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珍 陈剑津
[摘 要]本文利用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的数据并经整理,使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三个指标对中国木制家具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比较,得出中国木制家具产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但增长后劲不足的结论。最后提出开拓国内市场、培育品牌意识、提高技术含量的建议。
[关键词]木制家具;家具产业;国际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F416.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9-0063-03
1 引 言
进入21世纪,家具产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全球家具产业的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为:工业化国家的家具业仍保持着一定的优势,但是产业正在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工业化国家家具产品的附加值较高,但是由于成本较高,不断丢失中低端产品的市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成为国际家具业的新秀。同时,伴随消费者购买能力的增强以及消费需求的多样化,中国木制家具进口规模也呈现出较快发展之势。中国木制家具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制约中国木制家具产业持续发展的瓶颈也凸显出来:一是木材资源严重短缺的局面将长期存在;二是中国木制家具产业工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1][2]。中国在加入WTO后,家具关税逐步降至为零,家具产业失去重要的关税保护屏障,中国的家具业正面临着强劲的国际、国内的竞争压力。本文通过分析中国木制家具产业的对外贸易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为提高中国木制家具的国际竞争地位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2 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方法
通过查阅文献,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进行国际竞争力评价的常用指标,具有较大的说服力。本文应用这三个指标分析中国木制家具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现状,从而为木制家具产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2.1.1 国际市场占有率
国际市场占有率(International Market Share,MS)是指某国某产品的总出口额占该产品世界总出口额的比。它反映国际竞争力的强弱和实现程度,是国际竞争力结果的最直接和最简单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MS=Ej/Wj。其中Ej为某国j商品的总出口额量,Wj为世界j商品的总出口额量,MS值越高说明该国j商品的国际竞争力越强。
2.1.2 贸易竞争指数
贸易竞争指数(Trade Competitiveness index,TC)是指某产业或产品的净出口额和该产业或产品的进出口总额之间的比。贸易竞争指数是行业国际竞争力分析的一种重要工具,主要反映该国生产的某种产品相对世界市场上供应的其他国家同类产品来说是否具有竞争优势。其计算公式为:TC=(Xi-Mi)/(Xi+Mi)。其中,M 、X分别表示进口额和出口额,i表示某国某产品或某产业。当该国某产业进口额度很大,而出口额却很小,其贸易竞争指数接近于-1,表明其竞争力比较弱;当该国某产业的出口额度与进口额度基本持平,那么其贸易竞争指数就可能接近于0,表明着该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并不太强;当该国某产业的出口规模很大,而进口额相对较小,那么贸易竞争指数就会接近于1,表明该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1.3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RCA)是指某国家某种出口商品占该国出口总值的比重与世界该类商品占世界出口总值的比重二者之间的比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主要是描述某国家内各个产业相对于出口的表现,通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可以判定该国的哪些产业更具出口竞争力,从而表明该国的该产业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的比较优势。其计算公式为:RCA=(Ej/Ei)/(Wj/Wt)。Ej表示该国j商品的出口额,Ei则表示该国商品总出口额,Wj则表示世界j 商品的出口额,Wt则表示世界商品总出口额。
显性比较优势的结果一般分为,当RCA大于2.5,表明该国的出口产品极具竞争力;当RCA小于2.5却大于1.25,表明该国产品具有较强竞争力;当RCA小于1.25却大于0.8,表明具有中度竞争力;如果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小于0.8,那么表明该产品的竞争力较弱[3]。
2.2 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的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的数据,对比参照中国、美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马来西亚这六个国家2000—2011年的木制厨房家具(HS940340)、木制坐具(HS9401)、办公室用木制家具(HS940330)、木制卧室家具(HS940350),居室、餐厅及商店家具(HS940360)的进出口贸易数据,从而比较有针对性地分析木制家具的竞争力。
3 中国木制家具国际竞争力的比较分析
3.1 中国木制家具国际市场占有率的比较分析
