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明确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政府职能转移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指将原本由政府承担的职能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的狭义和广义范畴,狭义是指上级政府机关、行业和业务主管部门等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职能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广义是指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主动地为政府补位,自觉地履行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职能。笔者通过实例,对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途径和措施进行了总结分析,强调提升学会综合实力的重要性。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移 学会 社会组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越来越重视政府职能的转变。在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中,中央将着力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经济领域要更多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社会领域要更好地利用社会的力量,其中包括社会组织的力量,把应该由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的交给市场和社会。学会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直接和间接地承接越来越多的政府转移职能。与此同时,学会也必须全力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近些年来,江苏省中医药系统学会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方面进行了实践性探索,提出了一些新思路和新理念,本文结合政策背景和有关实证案例进行具体阐述。
一、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背景
早在上世纪 80 年代,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由过去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转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初步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这一命题。党的十四大以后,我党更加重视政府职能转变。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这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问题。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随后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提出,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与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十六大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新一届政府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作出重大部署,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2013年9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十二五”时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各地逐步推开,在全国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2014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在听取中国科协工作报告后强调,要抓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新机遇,拓展科协组织社会化服务职能。此前,李源潮在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开幕式的讲话中就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学会与政府部门搞好衔接,主动地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改革任务,形成政府定规、学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机制。
2009年12月26日,在《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苏发〔2009〕15号)中提出,支持和鼓励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在专业资质认证、职业资格培训、社会设奖和科技成果评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13年10月2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强调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凡是社会能办好的事尽可能地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2013年11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召开了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座谈会,会上听取了江苏省科协及所属学会建设发展的情况汇报和推进省科协及所属科技社团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相关工作。2013年12月16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协及所属科技社团科技服务职能的意见》正式发布,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科协及所属科技社团加强科技服务职能的10个方面的重点(如科技奖项评审、科技评价和技术鉴定、人才评价等),倡导科技社团积极、有序地承接政府职能,大力推进学会参与社会管理。
二、对政府职能转移的认识和理解
(一) “政府职能”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定义
政府职能是政府在一定时期、一定阶段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具有动态性,会在不同时期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而发展,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变化。
政府职能转变,就是政府对传统的管理方式、管理手段进行变革,从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并且开始注重从监管向服务的转变,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进行重新定位,逐步改变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管理模式,使“全能政府”回归“有限政府”,树立“掌舵者”而非“划桨者”的政府管理理念,把原来不应该由政府承担和做不好的职能还给社会。对政府来说,把一些适宜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职能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依法发挥法律法规赋予学会的职能,也是转变自身职能的需要。
(二)“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职能转移”的区别与联系
两者都是指政府职能的变化调整。但前者的内涵要远远大于后者,政府职能转移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职能转变,不仅包括政府职能内容的转变(防止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缺位”),还包括政府行使职能方式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重新配置以及相应政府机构的调整和改革。而政府职能转移,则主要是指将原本由政府承担的职能向外部转移给非政府组织。
(三)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的认识和理解
笔者认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事项”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是指上级政府机关、行业和业务主管部门等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职能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广义是指,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主动地为政府补位,自觉地履行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职能。凡是能推动和促进行业发展的工作,包括已纳入政府职能范围而未开展的或者虽未纳入政府职能范围但对行业发展有利的工作事项,既包括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授权的,也包括围绕行业改革发展自主开展的项目均可纳入广义的“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事项”。具体可分为三类:(1)由上级政府机关、行业和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授权学会开展的科研项目(机构)评估、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鉴定、科技人才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科技奖励等职能或任务。(2)学会根据学科、行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行开展,且经学会主动申请后得到上级政府机关、行业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支持或采购的职能或工作。(3)学会根据学科、行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法律法规、政策精神自行开展的,但暂未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相关职能,其中包括:科研项目(机构)评估、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鉴定、科技人才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科技奖励等方面。
