++);9-12分为(+++)。
1.4 统计学处理 运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分析处理所得数据,并计数资料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当P<0.05时,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2.1 MMP-2检测值的表达 如表1所示,MMP-2在健康组几乎不表达,胶质瘤组阳性率80.8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胶质瘤组MMP-2阳性率随病理分期的增高而增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MMP-2检测值比较(例,%)
2.2 两组MMP-9检测值比较 如表2所示,MMP-9在健康组阳性表达值为8.75%,胶质瘤组阳性率62.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胶质瘤组MMP-9阳性率随病理分期的增高而增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2 两组MMP-2得检测值(例,%)
胶质瘤侵袭性生长漫长,且涉及多个过程,肿瘤细胞侵袭的前提是细胞外基质的降解是,MMPs作为酶类家族系统,分为:间质胶原酶、胶原酶、基质溶解素和膜型金属蛋白酶四类。明胶酶又称为MMP-2,是以ECM中纤维粘连蛋白和Ⅳ、V型胶原为主要底物。Ⅲ、Ⅳ、V型胶原明胶和弹性蛋白等多种底物可被MMP-9降解[3]。人体内分布最广泛的是MMP-2和MMP-9,在肿瘤细胞的侵袭转移和突破基底膜屏障中作用显著,本研究也证实,MMP-2在健康组几乎不表达,胶质瘤组阳性率80.8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胶质瘤组MMP-2阳性率随病理分期的增高而增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MMP-9在健康组阳性表达值为8.75%,胶质瘤组阳性率62.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胶质瘤组MMP-9阳性率随病理分期的增高而增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他研究者[4]通过对78例石蜡包裹的脑胶质瘤组织和18例健康者进行检测发现:MMP-2及MMP-9联合检测对判断胶质瘤的侵袭能力和恶性程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其结果与本结果相似。
[1]关丽明,徐 克,戚喜勋,等.脑胶质瘤PS值与MMP-2和MMP-9表达相关性的实验研究[J].中国医学影像技术,2008,24(9):1348.
[2]刘 琦,李 刚,曹培成,等.MMP-2、MMP-9、TIMP-1和TIMP-2在脑胶质瘤中的表达及临床意义[J].中国肿瘤外科杂志,2011,3(2):86.
[3]居红格,蒋剑英,沈淑萍,等.CD147、MMP-1、MMP-2、MMP-9、TIMP-1、TIMP-2在不同级别的脑胶质瘤中的表达及其意义[J].泰山医学院学报,2010(9):653.
[4]居红格,王欣欣,谢立平.MMP-1、MMP-2、MMP-9在脑胶质瘤中的联合检测及其意义[J].包头医学院学报,2011,27(3):1.
2013-02-12)
1007-4287(2014)02-0205-02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