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优势及风险

2014-04-29 00:44翟玲娟
时代金融 2014年24期
关键词:金融

翟玲娟

近两年,伴随移动支付、社交网络、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相互融合和渗透日益深化。以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信贷、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从诞生到呈业态发展,对传统金融模式、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为金融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创新空间。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呢?互联网金融在理论界还没有形成一种能够被广泛接受的权威概念。目前市场上的网络金融形态划分为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传统的金融模式通过互联网实现,即传统金融模式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业务或拓展市场,为金融互联网。

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作为金融活动赖以开展的资源平台而不是技术平台,依托云计算等大数据处理技术,通过搜索引擎捕捉互联网中的数据足迹,有效筛选、处理大数据所蕴涵的海量信息,逐步形成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金融信用体系和数据驱动型金融服务模式,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风险定价能力,从根本上改变传统金融服务理念和业务方式,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目前大量所谓的在“互联网金融”外衣下的金融模式,更多地表现为“金融互联网”,即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应用。

二、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不断创新,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冲击,目前市场上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为以下几种:

互联网银行。根据运营模式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没有实体网店,通过网络渠道开展业务,即纯粹的网络银行;以美国的SFNB为代表,还有NETbank银行等。二是传统银行在线下业务基础上增加的电子银行或网上银行,只是将线下的业务搬至网络上实现,在国际上和我国都被广泛使用。随着网上业务种类不断增加,电子替代率不断提高,我国从网上银行的业务覆盖面来看,国有五大银行及全国股份制银行的覆盖面较全,其中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位居前列;从电子替代率上看,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的替代率高达80%以上,其他国有银行相对于落后,但也在60%以上。

互联网证券。互联网证券是互联网条件下的证券业务的创新,是证券业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媒介,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全新商业服务。历史上,证券业几乎是金融界中使用互联网等通信技术的先驱。20世纪80年代,以Nasdaq为代表的电子交易及电子通讯网络应用,开创了及时买卖和高流动性的交易方式。中国互联网发展也很早,从1998年开始起步,2000年4月证监会颁布《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规范了网上证券委托业务。投资者使用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终端软件,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足不出户就可以非常高速有效地实现证券买卖。与此同时新兴的网络媒体也彻底颠覆了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方式。目前互联网证券正在向多样化发展,不仅提供证券服务,还有向电商平台、融资平台、服务平台等综合性发展的趋势,正在向全方位的互联网金融进军。

网络微贷。网络微贷指在互联网领域设立的“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所从事的专业放贷业务。典型代表为阿里巴巴的阿里小贷。目前苏宁、eBay、京东等多家互联网企业也纷纷设立互联网微贷平台。网络微贷模式的特点是:一是有自己的电商平台,积累了大量的交易数据,为网络小贷提供了信息来源;二是更多是为了满足电商平台的客户需要;三是资金规模相对较大。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实收资本平均为0.9亿元。

P2P借贷。P2P贷款,即为peer-to-peer lending,俗称“人人贷”,是个体对个体之间通过网络实现资金融通,拥有资金并有投资理财意愿的个人,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信息和进行交易操作,信用贷款方式直接将资金贷给有借款需求者。P2P兴起于欧美国家,第一家P2PZopa是在2005年英国设立的。我国的P2P是在2009年开始发展的,目前公司有:陆金所、人人贷、拍拍贷、温州贷等。2012年交易金额最高的已超过20亿元,交易笔数最高接近7万笔,最高但比成交额为56.4万元,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存在的问题:P2P借贷的高利贷问题;非法集资的边界问题;庞氏骗局问题;欺诈问题和虚报坏账率问题。

众筹融资。是一种全新的项目投融资方式,指项目发起人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宣传、介绍自己的项目,合格投资者对感兴趣的项目进行少量投资,使发起人筹集项目运行资金。这种用“团购+预购”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可以有效集聚众多互联网网民的富裕资金,通过给有创意的个人提供资金支持,每个人的小额资金都可以创造价值,实现互利共赢。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等特点,支持者通常是普通网民。众筹融资兴起于2009年,美国网站Kickstarter向公众筹资。全球众筹融资发展迅猛,2013年的规模打32亿美元。在中国的起步较晚,2011年7月上线的点名时间是中国最大的众筹网站,目前已“淘梦网”、“乐童音乐”、“大家投”等多家众筹平台。缺点:由于只是产权缺乏制度保障,一旦进入众筹平台,项目创意可能被竞争对手抄袭,优质项目大多不愿意选择这种模式。

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是一种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形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付平台的互联网支付模式。包括第三方支付和手机移动支付。尤其是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2005年互联网支付起步,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13年交易总额突破9.22万亿元。第三方支付有两大模式:一是互联网企业主导的支付账户模式,以支付宝、财付通、盛付通为代表;二是金融企业主导的银行账户模式,以银联电子支付、快钱、汇付天下为代表。

互联网理财。投资者通过互联网获取理财服务,主要包括金融产品和服务交易、网上理财信息查询、理财信息分析、个性化理财方案设计等。强调利用大数据主动挖掘信息,深入解读数据,思考客户问题,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判客户需求,定位客户资源,从而提供定点、有针对性的服务。互联网理财具有信息、成本和时空优势。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投资者很容易获得理财资讯;运营成本低;空间覆盖面大,7×24小时营业,极大方面了客户。美国的互联网银行、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基金都提供理财服务。起步时间较早。在中国,首只互联网理财为支付宝与天弘基金推出的“余额宝”。截至2014年6月30日已达到5741.6亿份额规模。

三、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优势

尽管真正意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不多,但金融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模式相互交汇,这些新金融服务模式给我们带来很多机遇,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对于金融市场,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和发展,将会起到很好的作用。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优势如下:

