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民国时期职业教育把对学生的训育放在整个学校工作十分重要的位置。民国政府制定、颁布了多项规定和文件,对训育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和措施,以保障训育的质量和效果;职业教育界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采取多种训育方式,使学生获得正常发展,陶养健全之人格;在训育过程中,不仅开设系统的训育课程,而且在日常管理中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开展自治,并给予积极指导,对当今职业教育的学生教育与管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民国;职业教育;训育;中华职业学校;实践
中图分类号 G719.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4)01-0077-06
收稿日期:2013-11-06
作者简介:王志兵(1967- ),男,江苏南通人,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副教授,教务处处长,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民国职业教育,教学管理。
在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为诠释“用教育方法,使人人依其个性获得生活的供给和乐趣,同时尽其对群之义”的职业教育定义,并实现“谋个性之发展,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1] 的职业教育目的,政府、职业教育界不仅强调职业教育教学的实践性和学生技能的训练,而且把对学生的训育放在整个学校工作十分重要的位置。“教育对于学识之增加,人格之培养,本应并重”[2],职业教育的职业训练,“非职业能力之训练,乃如何训练学习职业者之观念、意志、习惯及兴趣也”[3]。在1933年10月教育部编辑的职业教育法令中,《职业学校设施原则》明确“对于品格陶冶,体格锻炼,职业训练,三者并重,职业学校的学生“须竭力养成其自动发展之能力”[4]。
一、民国时期训育内涵的发展
1903年清政府学部颁布《各学堂管理通则》,规定中学堂设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责任,称为“监学”、“舍监”,执行管理规定,用严格干涉态度对学生进行赏罚。由此可见,清末新政时期,在兴办中学之初,以管理为训育。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教育部即颁布《学校管理规程》,作为各校统一标准,规定除学科教学外,教师对于学生负有训导职责。
1919年“五四”运动发生后及杜威教育思想的输入,中学训育开始由消极的、学生被动接受的管理转向积极的指导,监学、舍监改名为训育主任,道德格言改为训育目标或信条,并采取“级任制”,每学期各年级设专任教师一名,负责该年级学生的训导工作。学生中组织“自治会”等自治团体,通过积极的指导,引导学生施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学生的自我完善与提升,体现出训育的人本思想。
1927年南京民国政府成立后,由于政府的高度重视,训育成为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陆续颁布《学生团体组织原则》《学生自治组织大纲》,根据教育宗旨规定:学生团体本着三民主义之精神,作校内自治生活之锻炼[5]。1936年颁布《高中以上学校军事管理办法》,1938年颁布《中等以上学校导师制纲要》,自此以后,中学训导制度均采用“导师制”,每年级设导师一人,依据训育标准的规定及本校的训导计划,实施严密的训导工作,使学生获得正常发展,以陶养学生健全的人格。1938年教育部同时公布《青年训练大纲》,1939年颁布《训育纲要》,对训育的意义、目标及其实施方法等都作了详尽规定和阐释。1939年3月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接受蒋介石的建议,以“礼义廉耻”为各级学校共同校训,5月通令全国各级学校遵行。
纵观民国时期训育的内涵发展,内容上从单一被动的管理到对学生思想、道德、行为、人格、身心和学业发展等各方面的关注;方法上实现了从以简单的惩戒到以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和积极指导;形式上从管理员到“级任制”再到“导师制”的变革,体现出民国训育观念的转变、思想的进步和教育理念的发展。民国时期的训育概括起来讲,即通过日常生活与课程教学两方面,对学生开展信仰、德行、生活、服务、身体、军事等方面的个别训导和团体训练,进行人生观、民族观、国家观、世界观教育,以培养、健全学生的品质、人格,服务于社会发展。
二、职业教育界对训育的认识
职业教育界对训育的意义、作用和方法,进行了充分和深入的研究。
