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透明化运行机制研究述评

2014-04-29 00:44毕素华
学会 2014年5期
关键词:慈善组织透明化比较研究

毕素华

[摘 要]慈善组织的运行情况,直接关系到民众对其的体认,因而具有特别意义。在关于慈善组织透明化运营机制的研究方面,国外学者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而相较于西方长达数百年的慈善运营的历史以及丰硕的研究成果,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慈善事业的实践时间较短、根基较浅,对其学术意义上的研究和关注亦有所缺乏。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关于此研究的分析比较发现,国外学者对实证研究的取向日渐浓烈,这无疑为我国今后慈善组织透明化运行机制研究提供了参考的对象。

[关键词]慈善组织 透明化 运行机制 比较研究

中国慈善的理念和实践源远流长,这使得慈善在当今中国的发展具备了坚实的理论、价值和实践基础。然而,随着人们对“慈善组织透明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内外掀起了一股对“慈善组织透明化”的研究热潮。“慈善组织透明化”国外对其关注较早,目前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既有理论上的探讨和模型的建立,又有大量的实证研究;而国内对其关注较晚,研究尚处于不成熟阶段,目前尚未形成关于慈善组织透明化的相关理论,对其研究集中于实证研究。本文对国内外有关慈善组织透明化运行机制研究进行文献综述,并做简要分析比较,以期为国内研究提供借鉴。

一、国外慈善组织透明化运行机制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慈善组织透明化的关注较早,围绕慈善组织应不应该成为慈善行为主体、慈善组织有哪些慈善行为策略以及慈善组织水平的影响因素等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

首先是和经济学理论紧密联系的慈善组织行为争议和策略[1]等问题。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传统主流经济理论占支配地位。在该理论看来,企业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实体,企业管理者的唯一责任就是为股东尽可能多地创造利润。秉承这一理念,企业管理者理所当然地认为慈善行为侵蚀企业相对稀缺的资源,占用企业的资金会损害企业利润,即企业慈善行为与经济目标是不兼容的。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有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哈耶克和弗里德曼。哈耶克认为:企业的首要职责是提高效率、赚取利润。企业以最低廉的价格提供最大量的商品,就是在履行其社会责任,否则企业、股东和全社会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害。弗里德曼认为:企业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即在法律和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之内,利用它的资源从事旨在增加它利润的活动,如果管理者接受企业社会责任观念,而不是尽可能地为股东创造价值的话,那就几乎没有什么倾向能如此彻底地破坏自由社会的基础了。慈善捐赠等活动只能是股东或职员个人的事,决非企业所应承担。综上所述,传统主流经济理论认为企业的慈善行为与其经济目标是相冲突的,慈善行为不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而只是企业成员的个人行为。这一时期,企业的慈善行为是企业家的道德自愿行为,充满各种偶然和不确定因素。

与传统主流经济理论不同,战略性企业慈善行为论代表人物迈克尔·波特认为企业慈善行为与其经济目标是可以兼容的,慈善行为不仅有利于社会,也有利于企业。他尤其强调企业慈善行为对企业竞争环境的四个方面都将产生重要影响。首先,在对生产要素的影响上,企业慈善行为可以改善教育和培训状况,为企业提供大量高素质的劳动力,可以有效地提升所在地研发机构水平、行政机构效率、基础设施质量以及自然资源生产效率。其次,从需求条件的角度看,战略性慈善行为不仅可以影响本地市场规模,还可以有效地改善本地市场质量。第三,从企业战略与同业竞争的角度看,战略性慈善行为对于创建更有效率和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至关重要。第四,从相关和支持性产业的角度看,战略性慈善行为可以推动簇群和支持性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波特的战略性慈善行为理论打破了传统的企业慈善行为与经济目标相冲突的观点,为企业从事慈善行为提供了理论上的准备。但是,改善企业竞争环境的目标过于宏大、很难达到,对企业的激励也很有限。卡罗尔·科恩等人提出了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公益-品牌战略论,即企业通过从事公益和慈善活动提升企业产品品牌,其实质是将通常被视为义务的企业慈善活动转化为有价值的企业资产,从而实现公益与商业目标的双赢。成功的公益-品牌战略将对企业雇员和消费者产生积极影响。首先,可以赢得企业雇员的忠诚。科恩等人研究发现在承担公益事业的企业中,88%的雇员因了解到企业的慈善行为而提高了对企业的忠诚度,53%的雇员主要是因为企业承诺关注各种社会问题而选择留在企业工作。其次,可以赢得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越来越从社会公益的角度选购商品,人们在决定购买和推荐何种商品时常常要看企业是否热心公益事业。这一理论不仅能兼容社会公益和企业商业目标,而且商业目标更为具体、直接和切实可行,对企业有较大的吸引力。