意大利、美国、加拿大、德国是家具出口的传统大国,如图1所示,除了德国实现小幅增长,其他传统出口国家的木制家具国际市场占有率均逐渐下降。2000年,意大利木制家具国际市场占有率为14.4%,2011年下降到7.6%,美国、加拿大分别从2000年的8.3%,8.2%下降到2011年的4.5%,2.7%,德国从2000年的8.1%小幅提高到2011年的9.4%。传统工业国家的木制家具出口优势不复存在,发展中国家成为了新的崛起力量,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中国。2000年,中国木制家具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为6.1%,从2002年开始到2006年直线增长到17.1%,之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呈现出增长后劲不足的态势,但从2005年开始,中国木制家具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就稳居第一,并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2011年国际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9.1%,在世界木制家具出口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期间的我国木制家具国际市场占有率的显著增长主要得益于,加入WTO后,我国的国际贸易环境更加完善,且木制家具作为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我国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劳动成本低廉。2008年金融危机后我国木制家具出口的后劲不足,主要是因为国内木材原料供给不足,在国际市场上受到非法木材和绿色壁垒的限制,并且劳动成本的优势也在逐渐弱化,其他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利用其劳动成本优势加大出口。
图1 木制家具国际市场占有率的比较分析(2000—2001年)
3.2 中国木制家具贸易竞争指数的比较分析
用贸易竞争指数来考察6个国家木制家具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见图2),总体上可分为三个层次,最高层次的有中国、马来西亚还有意大利,其贸易指数在均在 0.6 以上,说明这3个国家在木制家具在国际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其中中国在2001年之后都是这三者之中最高的。处于中层的是德国和加拿大,贸易指数在0附近,且在-0.2~0.2。虽然加拿大指数大于0,但其却有不断走低之势,而德国贸易竞争指数走势恰好相反,其趋势总体在上升,但在2009年开始有回落的势态。说明这两个木制家具大国在国际市场上虽然仍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是其竞争优势不大。最后美国是属于最低层,2003年后出现了走势止跌的情形,整体竞争指数在-0.6~-0.8。这表明美国木制家具的国际竞争力衰落,竞争优势不明显。这就为我国的木制家具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国际环境,使得我国木制家具产业可以持续快速的发展,并为跃居于世界首位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图2 木制家具贸易竞争指数的比较分析(2000—2011年)
3.3 中国木制家具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比较分析
木制家具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比较分析如图3所示,尽管意大利木制家具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总体下降,但是从2000—2009年意大利的木制家具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均大于其他各国,直到2010年之后才被中国超越,表明意大利在木制家具产业中一直保持着很强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RCA指数从2000年开始一直缓慢爬升,到2011年为止其值达到2.80,显示了其木制家具产业具有有较强竞争力,属于同一竞争力层次的还有加拿大和马来西亚,其值多年来都在1.5~2.0,但是加拿大从2006年之后,其木制家具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开始急剧的下降,直降到1才保持稳定。德国与美国的RCA指数走势从2000年来都很平稳,德国指数波动范围为0.85~1.2,其木制家具产业有中度国际竞争力,而美国则为0.5~0.7,其木制家具产业竞争力较弱。
图3 木制家具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比较分析(2000—2011年)
4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4.1 研究结论
三个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各自从不同侧面考察了中国、美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马来西亚六个国家木制家具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综合来看,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家具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强,但近年来增长后劲不足,仍然有一定的发展空间。随着世界家具产业的转移,今后最大的潜在竞争对手可能不是来自欧洲和北美洲,而是亚洲,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等劳动力成本更低廉的发展中国家。我国走低成本优势道路行不久,关键还是要靠加强木制家具产业的自身建设,依靠科技提高产品附加值来提高国际竞争力。
4.2 政策建议
4.2.1 开拓国内市场
中国目前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消费支出目前却不足GDP的40%,而其他较大的经济体的消费支出大多占GDP的65%左右。经调查在家具产品消费方面,美国人均年家具消费为236美元,而中国仅为5.48美元,相差甚远[4]。所以国内木制家具市场的潜力较大。同时中国经济相对于世界经济来讲,回升速度较快,开发国内需求是可行的。并且中国近几年来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迅速,家具消费观念增强,势头迅猛。因此开拓国内市场是一个可行性的方案。
4.2.2 培育品牌意识,提高技术含量
由于我国许多中小型家具企业在家具的生产过程中,很多都是模仿,甚至抄袭国内外名牌家具产品的款式设计,产品缺乏原创性新颖性,这也是我国家具出口产品的价格始终处于中低价位的原因。所以我国家具出口企业必须要及时了解国外家具生产设计理念,重视中西双方在设计方面的相通之处,使家具在结构设计、款式造型、材料应用、色彩搭配、功能组合、品牌等方面,都受到中外客户的青睐,特别是可以将我国特色的中华文化元素加入家具设计中,创作出有中国风特色的品牌价值,提升我国家具国际出口价格及其附加值。
参考文献:
[1]侯胜田.北京家具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7:75-78.
[2]胡景初.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家具工业发展趋势[J].林产工业,2005,10(5):13-16.
[3]王波.中国家具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08,24(9):176-181.
[4]杜曙光.现代科学劳动与全球产业分工研究——兼析“中国制造”[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