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院校家庭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研究

2014-05-10 12:32郑思思王玲
关键词:认定高职院校

郑思思++王玲

摘要:随着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学生接受国家的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但由于学生诚信意识薄弱、生源地认定把关不严格等原因,在认定家庭困难学生的过程中出现偏差,通常情况下,只有做好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一步真正发挥资助工作的积极作用,激发贫困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可靠接班人。

关键词:高职院校 家庭困难 认定

目前,包括“奖、贷、助、补、勤”五方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已经在高职院校基本形成。因此,高职院校需要科学、合理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有限资助资金分配的公正性、合理性、公平性,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其完成学业。

1 现阶段高职院校对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形式

当前,高校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资助,通常情况下分为三种形式:第一,当前,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的主要形式。其具有资助额度高 ( 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每人)、资助范围大(每年资助范围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 28%左右);助学金按一、二、三等分别为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第二,高校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一些课余、简单的勤工助学机会,帮助他们学会独立、自助;第三,高校内部对贫困学生的各种资助,包括为贫困学生办理各类助学贷款、临时特殊困难补助、对困难学生进行学费缓交或减免等。

2 认定家庭困难学生的重要性

在校期间,实施资助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后续的资助工作奠定基础和提供保证,因此各部门需要给予高度的关注。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各高职院校需要明确资助的对象,进而在一定程度将资助资金发放到位,进一步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其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认定,在一定程度上关系高校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这两年,对于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虽然国家、政府和高校都加大了资助的力度,但是,由于资助资金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科学的认定,高校才能合理利用有限的资金,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从长远意义上讲,大学生对真实、正义与公平等价值理念的认同受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的影响和制约。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认定标准存在争议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的相关规定,所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指:学生本人和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但是,在选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过程中,学校并没有明确认定标准。部分高校甚至将手机、电脑等物品列入学生高档消费品行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决定不纳入拥有这些物品的学生,但是高校许多专业的学生,在日常课程上有对电脑的需求。如何定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高校标准不一,甚至同一高校各系部的认定标准也不一样。

3.2 贫困证明存在水分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常情况下,学校需要学生提供家庭成员的经济收入情况,并且需要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但是,对于这项工作的认识,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缺乏足够的认识,开具的证明“水分”较大。部分认定部门根本不调查学生家庭情况就随意出证明,部分认定部门甚至让学生或家长自己写证明,对证明的内容根本不审核,或在白纸上盖章后就直接交给学生或家长,至于学生或家长写什么、如何写并不在意,因此学生很容易就能从认定部门获得贫困证明。此外高校也无从考证这些贫困证明的真实性,而又没有其他好的认定方法,只能默认证明内容的真实性。生源地认定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人为因素影响比较大,其真实性、可信性与可行性较差,认定的权威性也受到了质疑,造成高校最终认定的偏差,同时也增加了高校认定工作的压力,加大了高校认定的成本。是否依据这些证明的内容进行评判,校内外人事看法不一。

3.3 评议小组主观性重 对于评议小组来说,其评议通常情况下基本参考老师、同学的平日观察和印象,评议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本班同学的利益,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难以确保每位评议者评议的公正性、公平性。一些真正贫困的学生,由于性格内向、不善表达,不愿讲述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同学眼中被视为不合群,进而不被认可;进入大学学习,大家都淡化了班级观念,学生以寝室为生活单元,寝室成员之间彼此最为了解。因此,在不太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进行评议难免存在偏颇,新生在入校1个月左右,高校就要进行选拔贫困生,同学之间甚至都不熟识,进一步增加了评议工作的难度。由于日常事务繁杂,辅导员不能熟悉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公正、合理地对学生的贫困情况作出评价。

3.4 情况核实困难频发 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在目前的情况核实中,操作起来并非易事。由于学生、家长、地方已经形成默契,往往通过信件、电话得出的结论和学生上交的材料基本相同。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对策

4.1 完善标准,确定立足点 首先,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不应是固定的,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学校需要全面、准确地进行理解和把握,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其次,通过严谨的工作方法取代经验式的工作方法,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定,对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合理、科学地量化。最后,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评议建档、调查、审核公示、违纪查处等各个环节层层把关。endprint

4.2 多方合作,确定责任点 对于贫困生的认定,需要政府、教育机构和高校共同制定认定机制,三方联网以便及时披露弄虚作假的行为。这就需要通过相关行政法规或操作规范加以约束。而保障机制的建立,根据环境的变化,仅仅通过地方政府或教育部门难以进行全面调整,只有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高职院校共同参与,才有可能重构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制度。

4.3 全面教育,找好观察点 一方面,积极参与,加强监督。师生评议及监督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的重要环节。另一方面,班级评议小组的科学组建是贫困生认定中关键的一步,也是基础的一步。

4.4 深入了解,找好时间点 通常情况下,新生入学的伊始是学生熟悉大学生活的缓冲阶段,对于刚刚走进大学校园的学生来说,还没有熟悉周围的环境,在这一时期,学生所反映的状况比较真实,是进行贫困调查的最佳时机。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学生诚信方面的教育和诚信管理。各高校要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与诚信教育,在加大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宣传的基础上,亦不能放松对学生的诚信教育。

综上所述,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相应的资助工作,通常情况下需要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作为基础和前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的认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对有限的资助资源进行公正、公平、科学的分配。针对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科学的认定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一方面能够有效实施国家助学政策;另一方面使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教育权,进一步帮助其健康成长。此外,通过健全的认定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使假冒特困生的学生无处遁形,在资源配置上,充分体现学校的公平原则,形成一个诚信、和谐的校园环境。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财[2007]8号)[Z].2007.

[2]史凌芳.优化高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对策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2(13).

[3]马春春,吴俊杰.新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12(3).

[4]马永刚.新时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探析[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2(5).

[5]王小兵.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思考[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1(5).

作者简介:

郑思思(1988-),女,河北唐山人,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辅导员,助教,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高职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王玲(1983-),女,山东新泰人,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辅导员,助教,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教育,思想政治教育。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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