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余根
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累计已有3800万人中断缴纳社保。笔者通过相关途径了解到,由于只能转移社保资金的70%,剩余30%要留在当地,再加上15年的缴费年限要求,农民工群体在尴尬、无奈中被迫成为弃保大军的主力。
笔者了解到,目前中断缴纳社保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参保满15年后中断社保,退休后直接领取养老金;另一种情况则是保费缴纳未满15年,暂时中断或者彻底中断社保。中断社保的人群主要集中于下岗失业人员、小微企业员工和流动性较大的务工人员这三类。“15年的缴费期对经济紧张、频繁流动的农民工来说过于漫长,反倒成了一种负担,因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在同一地区、同一企业工作满15年。从这点上看,农民工弃保有了“合理”的理由。
第一,农民工群体的工作具有不稳定性,多数农民工外出打工只是权宜之计。
第二,由于工资并未增加,扣除养老保险金后,农民工拿到的工资比缴纳保险前拿到的有所减少。对一些家境贫困的农民工来说,养老保险金只是“望梅止渴”,甚至还可能增加了一笔额外支出。
第三,养老保险金转移接续制度不完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社保无法顺利实现有效对接。更多的人将农民工“弃保”现象归咎于社保的“碎片化”,移动、转保、接续的困难,这也只是部分原因。社保画地为牢,各自为政,与农民工“候鸟式”生存状态格格不入。一旦离开打工地,又无法成功转保的话,企业缴纳的部分就化为乌有,企业损失巨大,自己也没有任何得益,这笔“买卖”实在不划算。
退一步说,就算移动问题解决了,农民工就愿意缴纳社保吗?未必。按相关规定,农民工的社保个人缴费比例为4%-8%,如果交齐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五项保险,合计费用占到了工资总额的40%左右。不说40%,哪怕8%,对于月收入普遍只有2000多元、处于“养家糊口”状态的农民工来说,也是一笔沉重的负担。今天饭都没吃好,谁会管明天喝什么?
由此可见,农民工“弃保”原因主要在于:(1)农民工在城镇的边缘性社会地位是其社会保障严重滞后的根本原因。正处在转型加速期的中国社会仍带有明显的二元特征,附着了太多利益的户口仍在发挥着作用。没有城镇户口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是城镇职工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待遇(尽管这种体制具有过渡性),正是这些结构性的制度安排使农民工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而成为边缘群体,也正是这种边缘性的社会地位使其难以享受社会保障权益。(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政府及社会重视程度不够。我国尽管在1998年以来就建立了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但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相应的立法。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使他们的社会保障工作难以实现强制性原则。同时很多城市把眼光着眼于地区利益,为解决城市居民就业问题,对农民工频频设卡,不重视、不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更不用说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了。部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业主对社会保险缺乏正确认识,错误地认为参保是加重企业负担,瞒报应参保人数。(3)农民工自身社会保障意识较差,这在一定程度上缓释了问题的紧迫性。农民工对于用人单位和自身参保持无所谓的态度,其理由主要有:缴纳保险费减少了现金收入;担心将来社会保障没有“保障”;怕失去工作机会而不敢向用人单位争取社会保障权利等。(4)一些思想观念客观上阻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问题的解决。这些观点认为目前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时机不成熟;农民工仍与土地保持着一定的权属关系,土地可以做其生存保障的兜底性载体;农民工流动性强,农民工在跨省、跨县市流动就业时,也因为各地标准不统一而使社会保障转移的实践可操作性很差等等。(5)资金问题也是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提上日程的客观原因之一。近几年,国家和政府集中精力与财力加强城镇社会保障改革与建设,以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但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仍旧陷入资金困境。随着越来越多的下岗人员走出再就业中心以及企业的继续裁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越来越多,支出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当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受到资金限制时,若再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考虑在制度范围内,必然要面临更为严重的资金困难。
这些年农民工弃保、退保的新闻频见报端,人社部的相关研究报告将这种现象称为“主动放弃社保换工资”,让人心中有一种莫名的酸楚。是农民工不知道社保的重要性,还是农民工天生就目光短浅、观念落后?我觉得都不是。农民工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农民工,收入本就捉襟见肘,而缴纳社会保险意味着工资要少掉一大块,很难应对养家糊口的现实压力。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可当一家老小等米下锅的近忧摆在眼前时,哪里还顾得上明天会不会生病、老了有没有养老金?
