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伟 李瑞芬
北京农民合作社的实践与思考
●高建伟 李瑞芬
近几年,北京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呈现出明显的特征,但也存在突出的问题,阻碍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文章首先分析了北京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特征,其次研究了北京农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建议,最后指明了北京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趋势。
北京农民合作社 实践发展
自2009年3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合作社法〉办法》正式施行以来,京郊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较快并得到进一步规范。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农民合作社5210个,比2011年的4877个多409个,北京地区的合作社主要聚集在郊区地区。但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中也遇到如组织规模偏小,缺少发展后劲;行业联合不足,尚未形成产业化;资金普遍短缺,融资渠道有限;管理水平有限,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致使现有的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中未能全面发挥其作用。
北京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呈现出鲜明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以农民社员为主
京郊农民合作社的社员以农民为主,农民社员占到95%,非农民社员仅为5%。农民社员的比例高于《农民合作社法》中规定的农民社员人数80%的比例。其中,团体社员以企业法人为主,占到72%左右。
(二)组建方式多样化
据统计,北京各区县的农民合作社,由农民自己组建起来的居多,占53.8%;其次是依托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的农民合作社,占32.5%;依托龙头企业、农业科技服务组织以及基层供销社等组建的农民合作社相对较少,如图1。
(三)以产加销综合服务为主
就近几年的总体情况而言,以提供产加销综合服务的合作社占绝大多数,其次是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合作社,但由于各区县农业生产类型与经营方式的不同,农业合作社服务内容的侧重点也有所差异。如,密云县农业合作社提供产加销综合服务的占绝大多数,其次是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合作社;通州区以加工服务为主的农业合作社最多,其次是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合作社。如图2所示。
图1 各种组建方式的农业合作社数量及其所占比重
图2 北京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内容分类情况(单位:家)
(四)内部管理制度较为规范
90%的农民合作社设置了成员代表大会,95%的农民合作社设置了理事会,85%的农民合作社设置了监事会,在成立这些机构时,绝大多数是通过会员选举产生,在合作社中的执行监事或监事长人数中97%的是农民。96%的农民合作社有着明确的章程,以规范其运作与管理,并实现了独立核算。
截止2012年底,北京共拥有国家级示范社9家,同比增长5家;市级示范社27家,区级示范社301家,占全北京农民合作社总数量的7.7%。
(五)盈余返还较为规范
北京农民合作社的盈余返还基本上符合农民合作社法和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基本能达到初次盈余返还按照交易量或交易额的60%,并且按照规定进行剩余盈余返还。
就2012年的盈余返还来看,北京农民合作社的总收入为767709万元,总支出为778533万元,实现盈余为90453万元,其中提取公积金9571.6万元,盈余返还43517万元,剩余盈余返还总额为14870万元。如表1所示。
表1 盈余返还情况(单位:万元)
(六)农民受益明显
北京农民合作社在带动农民发展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农民收益十分明显,体现在很多方面。
合作社吸纳农民社员数量多。截至2013年6月,总共吸纳社员254733,其中农民社员241760。
获得财政支持和社会捐赠的合作社数量多。仅就2012年的情况来看,北京农民合作社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专业合作社的共有358个,财政扶持资金总额达到8007.68万元,获得社会捐赠资金总额达到105.1万元,如表2。
表2 获得财政支持金额(单位:万元)
产品销量大,收入增加。2012年北京农民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上千万吨,光农作物产品就有117.09万吨。比如,北京延庆县,运营农民合作社资产总额达到43069.84万元,实现收入119267.1万元,在76家取得销售收入的农民合作社中,1000万元以上的5家,占取得销售收入的合作社的10.64%,500—1000万元之间的3家,占取得销售收入的合作社的6.38%,在100—500万元之间的21家,占取得销售收入的合作社的44.68%,100万元以下的47家,占取得销售收入的合作社的1.00%。
(七)品牌建设初具成效
近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北京农民合作社品牌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品牌社会影响逐步扩大。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农民合作社共拥有注册商标202个;获得专利技术9个;实施生产质量标准的合作社共有141家,其中实施国家标准的为73家;拥有使用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为383个,其中有机产品认证78个,绿色食品认证13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93个。
例如顺义区依托首都“鲜花港”的巨大品牌优势大力发展鲜花产业,其木林镇的大林、唐指山等十余个村的玫瑰种植户,在北京鑫宗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带领下,注册成立了顺义首家食用种植专业合作社,所辖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预计合作社的玫瑰亩产值可达到5000元以上。诸如这样单一生产的合作社还有很多,这样的合作社虽然受到市场变化的威胁严重,但是由于标准化生产及过硬的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较高,需求量较稳定。
(八)初步形成联社发展基础
随着农民合作社逐渐由种植养殖业向加工、劳务、运输、信息、资金、技术和销售等众多领域延伸,农机服务合作社、乡村旅游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从事二三产业的合作社快速发展,合作联社已经广泛兴起。比如2011年4月18日,由北京绿富隆蔬菜产销合作社牵头22家合作社正式成立了“北京腾隆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制度规范,运行良好,成为蔬菜市场的龙头。北京怀柔区2013年8月29日,成立了北京市第一家正式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北京蓝天白鸽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该联合社组织了10家在怀柔区有发展潜能的不同行业的农民合作社及1家以从事包装设计为主的企业,依托蓝天白鸽这个成熟的品牌正式成立了北京蓝天白鸽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虽然北京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初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阻碍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和向都市型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
