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的创新与实践

2014-04-29 00:44陈英
时代金融 2014年29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金融

陈英

【摘要】我市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其动因源自破解“三农”发展资金、土地使用效率等瓶颈难题的迫切需要。自2008年5月份开始,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对农村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等一系列“三农”问题的“百日大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发现,土地、资金问题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问题和主要制约瓶颈。于是,盘活现有资源,解决农地财产化、物权化以用来融资,便提到了重要议程。

【关键词】金融 农村土地 使用产权制度

在土地所有权、农民承包权、农地性质“三不变”和保障持证农民对土地的转让、收益、抵押权“三保障”的原则下,推行了以发放农地使用产权证、成立农地使用产权交易所、发展土地合作社等“三位一体”为核心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村土地使用权财产化权能,并允许其抵押贷款融资,盘活农村土地资本,解决农业规模经营的资金瓶颈难题。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和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如何改造传统农业,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是新时期各级推进“三农”工作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为此,2008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成立了第一家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山亭徐庄土地合作社,得到中央、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被列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这为全面提高我市“三农”工作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必将发挥重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离不开资金投入,而在资金投入上不可能完全依靠政府资金,金融资金乃至社会资金应该成为支持“三农”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2012年4月12日市委书记在全市国家农村土地改革试验区建设暨农村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政府要设立改革专项资金,研究成立专门为“三农”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为银行解决后顾之忧,缓解“三农”发展的资金瓶颈制约。正值此景,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高屋建瓴,决定成立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土地公司的成立必将有效缓解全市“三农”贷款和担保的难题,对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具有重大的作用。

一、公司概况和职责

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组建和运营,由市政府法人资格的鲁南(枣庄)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同时积极邀请和吸纳区(市)政府进行参股。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各区(市)合计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市级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要是为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信贷、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相关的担保服务。2012年11月1日,市金土地公司成立。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综合部、业务部、风险部三部,现有专职工作人员15人,市公司9人,市中区办事处1人,峄城区办事处1人,山亭区办事处1人,台儿庄区办事处1人,薛城区办事处1人,滕州市办事处1人。另外,五区一市各明确一名执行董事。市政府要求“金土地融资担保公司要不断壮大自身实力,为破解三农贷款难的问题作出积极努力”。

公司成立后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统领城乡发展、建设幸福枣庄的高度,当好银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努力扩大担保规模,切实解决全市“三农”贷款难和担保难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着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以融资担保为手段,以安全性、合法性、效益性為基本原则,以诚信经营、服务改革、稳步发展、创新高效为经营理念,以坚持市场化运作、资金保值运营、防范风险、平等自愿为原则,积极与各金融机构及担保业务对象建立了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关系,大力支持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改革和新农村建设。让土地活起来,让农民富起来。二是加强了制度建设,规范担保业务程序。认真按《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做到依法依规、谨慎担保、诚信担保。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最大限度地规避担保业务风险,充分发挥担保公司的产业引导作用和规模效应作用;三是引导农村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公司积极营造“诚信为本”的信誉氛围,通过大力宣传、积极推动涉农信用环境建设,提高涉农信用意识,促进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的信用健康发展。

二、2013年担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一)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和形成的文本资料

1.操作规程。枣庄市境内的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以土地使用权属证和地面财产物权作抵押,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同意受理后需要担保的业务,金土地公司受理并告知担保贷款事项。

贷款银行和金土地公司受理后,联合农经局一同到申贷合作社实地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包括实地拍照)。考察材料需载明以下内容:

(1)申贷合作社理事长个人相关信息,申贷金额、期限、用途;

(2)实地考察后的意见,是否给予贷款和贷款金额、期限,考察人员签字、盖章;

(3)反担保单位相关资料。

金土地公司召开担保审查委员会会议,听取驻区(市)工作人员对申贷合作社实地考察情况的汇报,对申贷金额、期限作出决定,同意后审查人员在相关材料签字,然后通知银行发放贷款。

(二)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完成后形成的文本资料

1.申贷合作社与银行之间。主要内容有:(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合同):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来源等;(2)抵押合同,以土地流转使用权属证或以财产物权作抵押的相关资料。

2.金土地公司与银行之间。主要内容有:(1)签订《担保承诺函》,是否担保,担保金额、期限等;(2)签订《保证合同》,风险连带责任共负,经协议后按8:2比例各负。

3.金土地公司与申贷合作社之间。主要内容有:(1)签订《保证合同》,合作社缴纳保证金(贷款金额的10%)和担保费(根据担保期限而定);(2)签订《信用反担保合同》,审核反担保单位相关手续。

(三)担保贷款业务进度

1.总量。从公司成立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为全市111户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累计担保贷款金额为16125万元。

2.分类。1.种植(粮食、蔬菜、木耳、香菇、马铃薯、果木)合作社101户,担保贷款13505万元;2.养殖(畜禽、鱼类)合作社9户,担保贷款1620万元;3.农家乐土地流转观光合作社1户,担保贷款1000万元。

3.区(市)情况。市中区12户,担保贷款2270万元;峄城区16户,担保贷款2360万元;山亭区16户,担保贷款2690万元;台儿庄区24户,担保贷款2675万元;薛城区22户,担保贷款2470万元;滕州市21户,担保贷款3660万元。

由此,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的以土地使用权资本化为特征,以“一证一所一社”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2461家,以土地为纽带的合作社达到843家,规模经营土地44万亩,累计利用农地抵押贷款3.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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