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强 鲁冬梅
摘 要: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六安市裕安区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应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土地流转实践与创新,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关键词: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对策;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0-00-02
近年来,裕安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和创建农村土地流转新机制。通过不断加大土地流转工作服务力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效规范了土地流转行為,有序推进了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农业规模经营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加快了美好乡村建设步伐,进一步实现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
一、裕安区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裕安区辖22个乡镇街,279个行政村,3763个村民组,20.29万农户,农业人口83万,耕地68万亩,可养水域面积5.8万亩,人均0.84亩;截至2013年底,全区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2.6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3.16%;其中:其中转包4.4万亩,占流转总额的19.4%;出租13.5万亩,占流转总额的59.52%;转让0.5万亩,互换0.6万亩,其他形式等3.68万亩。从流转耕地的类型看,50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76969亩,500亩以上的有33户,千亩以上的有24户,涉及农户4.2万户,占总户数的17.24%;全年奖补资金270万元,其中市补81万元,区补189万元。从流转期限看,零星转包多为不定期,百亩以上水田流转多为5年,百亩以上旱地流转一般为20年;从流转方式看,主要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进行变更记录、签订流转合同及口头协议三种。全区土地流转呈现出三大趋势,一是流转速度逐步加快,二是单宗土地流转面积越来越大,三是流转后生产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
二、裕安区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大力宣传国家土地流转政策。采取会议、党员培训、广播及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中央1号文件等有关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及政策,努力使农户深入了解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规定,让广大干群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方法及作用,为有效开展土地流转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创造良好的土地流转环境。区农委及时转发省农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文件,并以区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贯彻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围绕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大户租赁农户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对5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助20元,对1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助30元,对2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助40元,对3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助50元,对单季流转冬闲田从事午季粮油生产的,补助标准翻一番,2012年,我区上报奖励补助大户面积76969亩,奖补资金270万元,已于当年底全部兑现。同时,还把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劳动力转移及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积极营造良好土地流转的政策氛围。
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区农委统一印发了土地流转合同和示范文本,指导乡镇村建立土地流转档案,以区政府文件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意见,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积极兑现奖补政策,鼓励和提倡农村土地稳定、规范、有序流转。
四是强化土地流转服务。全区以乡镇农业管理服务站为依托,大力开展政策宣讲、流转手续办理等协调服务工作,帮助签订流转合同,建立土地流转档案,组织农技人员对连片生产的规模经营户,提供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及产品销售等服务。
五是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全区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由湾畈区引导向岗区、山区稳步推进。2012年,江家店镇实现土地单季流转达5142亩,扩大了粮食种植面积,有效利用了冬闲田等土地资源。2013年,区农委在江家店镇开展了土地单季流转现场会,宣传引导土地流转由双季向双季、单季开展,益单则单、益双则双、益转则转,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裕安区土地流转的主要成效
一是促进了生产要素流动。土地作为规模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在有效流动集聚后,将引起资金、技术、人才及等要素的积极跟进,促进实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为农业投入规模化提供有利条件。江家店镇林寨村土地流转大户邬凌云,反租近千亩土地,投入有效资金,通过聘请专家、引进先进技术,办起了种鸡场、养鱼场,实现立体化养殖,辐射带动周边近400个农户发展养鸡生产,每年为农户增收3000多万元,本人也获得“2011年度全省粮食生产大户”称号。
二是推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土地流转后,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推动了设施农业、效益农业及现代农业的长足发展,为集中连片、区域规划、专业化生产的农业结构调整的顺利实现创造了条件,有力推动了农产品商品基地的发展。肥西县个体户张久仓,来到裕安区江家店镇的林寨、张墩两村,连片反租1170多亩耕地种植优质稻麦,带动了“猪-沼-稻”循环农业发展,优化了农业经济结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双丰收。
三是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从全区农业规模经营效益来看,农民增收普遍增长30%以上。韩摆渡镇的陆集村,有9个生产组、240户的300多亩耕地,连片出租给蔬菜经营大户张枝全种植特色蔬菜,合同期10年,第一年每亩付农户租金410元、第二年460元、第三年(封顶价)510元,租出土地农户的劳力,又反过来帮张枝全打工,在300多亩土地上打工,每年又再次获得20多万元的工资收入。经测算,农民每亩纯收入达1150元,是农户出租土地前收入的两倍多。