长尾效应。互联网使个体金融服务供需模式得到进一步优化,使资金融通的时间、空间及数量边界得以扩展,从而形成互联网金融的“长尾市场”。

边际效益递增。在互联网经济中,消费者对某种商品使用的越多,增加该商品消费量的欲望就越为强,出现了边际效益递增规律。互联网的收益随着入网人数的增加而同比增加,规模越大,总收益和边际收益也就越大。

边际成本递减。互联网成本有三部分构成:互联网建设成本、信息传递成本,及信息收集、处理、制作的成本。前两类成本边际成本为零,平均成本都有明显的递减趋势;第三类成本与入网人数有关,即入网人数越多,所需收集、处理、制作的信息也就越多,这部分成本就随之增大,但其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都呈下降趋势。

类寡头市场。互联网金融有类似寡头市场的特征,具有厂商极少,打开市场不易的特征。谁先抢占先机,谁将快速占有市场。其他券商后入不占优势,占据的市场份额将会很少。

线下和线上业务的融合,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融合。无论银行业、证券业还是保险业,都是线下和线上业务并存,P2P和众筹融资也部分由线下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客户的资格审查等。但传统金融正逐步向交易场所无形化、销售渠道虚拟化、金融产品标准化、风险管理数据化,正在形成新型服务理念。

中介服务的便捷性。一是互联网金融缩短了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建立了一种全新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传统金融中介的替代品,成为了客户获取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入口,相对传统金融,经营边际成本极低、开放程度高、规模经济显著,具有赢得市场的趋势。二是有助于促进信息传递。互联网技术降低了信息传递成本,极大提高了信息传递速度,有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证券发行人信息、市场信息、产品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

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扩大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已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及信托等完备的金融机构和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但在结构上存在失衡,“惠普金融”缺失,“草根”金融需求被大型金融机构忽视。互联网金融以灵活性、便捷性和可得性等特征,大大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很容易培养客户黏性,容易形成规模效应,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到市场投资活动。

互联网金融还具有“大数据”特征,在数据信息挖掘、海量数据存储、搜索方面具有优势,有助于改善市场信息状况,提高金融市场运行质量。

资金融通新平台。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发布并匹配,供需双方直接联系或交易,形成一种虚拟信用平台。借助P2P网上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社交网络、电子货币等形式,实现新生代金融生态圈的重构。网络平台减少了信息收集成本、交易过程中的协商成本和锲约成本,成为一种迅速匹配、信息对称、成本低廉的融资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金融脱媒。

四、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及监管

过快的发展速度也给互联网金融这个新生事物带来了隐患,其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日益增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有:

制度风险。制度风险主要体现为互联网金融法律性文件的缺乏和空白。我国现有的金融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传统金融领域,因无法贴合互联网金融的独有特性,会造成不实用。如有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企业准入标准、运作方式的合法性、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等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要求。网民在享受互联网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容易陷入法律盲区的纠纷之中,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如:P2P、众筹融资和非法集的得边界并未明确,易给不法分子漏洞可乘。

技术和数据安全风险。技术安全风险是指由技术的开放性、扩散性、动态性等特点引起的风险,或由于设计时的缺陷导致的先天性缺陷,而导致的在某些特殊时刻无法及时应对短时间突发的大规模交易并产生不良后果的风险。如:2012年“双十一”,支付宝的支付指令延迟几个小时方能生效等。数据安全风险是指海量数据在存储、传输、处理、分析加工过程中,由于管理、技术等各方面原因,造成的数据泄露、被窃取、丢失和损坏的风险。如美国“棱镜”斯诺登事件,显示出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传统金融体系的固有风险,作为互联网金融独特的一面。一是利率风险,互联网金融由于便捷性和优惠性,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发放更多的贷款,面临着更多的利率风险;二是流动性风险,在某个时间点没有足够的资金量来满足客户体现需求的风险;三是信用风险,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如:我国绍兴“非诚勿贷”因内幕曝光而引起的挤兑。

模式创新和扭曲风险。模式创新风险指互联网金融某种原创的发展模式过于创新或创新不足,脱离现实社会经济状况,最终因发展瓶颈导致失败的风险。如:数银在线,国内首家B2C模式贷款平台,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量身打造全方位的贷款解决方案,但因模式过度创新和管理运营问题导致流动性危机,在创办四年后破产。模式扭曲风险是指仿造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发生扭曲,脱离了互联网金融的真正内涵和实践基础,衍生出很多新的变体,原模式的安全边界被突破,风险不断累积,最终引发危机。如宜信(重庆)公司在引用欧美互联网贷款模式下,推出了P2P借贷服务平台,对不特定对象发行债券凭证,涉嫌非法集资,被监管当局严厉处罚。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监管缺位、信息泄露等一系列问题暴露出来,借鉴发达国家的监管经验对于我国的相关领域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美国在第三方支付方面采用以发放牌照的方式管理和规范,实现准入监管,对于支付平台上滞留的资金,受专门的存款保险公司的监管等;美国的P2P,被定义为证券交易行为,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实行登记注册,由美国证券监督机构负责监管……

还要处理好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创新和行业自律的关系。互联网行业具有创新性,制定什么样的监管制度,仍需做大量的调查和认证工作。应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尊重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创新精神,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风险监管时没,还要注重监管的灵活性,更多的依靠市场来决定。

参考文献

[1]芮晓武,刘烈宏.《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3)》.

[2]第一财经新金融研究中心.《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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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云.《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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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

[7]刘德寰.《银行业的互联网之路》.

[8]李钧.《P2P借贷:性质、风险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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