通过调研,有学者认为目前学会接受政府职能总体上还处于被动状态。笔者认为,学会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应当勇于担当,自觉补位,主动地承担起更多广义上的“政府职能转移事项”,而不应采用“等、靠、要”的方式承接狭义上的“政府职能转移事项”,这样才不会使自己处于被动的状态。
三、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实证研究
江苏省中医药系统学会(包括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针灸学会),目前下设专业委员会80多个,专家库成员4200多名,会员近万名。学会秘书处下设综合办公室、组织管理部、学术发展部、信息宣传部,同时挂设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江苏省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办公室、江苏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办公室。近年来,学会坚持民主办会,强化服务理念,以创新求发展,以发展促创新,大力实施“一家两网三库四化”和“五个一”工程,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先后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并连续多年蝉联“学会之星”和“全国学术交流五十佳省级学会”。2014年2月,学会又被江苏省科协评为“首批全省综合示范学会一等奖”。
(一)设立三套机构
为了积极、主动地做好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委托事宜,近年来学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路,对职能范围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并拟定了分类实施方案。2010~2011年,为了更好地整合和优化已开展的工作,学会根据工作需要,正式挂牌设立了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江苏省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办公室、江苏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办公室,这三块牌子是学会积极承接政府职能的具体实证。
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是在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实施后,经国家科技部批准于2010年设立的江苏省中医药行业最高的科技奖项。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为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评审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受理、形式审查、组建和维护评审专家库,并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和授奖。另外,还负责从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以及相关的全国科技奖项;承担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科技奖的评审工作。
江苏省中医药十大新闻和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由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中医药系统学会于2011年发起举办,2012年起升格为由江苏省中医药局主办、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中医药系统学会共同承办。评选活动通过对全省中医药行业年度新闻、亮点工作、特色举措、热点人物的回顾与盘点,集中展现江苏中医药行业的新气象、新突破和新成就,积极彰显江苏中医药系统员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凝聚中医药行业的正能量,唱响中医药发展的好声音。江苏省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办公室,是江苏省中医药十大新闻和新闻人物评选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评选策划、申报受理、评审安排、信息发布等工作。
江苏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办公室,主要承担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委托的全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受理、执行管理、质量监测、证书管理,并负责对学分证书发放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定期公布检查结果。负责组建和维护全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对项目申报评审、学员培训信息、证书查询核验等实行网络化管理。在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和省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全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执行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承接决策调研与专家咨询职能
1、开展基层中医药发展现状调研。为了配合江苏省中医药局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江苏基层中医药发展水平,学会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基层中医药发展现状调查工作。2013年7~9月,赴江阴、丹徒、六合等地的中医单位就“如何在基层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如何助推薄弱基层中医院发展”、“如何保证中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如何促进中药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等议题进行了调研。2013年11~12月,分别赴武进、新沂等地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工作状况、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情况和基层中医药服务需求情况。目前,已完成全省5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调研工作,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使调研结果更具有客观性和针对性,从而为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2、开展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情况调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江苏一些中医医疗机构顺应医学模式的转变,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大胆改革传统疾病的诊疗模式,积极搭建多学科的诊疗平台,探索尝试一体化的诊疗服务新模式,突出了中医药特色的优势,强化了综合诊疗服务,提高了临床疗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引起了社会和本行业的广泛关注。2012年5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中医系统全面推广江苏多专业一体化的诊疗服务模式,并将此模式纳入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为了全面地掌握各中医医院开展多专业一体化的诊疗服务情况,更好地总结和推广一体化诊疗服务平台的经验,积极促进江苏中医药事业的发展,2014年学会积极承担了多专业一体化的诊疗服务情况调研。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平台(网络)建立运行的基本情况、纳入的优势病种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学会将根据各单位的情况组织编写《江苏省中医医院开展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情况综合报告(2012~2014)》,并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3、开展江苏省中医药学科特色优势调研。为了充分展示全省中医药学术发展概况,展望中医药学科发展趋势,明晰中医药学科优先发展领域,抓住中医药学科发展应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全面促进江苏省中医药学科的特色化建设与发展,学会承担了“江苏省中医药学科特色优势调研”软课题研究工作。2013年,由学会组织编写的《新世纪江苏省中医药学科发展报告》正式发布。《报告》首次对江苏省中医药学科发展的历史渊源、特色优势、传承谱系、地位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和综述,重点就10年来江苏省中医药学科(专业)在学术、技术方面的发展动态进行了全面、客观地总结,研究分析了学科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填补了江苏省中医药学科研究领域的空白。
4、开展江苏省中医、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调研。学会承担了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中医、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调查”课题项目的研究。该项目历经二年多的时间,通过对江苏省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近80个专业委员会2800多名专家成员的调查,全面筛选、总结了内科、外科、妇科、儿科、老年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针灸科、推拿科等近20个临床专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的优势病种。该研究结果客观地反映了江苏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的情况,为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病研究、专科建设、科技立项以及学科布局等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