海克·布鲁克和弗兰克·沃尔特在考察了企业慈善行为后提出了企业慈善行为的四分图模型,拓展了人们对企业慈善行为的认识。他们发现企业进行慈善行为决策时大多基于两个维度考虑:市场导向和竞争力导向。市场导向是指企业围绕利益相关者的期望来决定慈善行为的具体方案;竞争力导向是指从核心竞争力出发来考虑如何进行慈善事业,以此来与公司本身的核心业务相互帮衬。他们以“市场导向”和“竞争力导向”两个维度将企业慈善行为分成了四种类型。一是外聚型企业慈善行为。这种慈善行为仅考虑市场导向,主要是被外部需求和利益相关者期望所驱动,往往与企业自身的核心业务无关。该类慈善行为将为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但也有其不足。由于慈善行为与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没有丝毫关联,此类慈善行为往往显得较为肤浅、简单,没有自身的特色。更为严重的是,企业为了进行此类慈善事业,将从主营业务中单独分离一部分资金和管理资源,可能造成企业战略模糊。二是内聚型企业慈善行为。这种慈善行为仅考虑竞争力导向,企业主管将经营活动和慈善事业融为一体,利用自身的资源,如自己的产品、服务和员工的技能来进行公益活动,但这种慈善行为容易忽视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错失塑造企业声誉的机会。三是离散型企业慈善行为。这种慈善行为既未考虑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也未考虑自身竞争力的发展。此类慈善行为既不符合企业的利益,也没有满足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四是战略型企业慈善行为。这种慈善行为兼顾了市场导向和竞争力导向,既满足了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又能利用企业自身独特的资源和能力来造福社会。企业通过此类慈善活动,有机会思考如何将核心竞争力应用到新的商业领域,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热情,刺激消费者需求,提高了在劳动力市场的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企业通过慈善行为向外界传递了自身的目标和愿景,突出了企业的特性。显然,最理想的类型是战略型企业慈善行为,只有当企业慈善行为既能增加社会福利,又有利于企业商业发展时才是可持续的。

在关于慈善组织水平的影响因素方面,西方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影响企业慈善行为的因素很多,包括企业规模、行业、高层管理者(价值观、权限、股权数、民族)、董事会结构、公司财务状况、税收和共同体同态现象等。由于各位学者采集的样本的标准不一,选取的指标也不尽相同,在有些影响因素的研究上得出的结论也是不一致的。

首先是企业规模、行业等因素方面的研究。凯蒂亚(Kedia)和昆茨(Kuntz)对美国德克萨斯州的银行业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企业慈善行为与企业规模大小无关;但麦克艾尔瑞(McElroy)和齐格弗里德(Siegfried)认为企业规模大小与企业慈善行为水平有正相关性;马丁(Matin)通过对加拿大企业的调研发现,大企业进行慈善行为的概率较高,但小企业的捐赠力度(即:捐赠金额占税前收入的比例)要大于大企业。

尤西姆(Useem)认为与公众接触较多的行业(如保险、零售、旅馆业)的捐赠水平要高于那些采矿、建筑等与公众接触较少的行业;斯蒂芬(Stephen)和安德鲁(Andrew)对英国FTSE指数约650只样本股进行研究,共取得334家公司的完整数据,并以此分析企业规模、组织透明度、行业性质等对企业捐赠支出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规模、组织的透明度与企业捐赠支出是正相关的。大企业会对慈善事业进行更多的捐赠;组织透明度和企业规模对企业捐赠的影响程度相近;行业性质对企业捐赠行为有重要的影响,资源型行业中的企业比基础性行业中的企业捐赠要多。坎贝尔(Campbell)和施莱克(Slack)认为公众对公司的感知程度(Public Visibility)是影响企业慈善行为水平高低的因素之一。