仰尧(潘文安)先生认为,“教育的效力不但是养成学生有充分的知能,并须使学生有服务的兴趣和能力”[6],“无论哪个人,要是做一个无业游民便罢,凡是要有一种职业的,一定要服务,一定要在学校中先自养成一种服务的才能才行”[7],指出了职业本质上是对社会和他人的服务,职业教育不仅向学生教授知识技能,而且要培养学生有服务于社会和他人的自觉,要积极引导全体学生开展服务,“使他们有参加公共事业的机会”[8]。在教学课程上,何清儒先生提出“除职业科目外,凡普通科目能为职业基本或与人生有关的,都与职业科目并设,列为必修科。”[9]。同时,应注重学生的性格培养,因为“性格在职业成功上,有极重大的关系,有时比知识还为重要。职业教育不应专造机械性、工具式的人,应培养有高尚优美人格的人”[10],明确了职业教育不仅是技术技能的训练,而且负有人格品质塑造这一根本性的培养责任。对于教学与训育的关系,唐茂槐先生提出了“教训合一”的观点,“一是教中含训。教员对于学生,不但传授知识,且兼负养护身体陶冶道德之责任矣。二是教训即教育。教育者,非仅限于精神或身体一方面,谋其所以发达之者而已,实欲以养成其完全人格之谓也。三是教即教训。教既兼被教者之智体德诸方面,是于教中含训。四是训即教训。道德与知识既不能分离,故凡有训必兼教而施之,有教亦必兼训而行之也明矣”[11],认为教学与训育是密不可分、相互交织而协同并进的。
何清儒特别强调,根据学生个人的问题,实行分类的、有针对性的个别指导,实质为训育工作的个性化实施。通过全方位关注学生的学业、性格、心理、家庭、健康、发展等问题,对学生有针对性的教育、指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12]。
1931年由中华职业教育社推行设计委员会制定的《职业学校设施标准》中,确定的职业学校训育标准分为公共和各职业科两部分,各科公共标准为:“须启发健全之人生观;须令了解民生之原理,及职业之真义在服务社会;须养成责任心;须养成勤劳的习惯;须养成互助合作的精神;须养成理性的服从之美德;须养成适于所欲入之社会的正常习惯,而授以稳健改进之精神;须养成其适于是种职业之健康的体格,卫生的习惯,并预防其因职业而发生之病害;须养成对于是种职业之乐趣;须养成其经济观念及储蓄习惯;须养成其科学之态度”[13],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素养。除了公共训育标准外,对于不同的职业科,还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符合各科特点的特殊标准,如,农科学生要培养他们保持乡村淳朴的风习,具有农夫的身手、天然的美感;工科要养成学生精密的思想与正确规范的操作动作,有美术的基础和创造的精神与能力。
为增强训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界也提出了相应必须的、实用的训育标准。如,为加强女子职业教育工作,1925年5月在南京举行的中华职业学校联合会第四届大会上,通过了《审定女子训育标准案》,并由联合会通知各省区女子职业学校参考。案中指出,女子训育除人格的训练宜平时随时指导,和执行中华职业教育社推行设计委员会制定的各科公共训育标准外,拟定切合女子训练的若干标准。在德性方面,要使女子了解人生的真意和对于社会家庭的责任,养成理性服从、信实淳朴、慈爱的美德,养成天然的美感及从容的态度;在言行方面,要养成互助合作的精神、信仰科学的精神、精细的头脑与敏捷及判决的能力、合理而有序的语言,要使她们明白社会情形、经济原理,有良好的习惯和正确的行为;在日常社会方面,要使她们不浪费、不妄言、不畏惠、不怠惰、不作无益害有益、不以小利害大德,注重艺术,利用科学,做到常乐亲、常和爱[14]。虽说女子训育标准中明显透露出封建思想对女性要求的影响,但更应看出训育对知性的新女性培养的方向。
三、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训育的政策措施
为加强中等教育的训育工作,民国政府和教育部相继制定、颁布了多项规定和文件,对训育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措施,以保障训育的质量和效果。
1931年行政院公布《确定教育设施趋向案》,提出中等教育训育的原则、目标、内容、要求、方式等较为完备的指导体系。在实施上,应根据团体化、纪律化、科学化、平民化、社会化的原则,使无处不含有三民主义的精神。在内容上,要通过国民道德的提倡,民族意识的灌输,养成青年爱护国家发扬民族之精神;通过工艺课外作业及其他生产劳动的实习,训练青年勤苦耐劳的习惯和爱好职业的心理;通过体操、游戏、竞技、运动以锻炼青年的强健体格;通过自动的各种学术研究,养成青年潜心学问的兴趣。在要求上,一切训练务必要与实际生活相接触,并要谋求与家庭、社会的联系;教职员都应负有训育的责任,横的方面,应以青年全部生活为训育的对象,纵的方面,要顾及中学与小学训育事项的联络。在方式上,通过指导学生组织自治会及其他各种集会,以训育青年四机之运用;通过指导参加或举办各种合作事业、社会事业,训练青年协力互助的精神及服务社会的情意;通过家庭伦理观念的启发,唤起青年对于家庭的责任;通过课余娱乐的指导,以陶冶青年的优美情操[15]。
