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会计监督作为会计基本职能之一,与会计核算相辅相成。然后目前由于会计监督弱化,导致假账错账时有发生,会计信息质量下降,使企业、社会和国家利益严重受损,同时失实的会计信息扰乱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笔者就会计监督弱化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剖析,提出强化会计监督的切实措施,以期达到加强会计监督职能,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关键词】会计监督 法律法规 会计人员
一、会计监督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监督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进行监督。
第二,保证财产、资金的安全完整与合理使用,对各种财产和资金进行监督。
第三,保证财务收支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第四,保证经济管理活动的科学、合理,对经济合同、经济计划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保证用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对成本费用进行监督。
第六,保证按时上交税金和进行利润分配,对利润的实现与分配进行监督等。
二、会计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虚设的单位内部监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其很难行使会计监督职能。首先,会计人员受其企业的厂长经理领导,其命运完全掌握在领导者手中,如何让一名被领导者去监督领导者?其次,法律法规要求会计人员对企业进行会计监督,最重要的是,会计部门不是执法部门,会计人员也不是执法人员。会计人员不具有执法力度,结果是把这种超现实的监督职能硬性强加于无职无权的会计人员身上,必然会导致会计监督的弱化,单位内部监督形同虚设。
(二)不力的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主要是由注册会计师入其所在的会计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而在如今市场条件下,担当社会监督的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有偿服务,利润最大化成为了会计师事务所经营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目标,而且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不惜对委托方的需求进行曲意逢迎,丧失了社会监督的客观公正性,使社会监督流于形式。
(三)局限的政府监督
政府监督形式上看是公正客观的,但由于受到诸多限制,监督面有限。政府监督主要依靠政府相关部门(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所实行的监督检查,同时履行对单位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但是,在目前环境下,由于受到各级的国家监督部门人员紧张、经费短缺的限制,对本级的会计单位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都不能很好履行,何谈对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只能以抽样监督的形式局部检查。加上落后的监督手段,没有构建多部门的信息交流平台,对于与工商、税务、审计、银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流无法实现,导致各监督部门各自为政,出现重复检查甚至会计监督的空白。
三、强化会计监督的几点措施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完善会计法法律体系
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会计监督能够有效实施,国家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计法》中的相关规定,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及时补修会计制度中存在模糊或遗漏的地方,提高财会和财政制定的可操作性,并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定,从而满足企事业多元化经营的需求。
(二)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加强会计队伍的建设
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一是要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能真正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就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二是能有一定的行为规范来进行自我约束,保持良好的信誉,遵守公共道德,其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三是会计人员要有较强的综合能力的业务素质;四是会计人员还应具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应通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来培养、评价、选拔会计人才从而调动会计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会计专业的在职教育活动,同时也能更好的帮助会计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开展会计诚信建设。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法规教育,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三)约束高管人员的行为,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高管人员尤其是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分清高管人员的职责,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所在。作为单位的负责人,应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能指使、授意去强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违法的办理会计事项,应当保证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这样做不仅为会计人员明确地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提供了保障,而且还提高了单位负责人责任主体的地位。同时,财政部门要在《会计法》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加大对会计主管人员、单位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将处理人与处理事相结合,以此改變以往对违法违规部门对事不对人,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局面。对一些典型的案例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从而营造会计工作的法制氛围。
(四)加强政府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的作用
加强政府监督应主要加强审计、财政、税务机关对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加强社会审计监督应主要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加强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必要手段,是建立宏观调控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保会计监督有效性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制度的同时,规定外部监督层次,并将群众监督与专业监督结合起来,保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协调一致,从而促进会计监督更好的发展。
(五)完善会计监督机制
目前我们能够实施监督检查的范围是很有限的,因为现实的检查资源和能力仍存在。所以,政府监督机制应考虑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加强。除监督检查之外,最重要的是将事前的日常监督监视工作和预警工作深入开发,同时事中的实时监督控制和事后监督检查结果分析反馈相结合,做到全方位系统动态的监督,以有效的利用资源和提高会计监督效率。
另外可以建立应用与预警机制。由于财政部是主管全国会计工作,为防患于未然,在问题和损失没有最终形成前从源头解决问题。财政部门可以研究开发会计监督的预警系统,在日常税务机关采集的信息基础上,根据行业的行业平均水平以及不同特点,设定一些特定的价值信息,一旦出现及时作为问题预警,密切跟踪,引起高度重视,使会计监督能够发挥出其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晓云.《浅析企业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科学,2014年5月.
[2]马珩.《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加强与完善》.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3年8月.
[3]张云飞.《企业会计监督强化的原因及相应对策》.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年9月.
[4]李娜.《新形势下深入认识会计的内涵和职能》.理论观察,2014年1月.
作者简介:韩芳,女,注册会计师,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