其次,部分学者认为高层管理者、董事会结构也是影响因素之一。国外学者对企业高层管理者与企业慈善行为关系的研究主要体现在高层管理者的价值观、兴趣、股权集中程度、民族性等方面。勒纳(Lerner)和弗里塞尔(Fryxell)对《财富》500强中的220位CEO调查发现,企业慈善行为与CEO个人的价值观有着很强的正相关性。坎贝尔(Campbell)等人对决策者的个人态度与企业慈善行为的关系进行了论证,认为两者关系非常密切,富有同情心的高层决策者会使得企业更积极地参与到慈善事业中。韦伯(Werbel)和卡特(Carter)使用160家企业基金会的样本数据研究了CEO影响企业慈善行为的问题。研究认为:CEO在参加企业基金会会议时,会将个人兴趣带入慈善行为的决策中,如果CEO缺席了基金会会议,那么他个人的兴趣对企业慈善行为的影响就会减少,但不能完全消除。艾金森(Atkinson)和戈拉斯克维奇(Galaskiewicz)经过研究发现CEO拥有企业的股份越多,企业的捐赠就会越少;企业的股权越集中,对CEO的监督力度越大,CEO的权限越小,企业的捐赠越少。汤普森(Thompson)和胡德(Hood)也证明了少数民族成员对企业慈善行为的积极作用,他们向500家小企业的法人代表派发问卷并收回有效问卷169份,发现少数民族的企业家更热衷于企业慈善事业,并将更多的资金捐向了宗教组织。

王(Wang)和科菲(Coffey)选取78家“财富500强”的企业为样本,实证研究了董事会结构与企业慈善行为的关系,发现董事会中内部董事越多,女性和少数民族成员越多,企业慈善行为越多。海兰德(Helland)和史密斯(Smith)运用代理成本理论解释企业捐赠行为,研究发现企业董事会人数与企业现金捐赠数量、成立企业基金会是正相关的;同时,他们研究得出董事会外部或者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并不会导致较少的企业捐赠,以此认为董事会的构成对企业捐赠没有重大影响。

公司的财务状况直接反映公司的运转以及所持有的财富,因而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对象。约翰逊(Johnson)调查研究了产业结构和业绩对企业慈善行为的影响并得出结论:税前利润是企业慈善行为的最主要决定因素。马克(Mark)和凯利(Kelly)通过实证分析,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海兰德(Helland)和史密斯(Smith)研究发现债务对企业捐赠行为的影响是负面的,债权人有效控制的、高负债率的企业很少采用现金捐赠,并且也很少建立企业基金会。出乎意料的是部分研究表明,企业慈善水平与财务表现并无强相关性。格里芬(Griffin)和马洪(Mahon)研究了化工行业中的6家企业,发现其慈善表现与财务表现并无相关性,并认为是一些内部因素左右着企业慈善行为的水平。赛弗特(Seifert)、莫里斯(Morris)和巴茨(Bartkus)通过对130家企业慈善行为和财务表现的实证研究证明,企业慈善行为与财务表现并不相关,但同时发现企业慈善行为水平与企业可利用的资源(现金流)有一定的正相关性。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影响着企业的慈善行为。帕梅拉(Pamela)和罗伯特(Robert)分析了税收激励对慈善行为的影响程度,并提出了许多建议,如改变边际税率结构、允许纳税人利用标准抵扣额通过捐赠减少应纳税收入、废除不动产税等。查尔斯(Charles)对捐赠的经济学问题进行了研究,尤其是分析了收入和税收因素对捐赠的影响,将收入和价格变量一并运用到统计学模型中,以测定它们对捐赠额度的定量影响。马奎斯(Marquis)、格林(Glynn)和戴维斯(Davis)等人在提出共同体同态现象概念的基础上认为:单个企业慈善行为和它所处的共同体中其它企业慈善行为有雷同之处,因为共同体内部的企业彼此之间会相互影响、相互模仿。

二、国内对慈善组织透明化运行机制的相关研究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慈善事业被中断了近30年,改革开放后才复苏。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并不成熟,国内对企业慈善行为的专门研究还相当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从慈善组织内部管理的角度进行的研究。目前,国内从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出发研究企业慈善行为的只有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徐雪松博士的博士学位论文《企业慈善行为研究》。该博士论文在明确什么是企业慈善行为和梳理国内外对企业慈善行为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描述了企业慈善行为的历史沿革,既有纵向的企业慈善行为的历史与现在,又有横向的中外企业慈善行为的比较,然后在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阐明企业慈善行为的动因即企业为什么会从事慈善,接着又分析了企业慈善行为的方式,即企业慈善的领域、资源和途径有哪些以及如何选择,企业慈善行为的过程管理,即如何从慈善行为的发展过程进行管理,企业慈善行为的功能,即企业慈善行为对企业内部管理职能有哪些促进,最后阐述了企业慈善行为的评估即如何评价企业慈善行为。该博士论文通过对上海各种行业企业的问卷调查得出了我国企业慈善行为的动因,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为:提升企业形象、帮助弱势群体、响应政府号召、解决社会危机、塑造产品品牌、融洽社区关系、贯彻领导者的慈善意识、提高员工的凝聚力、进行产品促销、吸引优秀人才、免除部分税收和受竞争对手捐赠的影响。我国企业慈善捐赠的领域主要是扶贫、教育和救灾,慈善捐赠的资源主要是现金、本公司产品和志愿者,慈善捐赠的途径主要是自己做和与慈善组织或者政府部门合作、委托给慈善组织去做。该博士论文站在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阐述了企业如何从项目前、项目中、项目后三个阶段对企业慈善行为进行管理,并建立了基于企业慈善理念——慈善方式——慈善管理——慈善效果的慈善行为综合评价模型来评估企业的慈善行为。