一些农民工宁愿放弃社保换取更多的工资,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现行社保制度对这个群体缺少感召力。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让农民工对社保心存顾虑。
首先,农民工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强,很少有农民工可以在一个城市连续工作15年,最终享受到制度规定的养老金,而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社保标准不统一等现实原因,社保异地转移接续目前还处在摸索阶段,一省之内的社保对接尚难做到,全国范围内的社保统筹更是遥遥无期。故此,缴纳社保对跨省市流动、频繁更换工作的农民工意义不大。
其次,根据现行制度,农民工在迁徙过程中,如果无法实现社保转续,只能选择退保,而退保则相当于“亏本”。以养老保险为例,农民工所能带走的,只是其个人缴纳的8%,单位缴纳的20%则被当地社保基金所截留。这样的规定看似有理,实则是对农民工血汗钱的掠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要计入用工成本的,换言之,这笔钱实质上是员工的劳动所得,只是以非货币的形式支付。因此,这笔账农民工是很容易算清的:放弃参保,28%一分不少地进入工资;缴纳社保,将来离开时只能拿回8%。如何选择,一目了然。
工资意味着“现在”,而社保则更多地意味着“未来”。不是说“未来”不重要,只是这个“未来”对农民工群体而言实在不牢靠,不足以支撑其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反而有损于现实利益。这样的囧境,可以用陈奕迅的《稳稳的幸福》来形容:“我要稳稳的幸福,能用双手去碰触,每次伸手入怀中,有你的温度。”揣在口袋里触手可及的工资,才是农民工可以感受得到的“稳稳的幸福”,至于社保,看似美好,却是空中楼阁。
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除了在技术层面,完善社保政策,克服异地转移的种种障碍;在预期方面,夯实社保大堤,提升农民工对社保的信心之外,更重要的途径在于,从收入的角度,提高农民工群体的整体收入水平,让他们有足够的“闲钱”可以为未来打算。通过经济转型升级,增加产业利润,让企业有能力为农民工支付较高的薪酬;给群体赋权,让农民工有与资方讨价还价的能力,而不只是作为“人口红利”而存在;通过释放城镇化红利,譬如土地入市等,让农民工分享发展成果
“社会保障”,其英文(Social Security)的字面意思就是“社会安全”。如果这些问题现在得不到很好的解决,2亿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晚年幸福就得不到保障,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就得不到充分体现,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就存在极大的隐患!
因此,要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要使农民工社会保障走出目前的困境,关键的着力点还在于科学合理的政策设计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当然,农民工高度的流动性和各地区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异,使得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任务更加艰巨,由此而引起的矛盾也更加复杂。因此,在致力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选择的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到诸如此类的复杂的影响因素。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农民工在社會保障制度建设中成为真正的获益者。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起真正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福祉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让我们本着“全力以赴,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低水平、广覆盖、易转移、可持续,全国一盘棋”的指导思想,妥善解决好迫在眉睫的农民工社保问题!让农民工社保真正地保障农民工,而不是空中楼阁。所以,不要抱怨部分农民工“主动”弃保,“社保换工资”只是他们无奈的选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所有人的梦想,也是政府必须为每个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务,而现行社保体系的诸多制度缺陷将一些低收入农民工变相隔离在社保大门之外。如何让社保成为农民工“稳稳的幸福”,给他们一个笃定的未来?这是迫切需要从制度层面破解的一道现实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