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去世的那天早上,起床后我先看了一会儿《陀思妥耶夫斯基传》才想起打开手机,打开了就没放下来,短信、微信、新闻、微博,漫山遍野都是马尔克斯去世的消息。马尔克斯想来无须介绍,谁经过了那天还依然不知道,那可能以后也不需要知道了。在中国如此,在全世界想来也如此。随便搜了搜海外的媒体,消息和纪念文字同样漫山遍野,好几个国家的领导人也站出来追念他的“伟大”。那几天,在微博上,面对刷不完的马尔克斯有人早已经烦了,质疑牛鬼蛇神都跳出来数点一下大师,你们是真明白吗?我也不知道连篇累牍地发各种消息和材料的各路英雄是否都读过马尔克斯且有所领会,但我还是支持大家能说的都说说。即使附庸风雅,给自己营造点非局外人的幻觉,也未尝不可,谈论一位伟大的作家总不是坏事,马尔克斯当得起所有人的纪念和赞誉。
无论从哪个苛刻的角度看,马尔克斯都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能在写作之初得遇这样一位大师,我们只能说三生有幸。他可以教给你一副全新的看待世界和真实的眼光,世界不仅可以用照相机般的现实主义反映出来,还可以用魔幻的、变形的、夸张的方式来呈现。从你开始认真打量这个世界并决意个人化地表达出来时,他就告诉你,文学中的世界和真实至少有两副面孔。还有他的“多年以后……”,如果你仅仅把它看作无数种伟大的小说开头之一,那你就错了,马尔克斯在告诉你,从内容到形式,还可以这样处理时间和小说的结构。
有多少作家能够全方位地给你启示、警醒和典范?即使他是大师。马尔克斯可以。所以,每一代作家遇到马尔克斯,相当于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发现了一种新的想象和表达世界的方式。他如何能不伟大?
但是,再伟大的作家都会有让人生厌的时候。顿顿红烧肉有一天你可能也会扛不住。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对马尔克斯不那么喜欢了,这个发现把我吓了一跳:马尔克斯啊,你怎么会不喜欢了呢!
我的确就是不那么喜欢了,当我把《百年孤独》读过四遍之后,我对那种打磨得如此整齐、光洁和完美的语言和叙述厌倦了,我觉得腻,吃多了红烧肉的那种腻。我希望他能粗粝一点、朴素一点、不那么完美一点——完美真是个让人抓狂的词,我越来越认为完美是一部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的致命伤:一部完美的小说最大的毛病就是它的完美;这听起来像言不及义的绕口令,但事情恰恰如此,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 我能接受它有一堆的小毛病,但我不能接受它的完美;如果它什么毛病都没有,它将毁在自己的完美里——完美成了最大的毛病。面对一座一石一峰完全符合黄金分割律等美学原则、一草一木皆顺从视觉感受的高山,你有什么感觉?你会不会觉得真得到了假的程度是对美的最大的伤害?不知道别人的阅读感受如此,阅读马尔克斯,我越发感到了完美变成了我和马尔克斯共同的敌人。
我希望看到的一座山就是一座山,一座山该有的优点它有,一座山该有的缺点它也有。我要的是一座山,而不是一座山在经历过度的美学加工之后的标本。我希望长篇小说像一座真正的大山那样,开阔,复杂,朴素,本色。马尔克斯过于完美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能达到马尔克斯之完美的,的确也凤毛麟角,甚至凤毛麟角都数不出来。马尔克斯的完美臻于作家的极限,那么,在这个意义上,他也的确是多少年来我们想象了无数次的那个最理想的作家。他的唯一性依然不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