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扎实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2014-04-28 09:53许宝新
机构与行政 2014年3期
关键词:公共服务绩效考核

许宝新

2013年,淄博市临淄区完成了对教育、卫生系统46家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试点工作。通过考核,推动了事业单位更好履行职责和为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一、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健全考核组织。一是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更名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明确工作重心由事业单位登记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转变。二是2013年6月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区委办、纪委、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编办,具体工作由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承担,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建章立制,制定考核制度。依据《淄博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淄博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临淄实际,出台《临淄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考核的原则、范围、内容、方法和程序、考核等级、结果运用等内容;印发《临淄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对考核委员会及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职权范围、工作程序作出规定,使绩效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规范标准,建立考核体系。考核指标分为综合指标和专项指标,实行百分制,综合指标占40分,专项指标占60分。综合指标适用于被考核事业单位,分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和社会评价,各占20分。事业单位监管指标由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内容主要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细则要求和年度监管工作重点细分为7大类19项;社会评价主要考核单位职责履行、服务效能、转变作风和文明服务等方面的社会满意度情况,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指标由被考核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主要考核事业单位业务开展、社会效益和管理运营等情况,充分体现了事业单位业务履行和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情况。(四)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公正。一是召开会议部署。2013年12月17日,召开了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会议,会上下发了《2013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面部署,试点先行”的原则,对2013年度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开展社会评价。社会评价分为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两部分,民主评议由区纪委(监察局)结合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行,评议对象包括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城镇农民、个体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新闻单位、行业组织的工作人员等,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民意调查使用淄博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的临淄区镇、街道群众满意度测评相关结果。三是组织实地考核。由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与区教育局、卫生局业务人员组成考核组,自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2日对46家试点单位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组对照考核指标通过查阅资料、核实报表、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掌握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情况。四是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集中汇总各试点单位综合指标和专项指标得分,确定综合得分,在征求区纪委(监察局)、政法委、计生局、信访局、安监局等“一票否决”部门意见后,提出考核等级建议,经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审定后进行公示,最终确定10个A级单位,36个B级单位,考核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公布,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备案。(五)兑现奖惩,发挥考核作用。2月7日上午,全区经济工作暨2013年度表彰大会召开,2013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A级单位被列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表彰。根据考核办法规定,对确定为A级的事业单位,按照在职在编人数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其中在编人员100人以内的(含100人),按实际在编人数和600元/人计算确定奖励额;在编人数超过100人的,定额奖励单位6万元,共发放奖励资金52.56万元。

二、工作成效。一是初步建立起了事业单位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考核试点,解决了事业单位“谁来考”、“考什么”、“怎么考”三个重点问题,初步建立起了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编办统筹协调、成员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事业单位考核机制,成为区委、区政府对区直部门、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的有益补充,实现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全覆盖。二是增强了事业单位提高服务水平责任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内容体现的是事业单位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具有鲜明的导向和激励作用。2013年度考核结果公示通报后,主管部门、被考核单位和社会各界都普遍认可。通过考核,提高了部门和单位对绩效考核的认识,单位之间看出了差距,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谋求向社会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显增强。三是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职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监管体系,改善了过去仅限于登记年检的单一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机构编制部门以往监管方式单一、措施乏力等问题,机构编制部门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通过绩效考核,机构编制部门掌握了事业单位的“第一手资料”,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创造了有力条件。

三、问题及不足。一是指标量化难。综合指标主要考核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情况,例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年检、信息公开等工作,以定性为主,考核指标量化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的是公共服务工作,服务质量好坏,是体现其绩效的重要内容,但在考核工作中,服务质量好坏很难通过具体数字来体现。二是日常监管较粗放。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近年省市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部分政策,部分事业单位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日常工作中还不能很好地遵照政策要求主动接受监管。例如法人变更登记、信息公开、印章备案等超过规定期限的情况,监管部门很难及时进行监管。三是尺度把握难。为保证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设置考核指标必须做到全面细致,今年针对考核对象的差异性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专项指标。然而,如果指标设置过于复杂,又会造成工作量过大,考核时间太长;如果指标设置过于简单,又达不到考核效果,所以尺度较难把握。

四、完善措施。一要合理划分考核组别。2014年临淄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将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列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除外)。首先,要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充分考虑目前全区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提前做好调研,并与区目标管理考核办做好工作对接,以单位职能性质具有可比性和主管部门认同为原则,对被考核事业单位进行合理分组。二要健全考核指标体系。针对今年不同领域、不同职能单位同组考核的情况,考核指标要尽量量化,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同时,要强化工作指导和审核,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针对考核范围广、情况复杂的状况,加强对同组不同主管部门单位专项指标制定的指导和审核,既要保留不同性质单位考核指标的差异性,又要保证考核指标的统一性,确保考核指标客观、公平、公正。三要扎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印发事业单位登记事务明白纸,实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告知制度,明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各工作环节材料提报内容和时限;建立事业单位日常监管台账,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将台账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四要切实做好结果运用。根据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将按考核等级量化赋分后计入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成绩。2013年试点考核结果暂时没有量化赋分计入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成绩,2014年度将按考核办法规定执行,提前与区目标管理考核办做好协调对接,确定赋分分值和计分方式,确保考核结果有效运用,提升考核工作的权威和实效。

关键词:绩效考核 事业单位监管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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