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语文课堂教学的四种意识

2014-04-29 00:44王雯静
江苏教育研究 2014年35期
关键词:文体意识目标

一、目标意识

目标意识是指人在言语、行为时及其过程中有意识地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标准。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教育家布鲁姆说:“有效的教学始于知道希望达到的目标是什么。”课堂教学目标是学习者通过一定阶段的学习之后应达到的水准,是课堂教学的核心和灵魂、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教师组织教学、学生投入学习和作出教学评估的具体依据。在语文课堂上,目标意识就是要明确语文教什么。

1.精准定位。崔峦老师曾经指出:“备课时对教学要达到的目标进行整体思考,既要明确三维目标的达成度,又要明确实现目标的方法、手段、策略,而后用简明的、条分缕析的、策略与目标相联系的语言加以描述。”确定教学目标应遵循教材的编排体系,面向学生实际,体现文本特点,符合教学规律,力求恰当、全面、明确,实现三个维度的整合。第一要适度。目标要符合课标规定的年段目标和教材特点,适合本班学情,学生经过努力可以达成。第二要具体。目标的描述忌空洞、宽泛,应当用清晰明白的语言,详细描述学生学习行为应当发生的变化,可操作,可检测,体现增量和精细化。第三要全面。新的课程标准提出的“目标的三个维度”要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注重体现学生自我体验、自我建构的过程。

2.践行求实。吕叔湘先生说过:“在语文教学上,主要的任务应该是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不能过分依赖教师的分析和讲解。因为运用语言是一种习惯,习惯的养成要通过反复的练习与实践。”践行目标就是指教学目标不能只停留在“确定”的阶段,更重要的还在于实施的过程。课堂教学目标的实施,也就是师生践行的过程,必须紧扣目标,务本求实。一方面,目标践行要紧扣语文本体,落实到位,合理取舍,另一方面,目标践行离不开必要而扎实的训练。

3.适切评价。在语文课堂教学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反馈评价教学目标的达成度。围绕课堂教学目标的教学评价讲究真实而适切,符合学生的实际,评价要建立在对学习者心理状况和学习状况的真切了解的基础上,多加激励,让学生在最需要的时刻,得到最实在有用的鼓励或提醒,切实促进课堂教学目标的达成。

二、文体意识

文体即文学体裁,文章作品在结构形式和语言表达上所呈现的具体样式或类别,它是人们对文章内在规律、特质的一种认识和总结。文体意识,指在文本阅读、写作和欣赏中,对不同文体模式的自觉理解、熟练把握和独特感受,是对读写实践的一种能动的再认识。有效的语文课堂应基于文体,真正理解文本的文体特征,再依据文本自身的特色和具体的学情,选择最佳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策略。

1.规范理解。不同文体的课文是不同认识的体现,对其进行解析时必须采用与文体相对应的解读方式。同样一个题材,用不同的文体加以表现,其意义和内涵往往会发生变化。优秀的文章都是内容和形式统一的,有什么内容就有什么形式。文体作为一种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有无文体意识决定着对课文把握的准确程度。因此,在阅读中必须根据文体去理解内容,文体作为形式的要素,是对理解的一种规范。

2.体验融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体验进行了更多的强调。在语文课堂上如何进行体验?文体意识为我们进行阅读中的体验提供了契机。首先,文体意识的形成是以体验为基础的。文体意识形成中“体验”的经历,为阅读教学中的体验提供了范本。其次,文体意识是迅速根据文体特点进入文章情境的捷径之一。面对不同文体的课文,文体意识能够迅速地确认体验的方向和主旨,切实提高阅读效率。

3.感悟引导。阅读教学中的感悟是新课标大力提倡的,而感悟往往受到感悟者主观因素的制约,所谓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不管怎样的结果,仍然还是哈姆雷特。从这个角度讲,文体意识对感悟具有引导的作用,能够进一步帮助学生在感悟优秀的文本时,既能深入其内,又能出乎其外,根据文体特点进行较为适切而深刻的感悟。

三、让学意识

“让”是谦让、给予的意思,课堂教学中的“让学”,就是要把时间让给学生,把机会让给学生,把场所让给学生,这是一种位置的变化,也是一种重点的转移。更为重要的是,“让学”提倡改变的不只是顺序和模式,还是以学定教、探究合作、差异发展的理念。语文课堂应该是学生自主探究和施展才华的场所,应该充盈着自由的呼吸、美丽的发现、亲密的合作、快乐的分享、智慧的闪现。

1.强化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自主学习是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需要。在教学过程中,只有唤起学生学习的主体意识,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才能促使全体学生自主学习。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注重发扬教学民主,构建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学生真正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增强探索的欲望。

2.引导自主。近代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指出:“一切真理都要由学生自己获得,或者由他们重新发现,至少由他们重建而不是简单地传授给他们。”在语文课堂教学中,要为学生多提供讨论、交流的机会,让他们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表达自己的思考过程。在师生对话的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正确思维,有序发现,自觉获取新知,体验成功的乐趣。要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启发诱导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主体参与的能力,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3.指导合作。小组合作式学习主要指师生之间和生生之间的相互合作,人人参与学习、探索和研究问题,其特点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多方合作,各施所长。在真正合作的课堂上,信息交流多向,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教师应该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互相交流、共同切磋的机会,让学生相互协作,更多地体验互相帮助、共同分享的快乐,在充满合作机会的个体与群体中主动探索,获得知识。

四、语用意识

“语用”是语言的实际应用,主要是在交际对话中,用语言进行信息的交流和交换。语文课堂教学中的“语用”即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在语文阅读教学中对母语运用的学习及言语运用的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在文本语境下,对课文运用语言文字现象的揣摩、体会,凭借所学得的语用经验与知识,根据具体语境的需要对语言文字加以规范、恰当、个性的运用,以实现特定言语表达的目的。语文教学从某种意义上看,就是语用教学。强化“语用”意识,打造“语用型”语文课堂,使文本言语得以增值,让言语技能得到提升,这是语文教学的重要使命。

1.突显核心。2011年版的《语文课程标准》特别强调“语用”能力的培养,把“语用”能力作为语文教学的核心目标。在“课程性质”部分明确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在“基本理念”部分指出:“语文课程是学生学习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课程。”在“评价建议”部分强调:“语文知识的学习重在运用,其概念不作为考试内容。”可见,“语用”教学观已成为“新课标”所倡导的语文教学观,培养学生的“语用”能力已成为新课标积极倡导的语文教学核心目标。

2.低耗高效。学生学语文,主要不是研究语言,而是理解、积累、运用语言。当然,理解与积累还是为了运用语言。帮助学生学会运用语言,真实正确地表达思想,自然恰当地与他人沟通,这才是语文教学的根本所在。否则,再眼花缭乱的方法与手段都是一种偏离正确目标的形式与负担。

3.提升素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钟启泉说:“语文学科就是从形式与内容两个侧面发展学生语言能力的、兼具‘形式训练与‘实质训练的一门综合性的基础学科。”衡量学生是否学会语文,不是看他掌握了多少语言知识,积累了多少词语和句子,更应看是否能积极地“运用”,人文素养有没有得到提升。作为教师,在语文课堂中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用心引领学生积极地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遵循言语运用的规律,以“语言应用”为核心,构建阅读教学的新框架,提高学生运用语言进行听、说、读、写的水平,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

(王雯静,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215000)

责任编辑:宣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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