1935年6月,教育部公布实施《修正职业学校规程》,明确职业学校为实施生产教育之场所,应实施“锻炼强健体格,陶融公民道德,养成劳动习惯,充实职业知能,增进职业道德,启发创业精神”[16] 的训练。在对训育人员的配备和要求上规定,学校设教导主任一人,学级较多的学校,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应分设教务、训育主任各一人;专任教员都须兼任训育事宜,并以住校为原则;训育员由专任教师兼任,其教学时间得酌减,但不得少于规定的专任教员教学时间最低限度三分之二,也不得另外支取兼薪。学校要设置训育指导委员会,由校长、主任、专任教师和校医组成[17]。
在教育部颁布的《训育纲要》中指出,训育之意义在于“陶冶健全之品格,使之合乎集体生存(民生)之条件,而健全品格之陶冶,在于养成实践道德之能力,培养实践道德能力之道无他,好学、力行、知耻三者而已”;“在教育上之功能实为显示智育与体育之目的与意义,使之用得其当,以提高人生之价值,而为完成知识技能的教学效果之保证;而究其实践,则在使德智体三者相互为用,以完成健全品格之基础者也”[18],以塑造完整的人格、品性为根本,充分体现了训育要坚持学生可持续的素质发展及以道德价值观念为先的思想。确定训育的目标为“高尚坚定的志愿与纯一不移的共信——自信信道;礼义廉耻的信守与组织管理的技术——自治治事;刻苦俭约的习性与创造服务的精神——自育育人;耐劳健美的体魄与保民卫国的智能——自卫卫国”[19],并对四大目标分别进行了详细阐述,从目标的描述可以看出,通过训育在完善个人的同时,要致力于为国家、社会及他人的服务与贡献。例如,1940年9月教育部颁发的《教育部指定职业学校设置中等机械电机技术科办法大纲》及1943年颁发的《指定职业学校设置中等水利科办法》中规定,学生“在受训期间,除施以技术训练及军事管理外,初期注重军事、精神、体格三种训练”[20]。
四、中华职业学校训育实践
1918年中华职业教育社创设了上海中华职业学校,作为中国现代职业学校教育的典范,学校在开设之初,就十分重视训育工作,以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品性,服务于社会和国家。
(一)训育的思想、规定和要求
基于职业教育的现实情况和发展内涵,中华职业学校在其教育方针中特别指出训育的要求:“怠惰苟安,贱视操作服务而不屑,为亦为近今学生最大之通病。本校对于学生,竭力提倡劳动服务,凡仆役所为之事,皆当由学生轮值分任,祛其自尊自大之恶习,养成其耐劳耐苦之美德”,“俾将来成为善良之公民”,根据教育方针,确定了对学生的培养目的:“一是培养健全之人格;二是俾将来得一艺之长足以自谋生活;三是俾将来成为善良之公民,足以有益于社会”[21]。通过学校教育,一方面使学生获得知识技术技能,为职业作准备;另一方面培养学生德性,养成健全人格,成为有素质的社会公民。这充分体现了中华职业学校立德塑人、精艺做事、做事先做人的教育思想。
在中华职业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中,都贯彻了训育的内容和要求,将训育落实在日常的各项管理中。学校章程规定:学生入学条件为品性诚实、身体健全、能耐劳苦;学生学业不良或品性卑劣,屡戒不悔者,令其退学;学生品性诚实、作事勤勉、学业优良的,每学期终给予奖牌[22]。《职业教员养成科章程》中规定:“凡操行体力实习均列甲等者分别奖励”,在《招收艺徒简章》中规定,学生必须立誓约书,誓约为“愿尊重劳动;愿遵守规律;愿服务社会”[23]。在《教职员分任职务细则》中,对于普通科主任职责规定为,做好学生训练管理、督促学生自治会开展工作活动、学生操行及身体考查审核等事项。对学生的自治组织职业市,学校制定了《职业市自治会规程》《职业市模范村规程》,对在自治中成绩显著的,符合“全村村民均能遵守规律;全村村民均能遵守劳动尽力于公众事业;每日起居均有定时;全村村民均有生产能力”[24] 等条件,由学校考查确实的,表彰为模范村。以上规定体现了学校训育工作对学生行动实践的重视,通过行为、工作、实践的规范要求,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自律意识和习惯。
(二)编写训育教材、开设课程
中华职业学校认为职业学校虽然以培养职业界的技术技能人才为目的,但对公民训练要十分注重,公民教育与职业教育有密切的关系,要把公民应知晓的常识和知识教给学生。为加强对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编写了《公民须知》课程的讲授材料,分法制篇、卫生篇、道德篇、经济篇等四类[25]。通过讲授材料的编写,使得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的训育内容更具系统性、全面性和现实性,也使训育内容与职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及当时思想的解放、社会文明的进步相适应。
