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清 李慧雄
摘要:我国矿业企业在传统融资模式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与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矿业融资市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本文根据矿业融资的含义、特征、领域、模式等要点深入分析,来具体了解我国的矿业融资的现状。
关键词:矿业融资 融资模式 矿业资本市场 现状
一、矿业融资的概念与特征
融资从字面上可以简单理解为资金融通。对融资具体内涵的理解,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两大类:一类是没有强调以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概念,一类是强调了以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概念。
矿业融资的广义概念是指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募集资金的金融活动。狭义概念是指矿业企业在矿产勘查、开采生产过程中主动地进行资金筹集和资金运作的行为。矿业企业随着勘探和开发阶段的不同,呈现出每个阶段较为独特的融资方式和资金来源。矿业开发可分为矿产勘查、矿山开发和矿山经营等阶段,从矿产资源勘查到矿山建设和开发、加工、产品交易过程中,是一个高风险的经营活动。但随着勘采的深入,风险基本呈现降低的趋势。矿业勘察开发可分为三个阶段:
1.矿业勘查阶段,融资特点是融资风险高,资金需求量大,成功时收益回报率高,可选择的融资方式相对较小。
2.矿山开发阶段,融资特点是它是整个矿山开发中需求资金最大的阶段,与勘探阶段相比,其风险程度较低,资金回报率有所下降,可选择的融资方式多。
3.矿山经营阶段,融资特点是矿山投产进入经营期,它是矿业开发的一个新阶段,这个阶段的资金需求主要是运营资金以及偿还债务。
矿业产业,从开始划定靶区到取得矿权,从项目勘探到进入实质开发阶段,往往都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前期勘探阶段,矿业相比于其他行业具有更高风险性;在勘探完成进入实质的开发阶段后,矿业产业又具有所需资金量大、投人大、回收期长、易受政策法律影响等特点。因此,如果没有金融资本的介入和帮助,矿业项目,尤其是一些大型矿业项目的运作,将会十分困难。
二、矿业融资的领域
矿业勘查融资会由于探矿权勘查阶段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特点,例如在预查或普查等勘查风险较大阶段,探矿权人寻求间接融资(主要为银行贷款)的难度非常大;但是如果有良好的策划方案及项目资源,探矿权人的融资要求可能会受到投资基金等形式的大力支持,而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主要为股权投资方式。除此之外,探矿权人寻求的融资对象还可以是国家财政资金,例如申请与中央或地方地质勘查基金合作、申请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等。
矿业开发融资主要涉及矿山工程建设、购买矿山设备、增加矿产资源量储备(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理解为矿业并购)及获取流动资金等方面。由于具体的融资用途不同,融资方式及具体运作也有差别,但是,一个共同点就是,此时,矿山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加大。银行通常会要求矿山企业提供矿权及附属资产、土地房屋等资产进行担保,但是,矿山企业采用矿权抵押方式融资时,需要高度注意各省对于采矿权抵押融资的具体规定的差异,及融资机构贷款要求的差异。对于购买矿山设备而言,还可以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进行,矿山企业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由融资租赁公司购买约定型号的设备,然后矿山企业支付租金,这样可以缓解矿山企业为购买重大设备的资金压力。
矿业流通领域的融资主要涉及大宗商品贸易方面,例如铁矿石、煤炭等。投资人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由于大宗商品贸易占用资金量较大,对于资金周转要求较高,投资人既要有良好的货源,又要有良好的融资渠道,但又不能囤货过多;第二,要注意某些大宗商品贸易需要特定资质才能开展业务。
三、矿业融资的模式
1.矿业财政融资
财政融资是一种政策性融资,指一国的财政部门作为资金供给者向资金需求的部门融出资金的形式和方法。财政融资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我国的矿业融资曾一度采用的就是财政主导型融资模式。它反映国家凭借其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实质。
2.矿业金融机构融资
金融机构融资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介的融通资金活动,属于贷款融资方式中的一种,指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供给者向有资金需求的企业融出资金的形式和方法。它是我国目前融资活动的主要形式,属于间接融资。银行融资灵活多样,银行作为借贷双方的中介,可以提供不同的数量和方式以满足双方融资选择。金融机构是企业融资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金融机构融资的特点主要是资金使用者要按规定支付利息,是一种有条件的资金让渡。一般情况下,地质勘查阶段由于风险大而很难获得国内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国际上更多地采用风险投资基金。