部分学者对慈善组织公益捐赠行为及其类型进行了总结和归纳。为探讨中国企业的公益捐赠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公司捐赠研究课题组于2000年对上海市1999年营业额前1000名排名中的503家公司的公益捐赠行为进行了问卷调查,最终形成了《上海企业捐赠社会公益研究报告》[2]。问卷调查发现:92.4%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有过公益捐赠行为,66.6%的公司1999年有过公益捐赠行为。1999年公司的捐赠水平(捐赠金额相当于其当年营业收入额的百分比)为0.392%。其中,国内私营企业的捐赠水平最高,为0.87%;三资公司次之,在0.36%与0.62%之间;国有公司捐赠水平最低,为0.29%。公司的捐赠金额(含产品实物折合成金额)与其当年营业收入的相关系数是0.372,呈一定程度的正相关。

研究报告以公司的捐赠意识和捐赠行为为核心,将公司的捐赠行为分为五种。一是积极主动型,有较强的捐赠意识和自主行为,每年或连续多年有捐赠公益事业的行为,其中现金捐赠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将回报社会作为公司文化的一部分,并善于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这一类型的公司大约占公司总数的10%。二是积极被动型,指那些对社会公益有相当的捐赠意识,但大多是靠外力推动,其中行政性要求是重要动因,这类公司以国有大公司和近年发展起来的股份制公司居多,此类公司大多也已建立或准备建立制度、订立计划来处理捐赠事务,占公司总数的15%。三是一般型公司,有捐赠行为但没有捐赠意识,它们与积极被动型公司的差别在于:一是捐赠数目小,形式单调,无个性或创意;二是制度化不够,纯靠外力(一般是政府或上级部门指派)推动,这类公司占总数的60%,是大多数。四是消极无奈型,这类公司大多是出于经济能力的原因而无法产生捐赠行为,大约占公司总数的10%。五是消极抵触型,一些有经济能力的公司,但它们从不同角度认为社会公益事业应该由政府来负责,公司的责任就是依法纳税,此外不应再承担公益捐赠等义务,这一类型的公司大约占公司总数的5%。

该研究揭示了尽管公司捐赠的数量在中国已具备相当规模,但是由于缺乏系统捐赠理念的指导,公司的捐赠往往是较为被动的,多数公司捐赠并非出于公司的自主意识。这种状况对于公司建立社会责任意识、发掘和配置社会福利资源都有显著影响,同时也影响到公司与整体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中外慈善组织捐赠行为的比较研究方面,国内学者也作出了相应的努力。国内有学者运用问卷调查的研究方法对中外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进行比较研究。张传良的《中外企业慈善捐赠状况对比调查》[3]一文通过对国内企业和跨国公司的问卷调查,得出中外企业慈善捐赠行为主要有以下不同:(1)跨国公司的捐赠自主性高于国内企业。国内企业在进行慈善捐赠时更多地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如政府的行政动员、慈善机构的劝募、各种媒体的动员等。而跨国公司进行慈善捐赠时更多地从内部因素出发,将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利益相关者考虑在内,如企业高层的重视、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吸引消费者开拓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等。(2)在捐赠的方向上,国内企业以扶贫和赈灾为主,而跨国公司多为有计划捐赠,教育科研占有较高比重。(3)在慈善捐赠的运作上,跨国公司要比国内企业成熟。国内仅有少数企业设立专门负责慈善捐赠工作的部门,有专门的慈善捐赠资金预算。而在跨国公司中这一比例要高的多。(4)国内企业对慈善捐赠效果的评价稍低于跨国公司,续捐意愿低于跨国公司。有部分国内企业认为捐赠完全没有达到目的,而跨国公司都认为达到了预期目的。国内企业对捐赠效果的评价偏低,造成企业继续捐赠意愿降低。(5)大多数跨国公司非常清楚与捐赠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而国内企业则大多数不了解该政策的存在。

