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屏奴”破亿的隐忧

2014-04-29 00:44何勇海
中华家教 2014年4期
关键词:运营商电脑家长

何勇海

据报载,当前我国九成以上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超六成10岁以前“触网”,约1亿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上网……在现代人被电视、电脑、手机等电子屏幕包围而成为“屏幕奴隶”的当下,这组调查数据凸显了我国“屏奴”群体日益低龄化的新趋向。专家认为,愈演愈烈的未成年人网瘾化加剧问题,已不仅成为我国无数家庭的烦恼事,也已成为一项民心所向的系统性民族应对工程,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如果说,上述那组数据显得相当抽象,那我们就来看看一些现实情形。现实中,有很多手机相伴的孩子,渐渐养成了“不移动”的“宅”生活,在节假日里的角色,仿佛只是在电视、电脑、手机等不同屏幕间切换,不是在玩手机游戏,就是在玩平板电脑,且基本不和人交流。因缺少锻炼导致身体素质越来越差的同时,心理封闭的风险在增加,现实社交、语言表达能力也在无形中退化。

也有一些未成年人,在学习上对电子产品产生了严重的依赖,也流行使用网络搜索工具或微博求助,来轻松获得作业答案,却不管答案的来龙去脉,久而久之就会思维退化,丧失动脑能力和创新动力。更有一些孩子,在学校里也占用大量时间玩手机,在校住校还躲在被窝里看电子书和打游戏,势必会影响学习。个别未成年人也可能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诱惑而走上歧途。

事实上,“屏奴”群体日益低龄化,与一些家长的无视甚至纵容密不可分。一些家长在孩子很小时,为了安抚吵闹的孩子,或为了打发孩子的时间,习惯将手机、iPad等递给孩子玩。另一些不理智的家长,经常用手机、iPad等电子产品“全副武装”孩子。如此教育出来的孩子,自然难免“屏幕依赖”了。

在“屏奴”低龄化问题上,企业也要承担社会责任。不少专家曾经建议,电脑、手机厂商在向未成年人用户出售产品时,必须为监管未成人上网提供便利,如删除网络浏览等功能,或开通手机上网信息过滤服务;运营商应当為儿童设定网络绿色通道,如为儿童设定特殊的网页导航以及搜索引擎,采用技术手段屏蔽那些不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等。这些,从技术层面而言,恐怕不是难事。

在这方面,家长的责任首当其冲。堵显然是堵不住的,因为孩子无论是现在的学习或生活,还是未来的工作,都离不开手机和网络。关键是家长要给孩子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屏幕立规矩,限制其上网的时间和地点,限制其浏览一些不太适合的内容,禁止孩子未经思考就从网上搜索作业答案;同时多组织一些亲子互动、家庭出游等户外活动,减少孩子玩手机、电脑的机会。

在日本,为青少年办理手机入网业务时,监护人必须向运营商表明用户的未成年身份,以便运营商义务开通手机上网信息过滤服务。美国法律也规定,在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接触的网络交互服务和电子装置上,制作、教唆、传播或容许传播任何具有猥亵、低俗内容的言论、询问、建议、计划、影像等,均被视为犯罪,违者将被处以2.5万美元以下的罚金或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二者并罚。我国有关部门,也该从这些方面努力,规范管理未成年人上网。

猜你喜欢
运营商电脑家长
电脑
电脑节来了
电脑能够自己思考吗?
家长日常行为规范
我心中的好家长
家长请吃药Ⅱ
强化学习及其在电脑围棋中的应用
取消“漫游费”只能等运营商“良心发现”?
第一章 在腐败火上烤的三大运营商
三大运营商换帅不是一个简单的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