(一)组织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前述可知,截至2012年底,北京每个合作社的成员平均为48人,由此可以看出,北京大多数合作社的规模偏狭小、组织化程度不高。目前虽然已经出现部分合作社联合社,但是数量较少,普遍缺乏市场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
(二)产业融合不够
在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中,农民合作社正成为促进第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的重要载体,比如农业与旅游业融合,产生了观光休闲农业;又如农业与加工业融合,产生了加工农业;再如农业与物流业融合,产生了农产品配送业等等。北京近几年出现的民俗旅游合作社、沼气合作社、手工艺品合作社、特色种植养殖业专业合作社等,确实有效地将第二、三产业与第一产业融合在一起。例如延庆县2012年成立的北京井庄柳沟村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以“火盆锅—豆腐宴”为主;密云县的奥金达蜂产品专业合作社,先后投资建起了蜂产品加工生产线,形成养蜂科普观光园。但是从总体上看,仍然以从事第一产业为主,产业融合发展不够,84.2%的农民合作社从事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从事服务业、手工业和其他行业的只有10.9%。
(三)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
北京农民合作社也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的问题,无论外部融资还是内部信用合作都困难重重,加之政府财政支持有限,资金缺乏成为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
就银行贷款来看,由于合作社产权不明晰,银行向合作社贷款的顾虑较多。据了解,一些合作社由于贷款手续不便捷通过理事长个人账户向银行贷款,虽然这样便捷快速,但这中间却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据资料记载,2008至2010年,北京共有26家合作社从银行贷款,共计45笔,贷款总额4697万元,最小贷款额为10万元,最大贷款额为500万元;单笔贷款额未超过100万元的有35笔,占77.78%。
(四)人才不足
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对农民合作社成员特别是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北京农民合作社的成员大多是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农技素质较低,大多数农民合作社的领办人和管理人员缺乏市场经济所需的知识经验和现代管理手段。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五)品牌意识和质量认证意识还有待加强
虽然北京农民合作社品牌建设初显成效,但品牌意识和质量认证意识还有待加强。由前述可知,注册商标和实施质量认证的农民合作社总体数量不多,其中,有品牌的合作社比例不足4%,拥有使用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的比例不足8%。作为合作社成员的农民往往关注销售和获利等短期利益,而不注重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往往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而且难以控制。不仅不利于品牌和市场的培育,难以改善其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而且也难以获得较高的利润和产品附加值。
(一)打造合作社融资环境,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打造合作社融资环境,改善融资难的局面,一是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建立完善真正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正规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二是解决银行贷款和合作社资金需求之间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使银行贷款与合作社需要相匹配。三是完善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四是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扶持力度和广度,尤其是急需财政支持的弱小农民合作社。
(二)形成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缓解合作社人才匮乏问题
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完善农民教育培训机制,缓解农民合作社人力匮乏的问题,首先,必须依法建立和完善农民教育培训机制,加快培训新型农民的步伐,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其次,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北京可以采用鼓励大学生到农民合作社来工作等方式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综合管理素质,解决合作社人才不足的问题,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综合竞争力。
例如密云县大城子镇依托农民合作社,开展了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示范村建设,投资25万元建成了“两室一基地”,即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室、图书室和实训基地。
(三)创建合作社联合社,使合作社做大做强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具有更高的组织化程度,能很好地适应生产的需求,能够有效地解决横向联合不足、纵向一体化程度不高的问题。目前,北京农民合作社已经形成了组成联合社的基础,但是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社还没有成功的经验,需要政策的倾斜,需要北京市的合作社联合起来摸索发展途径。但是现行的《农民合作社法》没有提及关于合作社联合社或者合作社联社的内容,这就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法律地位、相应的责权利关系等方面缺乏法律依据和利益保障,此外合作社联合社在注册登记时也会遇到一些困难。虽然2012年底,北京市已经率先出台指导意见促进联合社的发展,这为联合社的发展提供了初步的政策依据,仍然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细化政策,支持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以提高组织化程度。
(四)探索合作社创新模式,增加农民福利
农民的福利问题一直是我国比较薄弱的环节,而农民合作社就是为农民增收,谋求农民的共同发展而设立的,可以说合作社是社会福利的一部分,尤其是农村社会福利的一部分。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又是政治文化中心,是全国的标杆,可以借助合作社弥补农村社会福利的不足与匮乏。
在扶贫方面,可借鉴河北衡水市强县芍药村农民合作社的做法,该合作社开创了“8+2”农民合作社模式,即十家农户结为一组,其中八户较为富裕,两户比较贫困。在合作社成立初期,贫困户不用出资,在合作社需要劳动力时,贫困户多出力,在合作社进行利润分配的时候,先将纯利润的20%上交村委会作为村庄发展基金,其余全体社员平均分配。简言之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最终得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局面。
在就业方面,可借鉴四川崇州市劳务合作社的做法,该合作社是就业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引导建立的,有效解决了当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截止2013年4月,崇州市已成立农业劳务合作社12家,带动就业3600余人。该模式改变了农民在就业中的弱势地位、促进了农民向工人角色转变、提升了农民的就业技能及就业能力。