5、举办江苏省中医药发展论坛。江苏省“中医药发展论坛”为了进一步促进新时期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经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批准,自2012年起由江苏省中医药系统学会于每年3月1日(江苏省首部中医药法规《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施行纪念日)举行大型综合性论坛。论坛融学术报告、科技奖励、评优表彰、新闻发布、发展咨询等多项活动为一体,是全省中医药学术界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行业年度盛会,同时也是江苏中医药界共谋学术发展良策、共商事业发展大计的重要平台。
6、组织召开中医药健康促进战略研讨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学会积极承办了“江苏省中医药特色优势与健康促进战略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分别从中医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等不同视角交流、探讨中医药特色优势与健康促进方面的现实状况,并提出了创新发展的战略思路和举措,共同为促进江苏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建言献策。
7、组织召开医改形势下医院管理与公立医院改革高峰论坛。该论坛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推进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的有效途径和进一步发挥中西医结合和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作用,研究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科学机制。
8、组织召开青年中医药人才建设与科技创新战略研讨会。青年中医药人才建设与科技创新战略研讨会是学会承担的重点品牌项目,已连续举办三届,主要根据青年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现实需求,就江苏青年中医药人才培养以及中医药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及相关对策和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研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三)承接文化建设与科普宣传职能
1、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相关项目的整理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对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弘扬和传承优秀的传统中医药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江苏中医药源远流长,传统特色显著,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繁多。江苏省中医药学会积极承担了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的整理工作,努力推动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2、推进江苏省中医药行业医德医风建设。学会积极承担省中医药局交办的“锦旗背后的真情故事—江苏省中医药行业感人医德医风文集”的征文评选和汇编出版等工作。2013年5月正式出版文集,共刊载优秀作品近100篇,并与《扬子晚报》联合开办了“锦旗背后的真情故事” 专栏,连载刊登获奖征文,较好地展示了全省奋战在中医药战线上的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
3、开展中医药特色徽标展示与《中医医院院报》交流活动。学会积极组织开展了全省《中医医院院报》交流展示活动和中医药特色徽标展示活动,推动了中医医院信息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
4、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学会认真承担江苏省中医药局交办的关于实施江苏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的相关工作,以“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惠及百姓健康”为主题,大力开展中医药科普和文化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医江苏行,健康你我他”大型科普宣传活动、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大型活动、“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大型科普报告会等一系列活动。
5、承担“江苏省中医药发展展示馆”筹建工作,开展江苏省中医药发展历程研究。通过中医药发展展示馆的建设,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以点带面,图文并茂地展示了江苏中医药历史文化发展概况和成就。
(四)承接行业评价与人才举荐职能
人才资源是学会团结和依托的重要对象,是学会最为宝贵的财富,能为学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也是学会区别于其他组织的独特优势。学会拥有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专家组织,这些组织的成员是学会最主要也是最得力的专家资源,对学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中,要充分发挥好学会人才智力优势,主动地担负起行业评价与人才举荐方面的职能。近年来,江苏省中医药系统学会探索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行中医医院和专科评价排名研究。学会承担了“江苏省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实力和专项水平的评价”项目的探索性研究,主要从硬件和软件建设两个方面对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综合实力、专科水平等方面进行排名研究。
2、承担“国医大师”的推荐评选工作。“国医大师”的评选活动,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举办的,主要是从全国中医药系统遴选出为发展中医药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国及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在群众中享有很高声誉的中医药临床顶尖专家。2008年,在首届“国医大师”江苏省的评选推荐中,江苏省中医药学会承担了重要工作。2013年,学会又被列为第二届“国医大师”江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国医大师”的评选、推荐、组织、领导工作。目前,在全国公示的116位候选人中,江苏入围6人,其中2位是由学会直推产生的。
3、设立江苏省“十佳中药人物奖”。为了进一步促进江苏中药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广大中药工作者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更好地为推动中药学科繁荣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服务,2013年学会首次面向全省中医药领域优秀中药科技工作者评选了江苏省“十佳中药人物奖”。
4、开展江苏省中医药“十佳青年之星”评选活动。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业、科技兴业战略,大力推进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和高层次青年中医药人才建设,培养和造就新一代名中医药专家,江苏省中医药学会组织开展了江苏省中医药“十佳青年中医之星”的评选表彰活动。2013年,学会举办了第二届江苏省中医药“十佳(优秀)青年之星”表彰活动,经各地、各单位遴选推荐,共评出了“十佳青年之星”和提名奖各10名,优秀青年之星30名。截至2013年,学会共评出了2届“十佳(优秀)青年之星”和5届优秀青年中医药工作者,376名优秀青年中医药人才受到了表彰。
四、综合能力是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基石
在江苏省中医药系统学会开展的狭义或广义地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实践中笔者体会到,学会在承担政府转移职能方面,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急于求成。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移有一个过程,理顺政府、行业协会、学会的关系也需要时间。所谓“承接”二字,一是要承得上、承得起,二是要接得住、接得好,这就给学会自身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会自身能力水平是学会能否做好政府职能转移工作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要强化学会内部治理,切实增强学会综合发展能力,努力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实现其效能的最大化。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一轮改革的全面深化,一方面,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政府部门会越来越多地将学术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交给学会承担,并明确提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
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上也越来越重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推进社会
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并强调要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努力提升会员凝聚力、学术影响力、社会公信力和综合发展力,以最佳的状态承担起政府职能转移,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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