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警惕四种现象

2014-04-28 20:15邢可索
机构与行政 2014年3期
关键词:法律法规事项利益

邢可索

当前,各级各地正在按照中央部署,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和抓手,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综观近年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但也有一些现象值得警惕。

一要防止片面追求数字效应,偏离改革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决不是单纯为了减少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而是要求政府退守至与市场、社会的边界线以内,妥善处理好自身与市场、社会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因此要紧扣改革目的,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事权范围,从政府与市场的角度来考虑哪些审批项目应该减少,哪些项目应该保留,哪些项目又必须加强。而不是把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数量和比例作为改革力度和成败的指标。

二要防止缺乏真金白银,损害改革形象。实践中,有的部门以自身利益为标准,只放利益小的事项,利益大的事项紧抱不放;有的对审批事项进行拆分,保留大项,取消小项;有的把一般管理事项“上升”为审批事项,把涉及收费的审批项目隐藏起来。这些做法导致削减的审批事项含金量不高,改革成效群众感受不到、不满意。要树立大局意识,摒弃部门利益,从变革行政管理方式和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关系等方面来设定削减依据。要敢于动真格,拿出真金白银,不能避重就轻,放小不放大,避实就虚,明放暗不放;不能改头换面,变相审批,卷土重来;更不能先放后收,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损害改革形象。

三要防止部门自拉自唱,缺乏多方参与。作为一场硬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的是团体赛,要的是协调配合。首先政府内部要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既要以改革者的角色推进改革,又要以被改革者的身份接受改革,自觉服从和维护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全力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好审批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后续监管和制度创新等各项任务。其次要扩大社会参与。知屋漏者在檐下,哪些行政审批事项最应该取消、最应该下放,企业最清楚、群众最明白。要坚持开门搞改革,与社会公众形成良性互动,让社会各界在改革过程中说得上话、插得上手,形成来自企业、社会组织和学术界的倒逼机制和内驱动力,直接推动改革。

四要防止激进蛮干,超越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追求的是科学行政,强调的是合理性,但改革的实施过程应当符合依法行政要求,注重合法性。首先,程序要合法。行政审批事项,大多是依据法律法规设立的,对于那些失去存在合理性的事项,要根据改革工作进度,对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程序分批进行清理,然后再削减公布。其次,权限要合法。要在事权范围内积极推进改革,对于所涉法律法规本级没有修改权限的事项,不能心存侥幸,擅自削减,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意见提交上级政府,得到明确意见后再积极稳妥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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