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

2014-04-29 07:34王肖敏
学会 2014年5期
关键词:社会管理实践与思考社会组织

王肖敏

[摘 要]在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有利于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关键词]群众路线 社会组织 社会管理 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社会组织的发展持续加快,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发展对创新社会治理、繁荣城乡经济、扩大社会就业、平衡教育资源、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过去社会组织依附于政府,缺乏独立性,与政府的行政合作多以执行性参与为主,提供的服务也仅局限于简单的事务性服务,智囊作用发挥得不好,很难真正承担起政府职能转移的职责。如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服务社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亟待探索的紧迫课题。

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提出要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提出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提出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突出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厦门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厦门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近年来社会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至2013年底,全市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2480个,其中社会团体1065个(市级610个,区级45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26个(市级227个,区级699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471个、台湾经贸社团在厦代表机构13个、基金会5个。分布在教育、卫生、劳动、体育、文化、科技等领域,社会组织从业者队伍也日益壮大。与此同时,新时期出现的大量新问题对传统的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方式方法,不断注入新内容,更换新方式,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已迫在眉睫。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社会管理,其实就是要坚决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深化公众参与的程度。厦门社会组织在建设与管理中,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路线、方针和方法,行之有效地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1、广纳民意共商发展。厦门市始终把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群众工作必须紧扣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实际,做到政策制定“从群众中来”,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现在,厦门市规模比较大的社会组织基本上都成立了党组织,与行政机关建立了长期良好的沟通联系机制。如厦门市律师协会就建立了党组织,负责协会内部的思想工作。100家单位会员(律师事务所)中有75家成立了党组织,为及时解决执业律师中的思想问题,协调各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利益关系提供了组织保障。社会组织与基层联系密切,在掌握群众需求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通过实地调研、发放意见调查表、举办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困难和意见,并协调、配合、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适时根据群众的意见作出政策调整,协调各方利益,化解社会矛盾。

2、开拓创新推动发展。厦门市在登记管理改革上牢牢把握高效、便民的原则,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放宽登记限制,营造社会组织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努力做到政策执行以高效、便民为目标,真正“到群众中去”。从厦门市实行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以来,登记的47家社会组织都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对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在推行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的工作中,各区积极进取、大胆实践,如湖里区、集美区获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优化了厦门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发挥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

3、强化责任服务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不但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组织的责任意识,深化了其在经济领域的示范指导作用,同时也促进了行业实现自律管理,降低了社会经济活动的协调成本,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

4、提升能力促进发展。社会管理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由社会来管理社会,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的能力,提高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长期以来,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每年为社会组织免费培训2次,详细阐释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文件精神,系统地讲授社会组织工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社会组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解答社会组织在发展中遇到的困惑,提高了社会组织工作者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推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助力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

二、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思考

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化,群众工作在社会组织建设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社会组织建设中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新时期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近年来,厦门市社会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并且显示出强大的社会管理功能。但总体上来看还是质量不高、整体水平较低,社会组织发展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与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还有差距。

1、管理混乱,作用发挥受限。有的社会组织缺乏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能力建设有待提高;有的社会组织重大决策基本上都是少数领导人来决定的,内部管理较为混乱,存在民主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透明等问题;有的少数社会组织活动不规范,甚至违规违纪。因自身建设不足,社会组织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2、结构失衡,布局尚不合理。我市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从社会团体的类别看,互益性的行业协会、商会偏多,公益性、慈善性、服务性的偏少;服务于工商企业的偏多,而服务于农业农村、卫生保健、社会服务、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偏少。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类别看,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926个,其中教育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614个,占总数的66.3%,其他公益性较强的社会福利组织只占4.8%.

3、自治缺失,社会公信力偏低。社会组织自治能力的欠缺,是阻碍其成长并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障碍。社会组织的根本特性是自律自治,社会组织管理出现的问题大都与自治缺失有关,很少有政府部门能按照社会组织的自身规律采取强化自治的手段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管。特别是一些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多是由政府机关退休的官员担任,与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自治能力较低,这就导致了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存在认识上的偏差,造成社会组织缺乏群众基础,缺少必要的社会信任和支持。

4、力量薄弱,管理体制滞后。广东、上海、北京、青岛、深圳等20几个省市已先后组建了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管理局,改业务主管单位为业务指导单位,有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的职能。如青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为副局级,有30个人员编制,内设3个处;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为局级,有28个人员编制,内设4个处;厦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只有5个工作人员,各区只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且不具备执法资格,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具体事务的处置上客观上存在不合法。

(二)强化创新意识,探索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新途径

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一个重要的课题。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的管理能力;要因势制宜,与时俱进,力求真正做到不仅在方式方法上创新,也要在内容上创新。

1、以培育扶持为重点,增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加大培育社会组织的力度,让社会组织在成长与成熟中承担更多的社会服务功能。在帮扶社会组织过程中,应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经济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加快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发展步伐,优化行业协会布局,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社会组织与政府的作用。同时,应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加大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扶持力度,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开展“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服务项目。应有重点地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序发展,重点做好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福利事业、生态环保、服务社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划、培育和发展,形成“民办社会事业和公办社会事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

2、以体制改革为抓手,优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要积极推进政府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着力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平台和机会;要积极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法渠道,让社会组织在献言献策、平衡各种利益关系、解决社会矛盾、协调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要树立“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理念,将一些事务性、服务性、公益性等职能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增强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实力;要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购买服务机制、政府资助机制和奖励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共同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

3、树立典型,发挥先进社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探索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和社会监督机制,评选出一批水平较高、影响力较广的社会组织。同时,应注意发现、培育和宣传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开展评选先进社会组织、诚信示范单位等活动,树立培植各类社会组织和先进单位,用大家身边的真人真事,进行实实在在的典型示范、榜样带动,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奋发向上的好风气。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综合素质。自律自治是社会组织的灵魂所在,没有自律自治能力的社会组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也无法承担社会管理的重任。要持之以恒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就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的自身规律,将培养自律自治精神和能力作为培养和监管社会组织的指导方针。一方面,应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政策的宣传指导,在社会组织中树立民主与平等、权力与责任、理性与尚法、宽容与妥协的自律自治精神;另一方面,应制定并执行自律自治的规则和制度,指导社会组织法人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其中重点是民主选举制度、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政府的管理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切忌采取简单的行政化手段,要按照社会组织的自身规律,通过参与式监管,不断地提升社会组织的自律自治能力,增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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