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及其背后火暴的原因,并基于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众筹(债权和股权P2B众筹)、直销银行和大数据网络借贷五种的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考察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最后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进行展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众筹融资 余额宝 风险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的背景
2012年以谢平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指出互联网金融的三大支柱:第三方支付、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信息处理和以P2P为代表的资源配置。其实上述互联网金融的三大商业模式在欧美可谓司空见惯,比如美国的PayPal支付、Kabbage大数据网络借贷和著名的P2P网络借贷公司Lending Club,但欧美仍称之为“网络金融”,所以互联网金融概念对于网络金融,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而已。互联网金融在2012年被提出,也没有引起大家关注。可是,在2013年6月13日,一个名为“余额宝”的互联网基金产品,基于支付宝平台,规模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增长,当“满周岁”时规模达到5742亿元,用户数已超过1亿。余额宝的横空出世极大的冲击了银行存款业务,并吸引了全社会对互联网金融的极大关注。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债权众筹(P2P和P2B)、股权众筹、直销银行、互联网基金和大数据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迅速升温,并受到投资者的热捧。冷静思考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极度火暴的现象,貌似偶然,其实必然。
(一)国外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
在国外,无论是经济发达的欧美和澳洲,还是经济欠发达的非洲和亚洲部分国家互联网金融得到快速发展。在欧洲,英国是互联网金融最发达的国家,2005年3月全球第一个P2P网络贷款Zopa就诞生在英国,英国也是最早股权众筹的国家,并定制了大量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在美国,互联网金融起源于1994年的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SFNB(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后来陆续出现了全球著名的第三方支付Paypal公司、P2P公司Lending Club和商品众筹Kickstarter,2013年奥巴马签署JOBS方法,为股权众筹扫除法律障碍;在非洲的肯尼来M-PESA、南非的Wizzit及在亚洲G-cash手机银行堪称利用互联网金融消除金融排斥的典范。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快速發展给我国发展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我国互联网技术及应用的普及
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即使是互联网应用相对落后的农村,网民规模也快速增长,已达1.77亿,同比增长率为13.5%。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互联网应用已经广泛普及,特别是随着手机价格快速下降,移动互联网的易用性和便捷性还将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应用的空间。同时,我国的互联网企业,特别是以BAT(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迅)为代表的电子商务企业为开展互联网业务已经投入大量的沉没成本,又无需承担网民的终端费用,这使得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互联网企业还拥有稳定的海量用户和用户活动数据,可以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在风险定价、客户获取和产品营销上相对传统金融业有显著优势,为其向金融业渗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政府对互联网金融开放、宽松和宽容政策
金融行业在我国是一个高度垄断的行业,金融体系结构不健全,金融体制的效率低下,资本市场既不完善,也不丰富。虽然我国2010年至2013年,M2的值以年均15%的增长,整体信贷比较宽松,可是我国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一贷难求的局面仍无改观。互联网金融在国外被证实是一条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金融需求的有效途径,因此,我国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缓解我国金融抑制、消除金融排斥寄予了厚望,并对互联网金融态度非常积极和开放,尽管互联网金融出现了许多问题,但是并没有取缔互联网金融,而是表现出非常宽容的态度。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实
下面本文将讨论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众筹(债权和股权众筹)、直销银行和大数据网络借贷五种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我国发展的现实情况。虽然网络虚拟货币在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分支,但是在我国不可能有政策松动空间,所以本文不予讨论。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利用互联网及通信技术,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将其银行账户的资金即时实现货币支付、资金结算等功能,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某些支付场景还起到担保和技术保障等作用。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动力来自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小额支付。随着支付宝、财富通等第三方支付的崛起,第三方支付几乎统治了互联网支付。据统计,2013年第三季度第三方支付的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4205.8亿元。曾几何时,支付业务是传统银行的核心业务,而如今在第三方支付的挤压下,银行却沦落成为资金结算的角色,对传统银行业打击巨大。目前,第三方支付正在积极布局和发展移动支付。移动支付又分为远程移动支付和近场移动支付,远程移动支付在整体移动支付中占比达到93.1%;以语音支付,二维码扫描支付和NFC为代表的近场支付占比还是很低,这主要与其的安全技术保障与监管政策有很大的关系。
(二)互联网基金
互联网基金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实现交易,参与资金门槛微小,费用低廉,风险极低并具有民主金融性质的新型基金销售模式。互联网基金是除第三方支付,网民参与数量最多,规模最大,交易最为频繁的一种互联网金融模式。以余额宝、理财通和百度百发为代表的互联网基金掀起了全民理财的高潮,特别是余额宝让名不见经传的天弘基金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基金公司,创造了多个金融奇迹。就目前而言,互联网基金主要是以货币型基金为主,风险极低,收益稳定并且远高活期存款的利息,所以从2013年10月到2014年5月,货币基金连续8个月出现环比规模增长,从4890.1亿元激增到1.92万亿元,对银行的存款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为缓解互联网基金对银行业的影响,央行和四大国有银行对互联网基金出台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炙热的互联网基金犹如被泼了一盘冰水,收益也是急转直下,2014年6月规模开始出现了负增长。