在养老方面,可借鉴新加坡的养老服务业合作社的做法,该合作社成为新加坡养老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新加坡养老服务业合作社是在新加坡工会(职工总会)网络的基础上成立的,合作社社员可以以优惠的价格得到合作社的养老服务,到年末时,合作社还会根据社员年度消费金额,给予社员一定比例的分红。对于社员来说,既享受了入住养老机构的折扣,又享有消费金额的回扣,是两重优惠。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的养老保险缺口已达上亿元,到205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将占到我国总人口的30%,加之医疗技术的逐渐提高和老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将最终导致养老成本的不断提高,这对我国的养老服务更是不小的挑战,我国如果能够效仿新加坡养老服务业合作社模式,将降低我国养老事业的巨大压力。
(五)借鉴成功商业模式,促进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合作社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商业发展已有30几年,国外的现代商业发展更为成熟长久,上百年的成功企业也不在少数,成功的商业模式可以成为合作社发展的向导。
例如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在2010年推出了“商圈+产业链+城市小微合作社模式”。“合作社模式”是该行上海分行与政府机构、工商联以及其他第三平台紧密合作,打造出的全新小微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服务平台。2012年该行成立的“长宁区小微企业城市商业合作社”,成为民生银行第一家城市商业合作社。目前,这样的商业合作社在上海已达307家,覆盖所有区、县,共有会员近2万户,至今已有1000多户会员获得授信支持,主推的无抵押无担保授信中最大授信金额150万元,最小授信金额为6万元。四年来,民生银行向社员发放发放贷款累积将近580亿元,每户平均贷款约261.5万元,贷款资产不良率仅为0.37%。民生银行利用自己在商业圈内探索出来的成功模式,帮助合作社不断发展,也为自己赚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已经发展到一个新阶段——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层次的阶段。十八大报告强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4年1号文件对农民合作社的地位作用作出了新的定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农民合作社成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要载体。十八大和2014年1号文件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定好了位。总体发展趋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要素、多领域合作趋势
多要素合作,就是有机整合各种要素的优势,使得合作社更具竞争力。多领域合作,主要是生产领域、销售领域甚至消费领域等领域合作。北京正在探索,并已有成效。如密云县密农板栗专业合作社、平谷区绿谷农合专业合作社等。
(二)品牌化趋势
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合作社的品牌不仅仅是一种产品或服务,而是一个组织、一种象征,不仅仅是商标标志,而且是信誉标志,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品牌是一个合作社的形象,品牌化是每个面向市场的合作社所必需的。经多年努力,我国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已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很有特色、产品质量好的农产品品牌。据资料记载,截止2012年3月底,全国已有25600家合作社拥有了注册商标,4万多家合作社实施了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其中北京已有338个合作社注册了产品商标。
(三)走向加工趋势
合作社走向加工就是走向实体化,这意味着合作社从横向一体化走向纵向一体化,更能够把农产品的附加值留给农民。德国等欧盟国家都扶持合作社创办农产品加工厂。我国201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扶持农民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北京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取得一定成效。
(四)联合与联盟趋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的联合指明了方向、定好了位。合作社联合和联盟,有利于生产经营专业化、规格化、规模化及品牌化的建立,获得规模效益,有利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从农业经营体制角度看,合作社联合和联盟能够走出一条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全产业链发展道路;从保护农民利益角度看,农户可以分享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增值效益;从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看,体现出中央的政策导向,是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方向。
(五)合作社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载体的趋势
今后,政府将会把越来越多的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项目、手段交给合作社来加以实施。政府在农村经营管理方面的职能转变,现在越来越倾向于把合作社作为一个通道和载体。
[1]胡卓红.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实证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2]黄祖辉,赵兴泉,赵铁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理论、实践与政策[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3]邱晓姣.关于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研究[J].甘肃农业,2012(1)
[4]常青,孔祥智,张建华.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9(4)
[5]孟芮溪.民俗旅游拓宽农民增收路——北京密云古北口村民俗旅游专业合作社特色发展纪实[N].中华合作时报,2013 (01-15):A03,三农空间.
[6]Diana Carney:Box 1:El Ceibo in Bolivia,The Role of Farmers’Organizations in FacilitatingtheUp-TakeofImproved TechnologiesbyFarmers,Sino-European SeminaronFarmers’TechnicalAssociation, Handan,China,27-31,May 1996
[7]Jenny Clegg:Rural cooperatives in China:policy and practice,Journal of SmallBusiness andEnterpriseDevelopment,2006,Volume:13,Issue:2 Page:219—234
[8]徐田华.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当代经济管理,2013 (10)
[9]郑文堂,高建伟,华玉武,苏安国.关于京郊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中国农民合作社,2013(12)
(作者单位:北京农学院北京102206;作者简介:高建伟,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农业理论与政策研究;通讯作者:李瑞芬,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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