在各职业科课程的教学中,均设置了《公民须知》和《童子军》两门课程。教学安排上,第一学年公民须知内容为公民卫生常识、礼仪法,每周1课时,童子军内容为初级及本级功课,每周2课时;第二学年公民须知内容为公民立身处世道德及必须之知识,每周1课时,童子军内容为本级及优级功课,每周1课时;第三学年公民须知内容为关于国家组织及法律知识,每周1课时,童子军内容为优级功课,每周1课时。同时,将军事教练作为训育的内容之一纳入课程教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并将教学活动要求延伸到课外学生日常生活中[26]。《公民须知》和《童子军》课程教学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开创了职业教育通过系统课程教学对学生进行训育的创新实践,对今后乃至当今职业教育的德育课程设置起到积极的影响和借鉴作用。
(三)开展全面的训育训练工作
除了训育课程的开设,中华职业学校开展了对学生训育的全面训练,贯穿于学生日常的生活、管理过程中,制定了训练大纲、训练实施、体育锻炼等规定、方法和要求。在制定的训练大纲中规定,训练的标准为“培养强固之意志、实行之能力;养成善良习惯俾将来适于自立生活;练习服务社会俾将来成为善良公民”。训练目标为养成“诚实、勤勉、正直、绵密、坚忍、创造”的个人道德和“自治、服从、同情、协助、尽职、牺牲”的公民道德,形成完整人格。在训练顺序上分为四步,依次为养成耐劳耐苦、判析事理、解决事物、服务社会、自治服从等习惯。训练方法为“组织自治团体,注重共同作业”[27]。
为实施训练大纲,在训练上主要采取的是校内由学生组织职业市,积极提倡学生自治,分个别训练和团体训练两类。个别训练包括:个性考验。通过了解、掌握、检测学生生理、精神、言行的特征,进行个别训练,其要旨在“增益其个性之优点而提出其劣点,使之自省,不拘苦其身心,俾得向正当之途,发展其活动力”;训话。在发现学生有不良性情和行为或服务工作不尽力时,“招至密室,施以恳切之训话”;反省。在学生有不良言行时,及时让学生自我反省;晤谈。“教师为欲灼知学生之真性情,择适当之时机,与学生作寻常之晤谈。如家人父子然,不拘于形迹,而真情乃得流露于不觉焉”;特殊服务。团体训练包括:组织职业市,在全体学生中组织学生自治组织——职业市,下设议会、市政所和初级审检所三个部门,由全体学生选举职员,分别担任各项工作;提倡小组织,提倡在学生中自行结合小团体,假定按宿舍为村,归属于市政所管理,自订规约,自己谋划团体开展活动;指导自治,“由教职员平时任指导之责,如开会时之出席、团体之训话、以及新任自治职员之招集茶话等,既以备学生随时之顾问,解决疑难,亦以察自治进行之情形,加以指导,期其合轨焉”;共同训话,每周日上午8时至9时,集合全体学生及负有训练责任的职教员,由职教员依次轮流训话,将一周来发现的学生性行上的优、缺点以及失当的事情,都提出训勉,达到劝善规过的作用;机会训练,利用一切机会和可能,让学生在道德、知识、习惯、劳动上,得到实地练习的经验和体验;名人演讲,邀请各界名人到校进行演讲或作讲座,增加学生知识,扩大知识面。据统计,自1920年9月开始不到半年时间,到中华职业学校讲演的各界名人15人,其中外国人2人,讲演14场;公共娱乐,在课业工作之外,开展正当的娱乐,“图正当之娱乐,得共同生活之兴趣,且既可练习办事之能力,而与会者自职员以至仆役不分阶级,又能贯澈实行平等之精神焉”[28]。在个别和团体训练上强调的是学生行为的管理和规范,体现了管理的严格,又通过教育引导团体意识和协助精神的培养,学生活动的自我组织,平等思想的树立,体现出教育的人本性观念。
(四)组织职业市,引导学生自治
为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1918年6月中华职业学校在全校学生中组织成立学生自治组织,为与社会生活接轨和增强学生作为社会职业人的意识,将全体学生的自治组织称为职业市,10月学校专门召开职业市自治会成立大会,职业市下设市议会、市政所及初级审检所等三个机构部门,全体学生称为市民,以学生居住的宿舍划分为若干区域,称为村。学校为自治会配置专门办公场所,开辟校园内的空隙地为学级园,由各科学生分组管理,并在宿舍前庭分区种植花卉。
为规范职业市的管理,学校制定并于1919年11月修订了《职业市自治会规程》,明确职业市“专以办理本市自治事宜,练习个人服务社会为主旨”[29],并规定了市民选举权、被选举权的条件。对市议会、市政所及初级审检所的组织、性质、职责、作用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市议会为学生自治的权力机关,由全市各自治区市民选出议员一人,议员选出正、副议长各1人,任期半年。市政所为办理本市自治事宜的行政机关,由市长、自治佐理员、书记员组成。设总务科、卫生科、实业科、工程科、社会教育科、交通科、警务科、交际科,各科由自治佐理员负责,规定了市长的职责权限,制定了《市政所各科规程》,开展各类学生工作、活动和日常管理。初级审检所设检察、审判二部,为司法机关。检察部、审判部以开庭诉讼的形式对学生中违反自治规定、制度、纪律及控诉、矛盾等,依规进行调查、处理、调解。初级审检所既加强了学生自我管理和教育的意识、行为,又体现了训育工作中对学生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促进了学生权利、义务、责任和民主意识的形成。