(三)互联网众筹(债权和股权众筹)
众筹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也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中金融属性最强,最为核心的模式。项目筹资人通过贷入资金,按期偿还投资人本息的筹资模式叫债权众筹;项目筹资人通过向投资人出让股权筹资的模式叫股权众筹。债权众筹有P2P和P2B两种模式:P2P是个人对个人的融资模式,P2B是个人对企业的融资模式。目前在我国,P2P是债权众筹的主要力量,并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期,而P2B则还处于萌芽期。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我国P2P网贷公司突破1000家,是2012年的3倍;放贷规模为680.3亿元,较2012年的228.6亿元增长2倍。与此同时,由于宽松的监管环境,P2P不断暴露出问题,从2013年到2014年上半年就有120家P2P网贷平台倒闭或跑路;股权众筹在我国发展遇至诸多碍阻和波折,最主要还是法律碍阻。根据我国《证券法》未经证券会批准是不允许面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发型股票。因此,我国股权众筹采取“领投+跟投”两段模式,即由一个领头人带着线上若干投资人再到线下成立合伙制企业对项目进行投资,从而避免法律风险。目前,我国股权众筹平台以天津的“天使汇”和深圳的“大家投”最为著名,即呈现“南北双极”的格局。
(四)直销银行
直销银行是主要或完全利用互联网手段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直销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扁平化有机银行,其主要特征是不设实体物理网点。直销银行1989年起源于英国,在欧美发展了二、三十年。随着互联网金融不断刺痛银行革新的神经,特别是小型商业银行敏捷制定互联网金融发展战略。2013年9月北京银行与境外战略合作伙伴荷兰ING集团联袂推出国内首家直销银行,随后民生宣布与阿里巴巴合作开设直销银行,紧接着兴业银行、华润银行、包商银行、南京银行的直销银行先后开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小商业银行对直销银行具有很高的积极性,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具有实体网点优势还在观望中;从业务模式上看,直销银行的产品基本上是理财产品,其中多数与货币基金对接,目的是对抗各种“宝宝”互联网基金,保卫银行存款,同时吸引客户流量,拓展业务,但是同质化竞争的趋势明显。
(五)大数据网络贷款
大数据网络贷款是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智能搜索引擎等新兴信息技术,结合社会学和消费行为学理论,建立信贷数据数学模型,并根据模型结果来进行信贷风险定价的一种创新信贷模式。大数据网络贷款最能突出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和特征,大数据网络贷款能精准的为缺乏足额或缺少抵(质)押物的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而这些群体以往是被银行认定“次贷”群体而拒之面外。由于大数据网络贷款需要掌握复杂数据挖掘技术,而且要拥有长期连续的客户活动数据,我国大数据网络贷款的还限于电商巨头手中,其中以阿里小贷和京东白条为代表。据统计2013年,阿里小贷累计客户数超过49万家,贷款余额超120元,不良贷款率仅1%。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展望
(一)互联网金融继续保持快速增速的态势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炙手可热,究其根源是国民的金融需求压抑的太久、太深,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广大的“屌丝”金融服务需求犹如久旱逢甘雨,借助互联网强大的基层渗透力和辐射力,瞬间得到爆发。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的元年,2014年互联网金融就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可以预见在未来的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将保持快速增速的态势。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将产生出许多新的模式。在所有的模式中,移動支付将发展最快,应用场景将更加丰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最重要的资源就是支付,谁掌握支付,谁就能占领了账户,账户是资金的起点,也是终点,所以掌握账户就掌握了资金,就占有制高点。互联网具有马太效应、赢家通吃的特征,互联网金融所有模式经过“野蛮”生长和洗牌后,最终每种模式最终走向由少数几个寡头垄断。当然,前提是寡头垄断绝对不能对国家的金融安全形成影响和构成威胁。
(二)互联网金融正在重构金融业意识形态
马云曾说过“银行不改变,那就改变银行”,余额宝的出现,银行经济损失是浅层面的,最大的损失在精神层面。老百姓觉得银行不但没有客户价值意识,而且极度缺乏人文关怀。银行在一遍批评声中开始改变,并深刻反思跑马圈地的发展模式和服务意识,并将互联网金融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可以预见,互联网金融将在近几年内重构金融业意识形态,包括发展战略、产品设计、服务流程和业务模式,让整个金融业得到重生。以谢平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最终将消失,所有账户只需要一个中央银行管理。但笔者认为这不可能,其一信息不对称无论技术如何发展都存在,既然存在,就需要中介,只不过成本不同而已;其二事物的发展不能只看到技术和经济层面,还要看到政治层面,传统金融业还涉及几百万人的就业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将对传统金融业的意识形态和表现形式进行重构。
(三)互联网金融将陆续受到监管法律的规范
互联网企业利用宽松的政策,以“用户体验”为第一原则和理念,变向突破传统金融业诸多“审慎稳健”为基准的法律法规,利用政策红利,得到飞速发展。“无规矩不成方圆”,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由于过于强调互联网精神,互联网金融风险也在急剧增加,特别是P2P、股权众筹和互联网基金业务。但庆幸的是,我国政府没有因为互联网金融初期暴露的问题而将其扼杀,相反以包容的态度,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积极调研,正在制定和准备出台一系列规范和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因此,可以预见互联网金融将陆续受到监管法律的规范,其宽松的发展政策也向趋于稳健,必将有一大批不合格或不合规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扫地出门,同时,也是传统金融机构融合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好时机。
参考文献
[1]谢平,互联网金融的现实与未来[J],新金融,2014(4).
[2]邱勋,互联网信托P2B网络借贷模式探析[J],新金融,2014(3).
[3]邱勋,多维视角下我国直销银行发展的思考[J],西南金融,2014(3).
[4]唐功爽,互联网金融亟待加强监管—基于余额宝视角的分析[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4(3).
[5]谢平等,互联网金融手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刘春林(1983-),男,江西石城人,供职于江西石城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