3.矿业商业融资
商业融资也称商业信用融资,是指资金需求部门向企业以商业信用或消费信用等形式取得资金,这是矿业企业的一种重要短期融资方式。商业信用融资是与特定的商品交易联系在一起的,具有其内在的质的规定性。
4.矿业证券融资
证券融资是指资金需求者向资金盈余经济个体以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证券形式为媒介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活动。证券融资方式主要包括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两大类。对于我国矿业来说,上市条件较高,只适合于大型地质勘查公司和矿山企业。在项目勘查阶段采取证券融资方式是比较困难的,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采取这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其一,所勘查项目为已上市公司的投资项目,这时,可采取增发新股的形式融资;其二,所勘查项目已进入到了勘探(高级)阶段,这时,可以考虑用设立新(项目)公司的形式进行招股融资;其三,大中型业绩较好的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形式为勘查融资。
5.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也称项目权益融资,如果要对其下一个定义,通常是指为一个特定经济实体所安排的融资,其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将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且将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一般理解,一切有关为了建设一个新项目、收购一个现有项目或对已有项目进行重组所进行的融资活动都可以被归为项目融资。它不需要以投资者的信用或有形资产作为担保,也不需要政府部门的还款承诺,贷款的发放对象是专门为项目融资和经营而成立的项目公司。
四、我国矿业融资的现状
矿业是现代工业体系的基础产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随着矿山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及1998年开始的地勘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矿业融资也逐步由单一依靠财政计划投入的融资方式向多元化融资方式发展。目前,初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投融资体制的基本框架,与传统体制相比,其资金筹建方式和运行机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1.矿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从而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并逐步形成”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机制。
2.融资方式多样化,企业可以自主决策,既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证券、商业信用、合资合作勘查、合作开发等方式进行融资,也可以采取项目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3.资金来源多样化,现在除财政资金外,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个人资金、外资都已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而且企业还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融资工具组合和融资工具创新来拓宽融资渠道。
4.投融资风险意识增强,企业在融资决策时,不但要考虑企业内部的财务风险,还要考虑外部的环境风险,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经济波动等。
矿业开发的前期工作,如勘查,尽管它是所有经营性开发之前必须经历的,而且对于一个矿业企业能否获得正常乃至高额的回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勘查阶段的高风险使许多投资者望而却步,即使是政府投资也难以独自承担风险。相对于前期,开采阶段的融资则容易得多。
产业链上融资不均,已导致中国矿业领域形成两类经济体。一类是规模大、技术设备先进、管理规范、融资渠道较广、主要从事矿业生产的国有大型企业;一类是规模小、技术设备落后、管理混乱、融资渠道窄、主要从事风险探矿的中小企业。
两类矿业经济体在不同的经济政策环境中发展,逐渐形成特有的二元矿业经济结构,到目前依然缺乏走向融合的内在机制。根据二元矿业经济体特点及政策金融环境,预计矿业发展趋势是:大型矿企起点高,发展稳定;小型矿企起点低,发展迅速;两者发展趋于接近,但难以融合。
中国矿业公司在经过勘探后发现了资源露头,却没有相应的资本市场来认可其资源价值,企业很难融资开展进一步勘探。为避免资金链断裂,只能先通过小规模开采,获取一定利润,进而实现滚动式发展。在这种边采边探模式下,虽然企业获取了利润,但是资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
可以看出,中国矿企经营模式是向老板要资本以求滚动发展;而国外是向地下资源要资本。这两种融资机制的差别在于对地下资源价值的认可方式不同,即是通过市场自动实现,还是通过人力判断界定。
因此,推进完善矿业资本市场是改变企业经营机制、实现资源市场配置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