为积极开展职业市的各项工作,职业市还自我制定了相关制度,开展活动,用于自我教育、管理和服务。如,在制定《各村公订规约》的基础上,各村根据自我特点和发展宗旨制定《各村自订规约》,并取名为友谊村、爱华村、进德村、求新村、大同村,以体现各村村民修养内涵和奋进目标。学生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工余商店用以实习营业方法,制定了《职业市工余商店组织规程》,职员由职业市市民(学生)中有限责任股东组成,并由学校行政部职员随时进行指导,日常各项营业工作都由学生办理。学生建立了图书博物馆,“专搜集各种书籍及博物标本,专备学生课余浏览,养成其读书习惯,增进其博物智识”[30]。学生还积极参与学校消防工作,成立消防部,由全体学生组成,专门负责全校的消防事项,制定了《消防部规程》,消防部设部长二人,负责处理各种消防用具、稽查全市消防事项、分配各项工作和职务、带领全体队员进行演习。通过学生自我组织的相关活动,既锻炼了组织、管理、协调等能力,又增强了团队协作精神,并拓展了相关知识。为促进不同层面学生的自治,1920年组织了艺徒自治会,制定规约,起草公布了《艺徒自治会宣言》,充分反映了学生积极寻求独立发展,自我完善成长,立志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才的进取思想。
纵观民国职业教育,不仅训练学生生存和服务社会的技术技能,而且从人才培养的高度,认识到了思想、道德、责任、敬业、协作、奉献等品质培养对学生的重要性,把其作为职业教育的职责和使命,体现了民国职业教育思想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前瞻性。从训育的开展来说,既有系统课程的开设,又重视在管理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不仅强化了教育和管理的功效,而且锻炼了学生的能力,体现了训育以学生为中心的全面性、民主性、开放性和人文性。在训育形式和内容设置上,贴近于社会、贴近于生活、贴近于学生,体现了训育的职业性、生活性和实践性。当然,出于政治的需要,民国职业教育的训育夹带了具有政治色彩的“私货”,从历史发展和政权维护的角度来讲,在所难免。但是,通过训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可以为当今职业教育的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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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Moral Educat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Practice of Chinese Vocational School
WANG Zhi-bing
(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Commerce and Trade, Nantong Jiangsu 226011, China)
Abstract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put moral education for students on fundamental position of the whole school work and regards it as the responsibility and miss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sued several regulations and documents, which put forward clear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asures for moral education to ensure the quality and effect of moral education. Vocational education circles carried out in-depth research and exploring and adopt a variety of moral education modes, aiming to make students develop normally and cultivate students healthy personality. Besides, in the teaching process, the systematic moral education courses were set up and students were guided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daily management, which has certain reference for students education and management of current vocational educaiton.
Key words Republic of China; vocational education; moral education; Chinese Vocational School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