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一人多户口”形成的原因以及对策

2014-04-29 21:08杨迎春
西江月·上旬 2014年4期
关键词:治理

杨迎春

【摘 要】“一人多户”在当今社会频现,这一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户口登记与公民合法身份的真实性和唯一性,成为目前户政部门在人口管理方面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一人多户有其自身的表现形态和产生原因。为了更好的维持社会秩序和完善户籍改革制度。为此我们可以从立法方面和技术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有效根除这一顽疾。

【关键词】人口管理;一人多户;治理

随着“房妹”事件之后,陕西“房姐”事件的不断发酵,原陕西神木县农商行副行长龚爱爱一人拥有四个户口问题也不断露出水面。再次把公众的眼球引向了能为其带来房产等多项利益的重要工具——户口。也让我们不得不去思考这一问题背后的原因:严格限定一人一户口制度之下,为何会出现“一人多户口”现象,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一、“一人多户”的呈现形式

根据事件调查所揭示的内容和专家对类似房姐多户口原因的分析,人们把目光投向户口背后目的已经突破传统的模式。为此不同的目的表现的形式也是不同的。

1、攫取非法利益。近三年涌现的囤房炒房现象以及长期存在的为了多占拆迁补偿费用将同一个人以不同姓名或者相同的姓名在同地方落户。经常表现的方式是,父母不同的居住地和户籍。

2、隐匿财产、逃避法律责任。一些党政干部为了自己的仕途,会采用“双户口”的办法来为自己的仕途铺路。组织和纪检部门要求公示自己的财产时或者申报自己财产多少时,一些人就会用“清廉”户口来交差,而来路不明的财产却隐藏自己的另一个户口上。这样一来,既转移了财产,也逃避了法律责任,一举两得。

3、花钱买户口,可以享受户籍所在公共服务。户籍登记作为我国人口管理的重要手段,从古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以户籍登记为依据,设立多项权利和义务,如兵役制、征税制等。就目前来看,我国与户籍相关的公民权利多达20余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如选举权、就业权、休假权、受教育权以及享有社会保障权等。以至于一些人把目光投向了一些大城市,特别是京沪广这样大城市户口。

二、“一人多户”现象存在的原因

1、承载信息而不具有价值的户籍,被依附在诸多利益之上是根本原因。我国的宪法还规定了中国公民的含义,就是具有一国国籍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户籍。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依附于户口上的现实利益依然很多,譬如政府以户籍为依据分配紧缺资源、赋予特殊权益,“一人多户”现象为此也就应运而生,这一现象在当前商品房交易中表现的最为明显,特别是在国家为调控过高、过快增长的商品房售价而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之后,主要表现为:一是规避限购政策,避免第二套房的高利率;二是可以购买多套经济适用房或者“两限”房,获得更优厚的利益;三是解决子女的升学问题,特别是增强在高考中的竞争力。如此种种,加大了户籍作为寻租对象的可能性,也为腐败滋生提供了温床。比如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被查出拥有4个户籍、11套房产、4家注册公司、数家煤矿股权,以及隐匿在其假身份下的尚未被曝光的数目庞大的房产、酒店。

2、误解改革不断冲击制度权威性,整体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是直接原因。通过“一人多户”案件的曝光,探究其根源:少数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工作中存在不认真负责、疏忽大意的现象。在人口普查时,变更户口薄和户口底册时,部分基层民警为了尽快完成任务,没有深入基层、进入社区、串巷入户了解情况,认真核对户口底档,而是直接按照社区或者村组干部申报的材料作为居民换发户口的依据。在龚爱爱多重户口事件曝光出来后,神木县公安局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称龚仙霞与龚爱爱应为同一人,系为克虎派出所民警在户口录入时工作疏忽造成。龚爱爱的户口在短期内频繁的变更,从陕西到山西,又从山西到北京,频繁的户籍变动以及户籍迁入迁出的审核和相关证明,明显不符合正常的程序,这不得不让人去想户口变更背后隐藏的“黑幕”,如是否存在受贿、行贿、徇私枉法等行为。曾据披露北京某户籍民警为了谋取个人非法利益,曾为多人违法办理北京市户籍。

3、现有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信息比对和碰撞作用不明显是技术原因。为了更方便的解决户籍迁移问题和异地管理,也使户政管理更加科学和合理。基层民警信息化水平不高,一方面是系统本身存在只能单一、被动地记载人口信息项目的弱点,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是即使登记的所有数据内容都是准确、完整的,也无法对姓名、身份证、照片等关键性信息数据自动碰撞比对。

三、治理“一人多户”问题的方法

1、不再分配资源、赋予利益,让户籍回归信息。取消户籍身份背后依附的各种社会福利和经济社会交易特权,改革我国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效。比如北京等地,基于户口而形成的购房、购车、教育、卫生等公共福利供给体系,将本不应有的市场稀缺资源注入其中,这必然导致基于户口身份的权力寻租现象频现。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平等、城乡平等,使农村农民与城镇居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社会福利待遇和同等的国民待遇。不断完善户籍“一元化”制度,回归户口登记作为信息管理的本质属性,根除基于户口身份的权力尋租现象。

2、加快出台《户籍法》,明确户籍登记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堵住产生“一人多户”的法律漏洞i。我国在户籍管理方面立法滞后,至今尚无统一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规范户籍管理制度的法律文件,多为公安机关的指导意见、地方规定、改革试点方案意见等,如北京市的《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厦门、太原、深圳等地的《户籍管理规定》等等。在操作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无法可依,民警自由裁量权大的现象。为此针对户籍管理过程出现的多种问题。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制定一部系统性、全国性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户籍法》,明确户口登记机关、公民在户籍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户政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应该受到的处罚,从而弥补户籍管理的法律漏洞,预防腐败的产生,铲除“一人多户”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

3、完善全国人口户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户政系统信息化管理的水平。户籍信息管理应该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科技含量。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不断完善户籍信息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在研究公民身份信息的基础上改革现有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大户籍管理信息化科研投入,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如此,利用技术手段保障居民身份证明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如探索将居民指纹、脸谱等信息纳入二代身份证中的技术,从客观上保证户籍身份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从而可以解决当前户籍管理中的许多问题。

结束语

为了摒除户籍背后的利益,更要加紧建立相应的规格和法规来完善我们的户籍制度。这样才能打破二元户籍的弊端,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注释:

i 王鹏.对“一人多户”问题的思考[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1(4).

【参考文献】

[1]王鹏.对“一人多户”引发问题的思考[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1(4).

[2]王石川.房姐为何要那么多户口[N].人民日报评论,2013.

[3]杜鹃.浅谈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现状与改革[J].法制与社会,2006(1).

[4]王太元.谁是谁的替罪羊[J].中国改革(农村版),2003(4).

[5]蔡若愚.破解“房姐”“房妹”背后的户籍迷思[N].中国经济导报,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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