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波 高大洪 师晓娟
摘要:农牧区公共品是西藏农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保证,有效的农牧区公共品供给不仅能够提高农牧业的生产力水平,带动农牧区的经济发展,而且对于保证农牧区的社会稳定,乃至西藏全区的安定团结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通过对西藏农牧区公共品的供给现状进行研究分析,观察公共品供给对于农牧区社会稳定的影响权重,以及农牧民对于公共品的需求情况,发现公共品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农牧区公共品供给的优化路径与措施。
关键词:西藏农牧区;公共品;社会稳定
一、 研究背景与目的
(一)研究背景
西藏自治区位于我国西南边陲青藏高原之上,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等因素,造成其长期以来经济发展程度远低于国内其他省市的现实局面。相较于全国其他地区,处于区域整体性贫困状态下的西藏地区的公共品供给更是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根据《西藏统计年鉴(2013)》显示,截止2012年底,西藏总人口有307.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9.98万人,乡村人口237.64万人,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77.3%。这说明,西藏的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农牧区,并从事着农牧业相关的生产。所以,西藏地区的公共品供给的重中之重理应放在占西藏全区人口绝大多数的农牧地区,而绝非是城镇。西藏农牧区的公共品供给状况直接关系着着西藏全区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西藏农牧区公共品的供给,对于提高农牧民收入、维护西藏和平稳定、促进西藏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与长远价值。
(二)研究目的
本文研究的主要目标在于通过对西藏农牧区公共品的供给现状进行研究分析,观察公共品供给对于西藏农牧区社会稳定的影响权重,以及农牧民对于公共品的需求情况,发现公共品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政府相关部门今后在公共品供给相关决策方面提供参考建议。
二、 公共品相关概念界定
(一)公共品
公共品是相对应于私人产品而言的,是指具有在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部分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而非排他性则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
(二)农牧区公共品
农牧区公共品是公共产品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样具有公共产品的一般特性,但也具有独特的内涵和特点。公共品在消费过程中,因其受益范围有一定的空间性和地域性,所以,其受益群体就具有了一定的针对性。由此,把农牧区公共品定义为:农牧区公共品是相对于农牧区私人产品而言的,是指在特定的农、牧或半农半牧区域内,与农牧区、农牧民、农牧业息息相关的,用于满足农牧区公共需要,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农牧民参与共同消费的公共产品或服务。
三、 西藏农牧区公共品供给现状分析
(一)农牧区公共品供给取得的成就
不管是哪个地区、哪一层级的政府都有义务为所在辖区的人民提供应有的公共品。长期以来,西藏自治区政府切实花大力气为农牧区提供了大量的公共品,改善了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农牧民的收入。
图1:农牧民安居工程(2006-2012年)完成投资和受益人口
数据来源:根据《西藏统计年鉴(2013)》整理绘制
(二)农牧区公共品供给依然存在的问题
在西藏农牧区公共品供给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西藏农牧区的公共产品供给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并且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西藏农牧区农牧业的发展和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 西藏城镇地区与农牧地区的公共品供给分配不均
西藏地区的公共资金主要集中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农牧区的财政投入力度明显偏少。2010年,西藏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额有4160619万元,其中城镇为4054318万元,农牧地区为106301万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农牧地区的5.26倍①。由此而相应导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现明显差距,而且这种差距呈现越拉越大的趋势。
图2:西藏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图
数据来源:根据《西藏統计年鉴(2013)》整理绘制
(2) 按地区划分,各个农牧区的公共品供给分配呈现差异
因为数据的局限,作者无法获取西藏各个地区的公共品供给的具体情况,但是从各个地区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出各个地区下辖的农牧区在获取公共品时是不均等的。
根据《西藏统计年鉴(2013)》显示,按地区划分,2012年拉萨市下辖的农牧区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7082元,昌都地区为4962元,山南地区为6056元,日喀则地区为5165元,那曲地区为5586元,阿里地区为5452元,林芝地区为7498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林芝地区与人均纯收入最低的昌都地区相差2536元。
四、 西藏农牧区公共品供给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城镇—农牧区”一体化的公共品供给体系
要加快农牧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真正减轻农牧民负担,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二元、非均衡的“城镇—农牧区”公共品供给制度,调整政府公共支出政策的方向,加大对农牧业和农牧区的投资力度,建立“城镇—农牧区”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向城市和农牧区提供均衡的公共产品。只有这样,才能使农牧民平等的与城镇居民一起享受均等的公共品资源。
因此,西藏自治区应按照“城镇—农牧区”统筹发展的要求,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的结构,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牧区和农牧业的转移支付力度,给予农牧民以更丰厚的国民待遇。
(二) 优化农牧区公共品供给的决策机制
当前,自治区农牧区公共品“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并不合理。一些领导存在地区偏好,由此而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各个地区下辖的农牧区公共品供给出现分配不均的现象。农牧区公共品供给,不是由农牧区内的农牧民按需求决定,而是由外部政府或组织按个人偏好来决定的现实,使得优化农牧区公共品供给决策机制显得十分必要。
农牧区公共品归根结底是一种公共产品、公共资源,而非某些决策者说给谁就给谁、谁给哪个地区就给哪个地区的私有之物。在农牧区公共品供给决策制定时,应真实、客观的了解各个地区最急需、最迫切的公共品需求,按需供给。同时,应保证来自基层的声音可以“下情上达”,保证上级政府决策的有效性。(作者单位:西藏大学)
本文系“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科研基金”资助
注解
①参见吕翠苹、次旦央宗:《西藏农牧区基础设施供给现状及财政政策建议》,西部经济管理论坛,第24卷第1期,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