四是合理的土地流转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裕安区在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同时狠抓建章立制,逐步完善流转服务机制。部分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点,配备了相关人员,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工作,完善了符合实际需求、操作性强的农村土地纠纷调处责任机制。既能避免土地流转中出现权属不清等矛盾隐患,同时又能迅速有效处理各类土地纠纷,从而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四、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对土地流转认识不到位。少数乡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有关土地承包及流转政策宣传不到位。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与经营业主之间的事,应自由协商,对其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指导、服务和管理。个别地方未能全面把中央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3O年的政策贯彻落实到户,农民承包土地的稳定感尚未真正完全确定,有的宁肯粗放经营,造成土地经营不善,施肥搭配不合理,杂草丛生,产量逐年下降,没有经济效益,也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有的农民恋土情深,尽管已弃农经商、外出打工,但靠承包土地生存的传统观念,仍使他们对土地眷恋很深,放不开手脚,宁可请人代耕,甚至土地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个别地方私自出卖承包土地和改变土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
(二)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一是流转程序不完善。很多地方土地流转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完整规范的流转程序指导,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较明显;二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不规范。个别土地流转只有当事人之间的口头协议,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在合同中存在面积不实、土地流转期限超期、承包费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甚至没有明确违约补偿办法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引发土地纠纷的隐患,一旦发生纠纷,调解缺乏依据。三是流转方式不灵活。土地流转大多以村内流转为主,流转方式主要是出租、转包等形式;四是流转制度不健全。流转没得到有关单位签证,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档案,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
(三)流转后粮地“非粮化”现象严重,危害大。虽然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不断加大对粮食种植的政策扶持力度,但粮食作物与果蔬等经济作物相比,经济效益明显处于劣势。以裕安区为例,农民人均耕地1.4亩左右,1年种植两季水稻只能带给农民1700元的收入,去除种子、化肥、农药等成本,最终的纯收入只有900元左右。而村民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后,不用下地劳动就能获得每年700元的收入,而且可以在流转大户打工获得工资收入。由于经济效益的导向作用,流转后的土地发展养殖业、花卉业、观光休闲农业,“非粮化”现象较严重。从实际来看,这一趋势还在加快。由于依靠品种改良和技术提高粮食单产比较缓慢,那么粮食播种面积的下降必然带来粮食产量的下降。同时,“非粮化”还将会使土地肥力下降,土地流转“非粮化”后,田间的水利设施、灌溉系统随之改变,土壤层也将发生改变甚至破坏。一旦受流转方因为流转期限到期或因经营原因中途离开,将已从事设施农业的土地恢复为种植粮食的农田非常困难,甚至根本不可恢复,后果不堪设想。
(四)资金制约土地流转的规模。從实际了解的情况看,资金问题是制约土地流转的瓶颈。裕安区虽然制定了土地流转奖励措施,但扶持力度有限,加之金融支持政策不够给力,信贷门坎高、融资难、农业保险投保品种少,制约了规模经营发展。这对有转入土地、扩大经营规模愿望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而言,资金限制了转入土地的规模,同时还限制了发展、延伸其产业链,影响到规模经营效益。如固镇镇东风养殖合作社因资金限制而无法更多的流转土地,同时品牌注册、加工销售、贮藏保鲜等也被捆住了手脚。很多专业合作社处在分散、无序的小规模经营状态,多数农户还没有因为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大的收益,还没有因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要求。
五、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
(一)做好土地流转的宣传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让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到,土地不仅仅是农民就业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笔庞大的资产,加快土地流转正是合理利用这一资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疑虑,放心流转。同时,要提高乡村干部“以地生财”的意识,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集中土地、运作土地的能力。充分发挥村集体农村土地法人代表在土地流转和经营中的主体作用,努力营造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氛围及良好环境。
(二)做好土地流转的基础性工作。目前,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到长期稳定并长久不变,明确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项权能,依法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要按“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方针,坚持“依法、有偿、自愿流转”的原则,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加速推进农业向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三)建立健全土地流转长效机制。要加强基层农经部门力量,确保乡镇农经人员以足够的人力、精力来开展农经管理、服务工作;要发挥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作用,依法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或服务中心,积极争取土地流转的资金及政策支持,实现土地流转市场化;要建立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信息资料,完善土地流转档案,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的签证、仲裁等服务行为,促进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效运转。
(四)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对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奖励补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平台的搭建和发布,以及区、乡(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培训、仲裁机构建设等;凡涉及农业、财政、国土等部门的资金和相应奖补政策要向规模经营项目倾斜;各种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等要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相结合;要实行信贷倾斜,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对规模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受让面积较大、流转期限较长的规模经营主体,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