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南枝拳的保护现状研究

2014-04-29 06:20何春花
大观 2014年11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何春花

摘要:近年来,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南枝拳被列入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的传统体育项目,但在申报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其保护的效果并不明显,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实地考察法,对南枝拳后申报时期的保护现状进行论述研究。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南枝拳;保护;传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涵义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遗产公约》中有这样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可知其大体涵盖的三个层面:(1)“非物质形态”,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物质形态”,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器具、实物、工艺品等。(3)文化空间(或文化场所),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中明确指出:保护就是“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对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载体,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和核心是传承人,保护好他们,给他们创造良好的传承环境,使许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好的保护与传承,使其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南枝拳的保护现状

(一)南枝拳的档案管理现状

近几年来,揭阳市政府对南枝拳进行了挖掘、整理和建档工作。2010年11月底建成了揭阳楼,揭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都存放于此,揭阳楼里揭阳历史文化陈列馆为南枝拳开辟了专馆,这为南枝拳的保护和传承创造了好的条件。此外,揭阳市体育部门积极组织做好相关资料的挖掘、整理,并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强市战略方针的具体举措,2010年11月整理编写成《南枝拳》一书,在2011年1月得以公开印刷出版,进一步宣传了南枝拳,促进了南枝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但距离申报成功已过去五年的时光,除了出版《南枝拳》一书,南枝拳项目的档案建设相对于申报时期准备的材料来说,并没有大的进步。

(二)保护资金投入状况

在对南枝拳保护单位调查的过程中得知,申报成功后政府用于南枝拳保护和传承活动的资金对于庞大的保护工程而言,可谓是微乎其微,杯水车薪。虽然揭阳市已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南枝拳的保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经费预算,但资金投入非常少,严重制约了保护工作的开展。南枝拳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实施好的保护和传承,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物质保证,其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普查、保存、研究出版、宣传、传承、发展、管理等方面。

(三)五年保护计划的实施状况

为使南枝拳得到有效地保护和发展,揭阳市人民政府在2009年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制定了五年保护计划,根据调查和整理,南枝拳五年保护计划的实施状况如下:对南枝拳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主要由揭阳市南枝拳研究中心承担,南枝拳资料档案的建立工作还在进行中,人才档案已经建立。五年计划中2010年的保护措施免费开班授南枝拳技艺,在2010年并没有实行。但是在2011年暑假,南枝拳传承人黄烈楷、黄烈武决定举办义务培训班。据调查得知,此次培训班原本计划招收160名学员,由于报名者众多,最后由于受场地限制,在招收了230多名学员只得停招。此次参加培训班的学员除市区青少年之外,还有不少人来自揭东、普宁、揭西,甚至还有的人来自汕头、梅州、深圳等地,这证明南枝拳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可是到了2012年,南枝拳义务培训班并没有再开办。

2011年的保护措施是出版《南枝拳》书和VCD。涵盖南枝拳史料、技术、传承等内容的《南枝拳》一书,在2011年01月正式发行。该书由李朝旭、陈少锋、黄烈楷主编,图文并茂,较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南枝拳的源流、发展,对拳谱、拳法有较详细的介绍和论述,该项保护措施达到了预期目标,扩大了南枝拳的影响力。至于2012年的保护计划:主办“国际南枝拳友谊赛”和组织艺人赴东南亚演示,这两项计划并未实施,与外界进行武术学术交流,提高榕城区的知名度和进一步扩大南枝拳影响力的预期目标自然就没法完成。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南枝拳在申报时期制定的五年保护计划只有少部分完成了,有些计划是推迟完成的,还有些重要的保护与传承措施根本没有实施。

三、建议

(一)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对南枝拳的宣传力度:利用“文化遗产日”等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活动;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保护南枝拳的价值与作用,提高大家对南枝拳的了解和保护意识,使南枝拳有保护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相关部门应加快建立健全专门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和规范南枝拳的具体保护措施、传承人确认与培养制度、保护支持制度、合理开发利用制度、对外宣传制度和经费投入分配制度等政策法规文件。

(三)省政府需建立并保障南枝拳专项保护资金,并积极落实资金到位,保证南枝拳保护经费及时的投入,并给予相应传承人稳定的经济补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专款专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使用制度。

(四)南枝拳的保护应采用静态保护与动态保护相结合的方式:用文字、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手段,对南枝拳进行存档,建立完整的资源数据库,完善南枝拳的静态保护工作。保护并保障南枝拳传承人,实现动态保护,使南枝拳能得到更好的传承。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Z].2005(03)

[2]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M].广州: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1

[3]蔡宝忠,于海.传统武术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进行抢救与保护的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6(06)

[4]王林,虞定海.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困境与对策[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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