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尉 段玉红
新年伊始,河南省陕县检察院通过“释法说理”化解了一起拒不赔偿受害人赔偿金的民事案件。至此,去年以來,该院通“释法说理”,成功和解息诉13件民事案件,总结的“释法说理四贴近”工作法也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一是情感贴近法。对情绪偏激的当事人,运用感情疏导、情绪引导、说服感化;对极个别蛮不讲理、软硬不吃的当事人采取“迂回战术”,通过调动其亲友的亲情力量对其开展“释法说理”,最终解决问题。
二是语言贴近法。少讲法言法语,多说群众语言。在宣传政策、法律过程中,注重运用本土化的语言,深入浅出、化繁为简,使群众听得懂。方式贴近法。采取由浅入深、由表及里讲解法律原则、条文,使之晓以利害;
三是“算账”明理法,针对具体案情,从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和个人声誉、家庭环境等负面影响,使当事人通过这些简单明了的方式理解法律、明白事理;案例类比法,注重运用类似案例“释法说理”,使其从具体案件和事实中认识到息诉和解的意义。
四是方法贴近法。选择不同的释法说理方法,突出释法说理针对性。对于决定不受理、不立案、不提请抗诉的案件,侧重对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对于自认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对司法公正有一定质疑,并且伴随不同程度心理障碍的申诉人,强调换位思考,尽可能增强其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信任度,通过有效心理疏导,满足对方被司法机关尊重和重视的心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