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康华
专家观点
为何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步伐明显加快?
●曾康华
曾康华,1959年生,湖南省怀化市人,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财政系主任、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理论、财政理论与政策、计量经济等,发表论文120余篇,已出版4部专著,参编多部教材,参加过国家社科基金、财政部、教育部、湖南省等多项课题研究。
为了推进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8月1日财政部公布了 《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就如何推进省以下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作出过部署。然而就在2014年3月4日,财政部又发布了 《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废止2013年8月1日公布的 《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这“一公布一废止”的做法在短时间同时出现实属少见,人们自然要问,为何省以下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重新部署?为何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步伐要加快进行?加快推进这一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大家知道,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拉开序幕;2013年3月新一届政府开始履职后,各项改革事项提到议事日程,尤其是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未来一直到2020年的改革目标作出了整体部署和顶层设计,而且《决定》中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把财政的地位和职能提高到一个空前的高度。正是在《决定》精神指导下,为了加强反腐倡廉,改进党政机关工作作风,紧接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一系列的举措昭示财政领域的各项改革犹如弯弓之势,蓄势待发。而这次财政部发布《通知》,说明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是省以下各级政府一项具有统领性、基础性和紧迫性的工作,也是前几年推进中央部、委、局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拓展和延伸,这对完善中央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和推进各级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半年左右的时间,财政部就废止2013年8月发布的文件,重新发布新的《通知》,表明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步伐将明显加快,是什么缘由导致这一工作的进程明显加快呢?
首先,这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关键举措。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始终是统领财政改革的一条主线。进入21世纪,我国实施的部门预算改革,是预算领域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预算资金管理粗放的弊端,逐步形成了预算资金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的思路,此后进行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无一不是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举措。在推进财政实施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的同时,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改革也在稳步推进,较早是中央部、委、局正式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的信息,后来中央部、委、局又同时公布“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这次财政部根据《决定》和《条例》的精神,作出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毫无疑问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关键举措。
其次,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利器。近年来中央部、委、局对外公布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尤其是“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的公开以及信息公开不断清晰和细化,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厉行节约和反对铺张浪费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效果,“三公”经费得到较大幅度的缩减。公开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可以使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置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来运行。如果各级政府财政资金都在社会的监督下运行,不仅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起到监督作用,更有助于促进各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而且会对各级政府公务人员滥用、浪费财政资金,甚至用财政资金进行权钱交易的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有利于加强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最后,是推进民主财政建设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必须跟进,这是时代进步的标志和发展的必然趋势。现阶段,只有地方各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社会民众知情权才能得以比较全面的实现。众所周知,财政是庶政之母,财政资金的安排,体现了党的方针和政府施政的意图,而政府履职效果如何,很大程度取决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所以,推进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意味着地方政府施政的意图和目标可以让社会民众知晓,社会民众要知晓地方政府做了什么事情,也只有让地方政府把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出来,社会民众才能知道地方政府具体做了什么事情。地方政府履职情况怎么样,只有民众有了知情权,社会民众才能在民主财政的建设中有效行使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能考评地方政府的履职情况,这样才能有助于地方政府树立法治理财的理念和推进民主理财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