田雪莹、蔡宁的《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研究--基于上海企业的实证分析》[4]一文选取上海近5年有过捐赠记录的87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其中国有企业39家、民营企业20家、外资企业28家。通过统计分析,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在企业捐赠动机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多是纯公益性捐赠动机,而外资企业大多是长期利益动机。我国企业的捐赠活动还停留在单纯的“做好事”层面,没有形成成熟的慈善意识和社会投资理念,捐赠动机策略性不强,被动捐赠的行为较多。而外资企业以获得长期利益为目标,追求企业和社会利益双赢,积极主动地进行捐赠,捐赠指向相关利益者,因此捐赠效果也相对较好。(2)在企业捐赠结构上,国有企业大多选择金钱捐赠,形式较为单一;民营企业则多采用金钱与本企业产品捐赠相结合的方法;外资企业则以资金、设备、产品和技术捐赠几种方式并行见长。国内企业最主要的捐赠方向是扶贫和赈灾,而外资企业捐赠的着力点则放在教育科研。进一步分析得出国内企业捐赠的领域与本行业的相关程度不大,而外资企业在选择捐赠领域时,大多会选择企业所在行业或相关领域进行捐赠,注重捐赠的策略性。(3)在企业捐赠管理上,外资企业比较重视捐赠的计划性,会根据公司或基金会的年度预算来制定每年的捐赠计划,而国内企业则缺乏系统的捐赠计划。与国内企业相比,外资企业较多地设立了专门负责管理企业慈善捐赠活动的部门。

在慈善组织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对慈善组织捐赠的激励研究方面,吴俊彦、郭建等人在此方面的讨论值得关注。

吴俊彦在《探讨我国公司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5]一文中,从财务会计的角度描述了我国慈善组织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了其不足,最后提出了我国慈善组织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思路。文章指出我国企业捐赠税收法制建设滞后,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偏低,且不允许结转;企业慈善捐赠享有优惠的公益性组织有限,直接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实物捐赠无法进行评估,企业慈善捐赠财务列支混乱。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完善的思路:进一步提高企业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允许结转;建立对公益性机构的认定及监督机制,在此基础上增加享有捐赠人优惠的慈善组织;建立规范的捐赠物资估价制度和体系,税收减免程序应化繁为简,推出捐赠发票。

在郭建博士学位论文《社会捐赠及其税收激励研究》[6]中,从经济学的角度首先分析了社会捐赠的内在动机和外在影响因素,探讨社会捐赠供给决定机制,在此基础上对税收因素进行了分析,指出主要是利用微观经济学理论分别就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遗产税对社会捐赠影响等诸因素的作用机理及产生的效应进行了研究,然后对发达国家的社会捐赠税收激励进行了考察和评析,接着以山东省256家企业和青岛市322位个人的问卷调查为基础,分别从个人和企业两个主体深入探析了中国社会捐赠的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了中国社会捐赠税收激励的实施效果,得出绝大多数个人不了解捐赠税收激励,极少数人享受过捐赠扣除政策;大部分人认为目前30%的捐赠扣除比例较低;绝大多数企业较熟悉捐赠税收激励,但认为3%的扣除比例过低;一半以上企业表示扣除比例如果提高至12%将会进一步鼓励企业的捐赠行为。文章得出结论:中国目前还没有完全形成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的税收激励,最后提出了优化中国社会捐赠税收激励的构想。

