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婧
马年第一个工作日,就推出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谓是党中央、国务院送给全国人民的一份亮眼大礼。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不一样、缴纳费率不一样、待遇不一样,统一起来可谓难度巨大,也是多年推进缓慢的重要原因所在。正因为难度大,才更加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勇气,让我们可以期许“马上社会公平正义”的愿望。
全体国民应该享有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社会“底线公平”的要求。城乡居民的福利待遇之所以不公平,根源在于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治理的制度性分割,城乡居民既承受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农剪刀差”,也承受了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劳动力等新的“城乡剪刀差”。国务院强调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这不是恩惠,而是公平的回归。
可以预见,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只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起点,一切不平等的制度都将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而逐步瓦解。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整合也就顺理成章,整个社会养老体制将迈向统一。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首次消除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城乡福利区别,将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下重要基础,也是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一步,这不仅对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感和凝聚力意义重大,也对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深远意义。
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改以往单纯重于经济改革的牵引作用,凸显了社会改革对经济改革和全面改革的牵引作用,它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成为消除社会发展“碎片化”的一个支点。
(晓宇摘自《中国税务报》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