同样,国内部分学者与国外相似,也对慈善组织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挖掘和探讨。

国内有学者对我国企业慈善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陈宏辉、王鹏飞的《企业慈善捐赠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以广东省民营企业为例》[7],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从企业内部的资源和能力、外部的政府行为两个角度来考察广东省民营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因素。通过对158份有效问卷的实证分析,发现民营企业慈善捐赠行为与企业现金流的多寡没有显著关系,但企业形象、企业慈善决策机制、政府行为对民营企业是否进行慈善捐赠有显著影响,而且不同规模的企业和处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不同行业的企业,在慈善捐赠行为上也有一定的差异。肖强、罗公利的《企业公益捐赠的影响因素研究——以青岛市企业为例》[8]在对青岛市企业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运用逻辑回归方法构建了企业公益捐赠决策模型,发现共有7项因素对企业公益捐赠决策具有显著影响:企业逐利倾向与企业公益捐赠决策呈负相关,对捐赠决策的影响程度较大;企业决策者受教育程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与企业公益捐赠决策呈负相关,但对捐赠决策的影响程度不大;政府态度与企业公益捐赠决策呈正相关,对捐赠决策的影响程度较小;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慈善文化与企业公益捐赠决策呈正相关,对捐赠决策的影响程度较大;受赠机构社会影响力与企业公益捐赠决策呈正相关,对捐赠决策的影响程度最大。许婷的《上市公司慈善捐赠影响因素实证研究——以2006年上市公司慈善排行榜为例》[9],以2006年上市公司捐赠排行榜上的44家公司2004-2006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通过回归分析得出资产负债率与公司捐赠支出呈不显著的负相关,公司规模与捐赠支出呈显著正相关,国有控股公司比非国有控股公司更倾向于慈善捐赠,公司董事会成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与公司捐赠呈显著正相关。

三、国内外慈善组织透明化运行机制研究的比较

从国内外慈善组织透明化研究现状的横向比较来看,中国内地学者对这一课题的关注不够,研究成果较少。这一方面是源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较弱的经济基础无法为慈善事业提供强有力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有慈善组织以及民众等方面的原因。从国内外近些年研究的纵向研究来看,针对这一课题的实证研究越发受到学者,特别是国外学者的关注。

从国外和国内的研究现状可以看出,国外学者对慈善组织透明化这个话题关注较早,目前已经有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一方面,围绕企业慈善行为形成了一系列理论研究成果,建立了企业慈善行为的模型,包括企业应不应该成为慈善行为的主体、迈克尔·波特的战略性企业慈善行为理论、海克·布鲁克和弗兰克·沃尔特的企业慈善行为的四分图模型等等,这些理论研究成果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另一方面,国外学者围绕企业慈善行为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发现了诸多企业慈善行为的影响因素,包括企业规模、行业、高层管理者(价值观、权限、股权数、民族)、董事会结构、公司财务状况、税收、共同体同态现象等等。然而,由于各位学者采集的样本不一,选取的指标也不尽相同,在有些影响因素的研究上得出了不一致的结论。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企业状况的差异,这些实证研究的成果显然不能直接适用于我国民营企业。

总体而言,由于我国的慈善事业在新中国成立后被中断了近30年,改革开放后才开始复苏和发展,所以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并不成熟,因此国内对企业慈善行为这个话题关注就较晚,对其研究也相应处于不成熟阶段。目前国内尚未形成关于企业慈善行为的相关理论,对企业慈善行为的研究也仅集中于运用问卷调查和访谈了解中国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现状与外国企业慈善行为的差异和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慈善捐赠的激励状况以及企业慈善行为的影响因素等等。由于各位学者进行实证研究选择的样本不一样,最终得出的结论也有差异。

参考文献

[1]徐雪松.企业慈善行为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2007.

[2]卢汉龙.上海企业捐赠社会公益研究报告[EB/0L].http://gongyi.sina.com.cn.2009-02-19;载马伊里,杨团.公司与社会公益[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3]张传良.中外企业慈善捐赠状况对比调查[J].中国企业家,2005(17): 32-34.

[4]田雪莹,蔡宁.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研究——基于上海企业的实证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0): 108-111 .

[5]吴俊彦.探讨我国公司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J].财会研究,2010(2): 28-30 .

[6]郭建.社会捐赠及其税收激励研究[R].济南: 山东大学,2008.

[7]陈宏辉,王鹏飞.企业慈善捐赠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以广东省民营企业为例[C].第三届(2008)中国管理学年会论文,2008.

[8]肖强,罗公利.企业公益捐赠的影响因素研究——以青岛市企业为例[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68-73.

[9]许婷.上市公司慈善捐赠影响因素实证研究——以2006年上市公司慈善排行榜为例[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8(12): 90-92.

[Abstract]Charitable organizations performance has the direct bearing on the public realization, and has a special significance. In terms of transparency operation mechanism of charitable organizations, foreign scholars have made a lot of researches from both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angle. Compared with the hundreds of years history of western charitable operation and fruitful research results, Chinese philanthropy in the modern sense has less practice time and shallower foundations, and lack of academic research and attention. Based on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such study both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article found that empirical research orientation of foreign scholars had became strong increasingly, which will undoubtedly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future study of transparency operation mechanism of Chinese charitable organizations.

[Key words]charitable organizations; transparency; operation mechanism; comparative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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