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里
(安徽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回指属于照应现象中的一种,指在语篇中使用各种回指形式来照应前文所提到的人或物。 回指在语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使得发话者运用简短的指代形式来表达上文中已提到的内容,从而使语篇在修辞上具有言简意赅的效果,并且使语篇在结构上更加紧凑,使其成为前后衔接的一个整体[1]15。英语和汉语的回指方式和倾向各有不同,因此在英汉互译中既需要译者结合上下文来确定回指项的所指,也要根据目标语中的衔接特色与回指方式来更好地呈现原文的意义。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翻译的《老残游记》英译本中的主语显化这一特色就是在充分认识到英汉回指异同的基础上所采取的显性化翻译策略的结果。本文将从杨译本出发,通过英汉双语对比来分析这两种语言的回指特色,并以此提出相对应的英汉翻译策略。
前文中已经提到过的人物在下文中又出现时,汉语和英语都可以使用人称代词来进行回指,不同的是,汉语既可以使用人称代词,又可以采用省略人称代词的方法,即零回指的方式,特别是在人称代词用作主语的时候;而英语尽管不主张机械性重复词语,但在这种场合只能反复使用人称代词作为回指方式。请看以下例句:
例1:老残略道一声“谢谢”,也就收入箱笼,告辞动身,上车去了。一路秋山红叶,老圃黄花,颇不寂寞。到了济南府,进得城来,家家泉水,户户垂杨,比那江南风景,觉得更为有趣。到了小布政司街,觅了一家客店,名叫高升店,将行李放下,开发了车价酒钱,胡乱吃点晚饭,也就睡了。[2]7
译文:…and then Lao Can thanked him, packed his baggage, said goodbye and went away by cart. Along the road he saw red leaves on the autumn hills and yellow chrysanthemums in old gardens, so that he was not bored. When he reached Ji’nan and entered the city, there were flowing streams by every house and willow trees by every door, which delighted him even more than the scenery of the south. He went into Commissioner’s Road and found a hotel called High Promotion. Here he deposited his baggage, paid for the cart and tipped the driver, ate some dinner and went to sleep.[3]13-14
原文开头点出主题“老残”后,以下所有主题都采用了省略人称代词的方法,即采用了零回指的照应形式,但这并不影响读者对整段篇章的理解,读者依然能正确判断出“秋山红叶,老圃黄花”是老残眼里的风景,“觉得更为有趣”是老残的感观,而不是别人的, 因为整段句子中各个语言成分所表达的施事、受事等语义关系是清晰明了的。而在英译中,译者则需要使人称代词显化,反复使用人称代词he来指代第一句中的“Lao Can”,否则句子就不成形了。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汉语中人称零回指的出现频率极高,几乎可随意选用,并且如果一段篇章是由同一个主题来统领,那么回指词与先行词之间的距离也可以拉得很长,这样的例子在《老残游记》中俯拾皆是;而英语在这种场合只能使用人称代词来起到对前文的照应关系。也就是说,在篇章中对前文出现过的人物进行回指时,汉语更多地倾向于采用零回指的方式,而英语则倾向于使用代词回指。
许余龙指出,一种语言能否使用零回指,是由这种语言的篇章句子结构类型决定的。汉语属于主题显著的语言,注重以神统形,没有关系代词、关系副词、连接副词等,代词的使用远没有英语那么频繁,语法意义和逻辑关系隐含在字里行间[4]54,主题与述题之间没有语法制约,因而可以采用省略人称代词的回指方法;而英语属于主语显著的语言,主语与谓语之间存在着语法制约,缺乏使用零回指的条件,如果省略了主语,则使得人称、性、数等语法关系无法表达出来[5]224。
除了零回指,汉语在这种场合还可以使用重复名词来指代。“学过古语的人都知道,古人不爱用第三人称代词,在该用第三人称代词的场合,要么就重复名词,要么就干脆省略。直到现代汉语,大致仍是如此。”[6]349请看以下例句:
例2:不到半个月,那花胳膊王三就编了法子,把他爸爸也算了个强盗,用站笼站死,后来不但他闺女算了王三的媳妇,就连那点小房子也算了王三的产业。[2]31
原文中,作者不厌其烦地连续用两次名词重复来进行回指,除了汉语表达习惯的原因外,还因为这句里有两个先行词,如果使用代词的话,就有可能出现指代不清的情况,因此在汉译英时,译者不能以偏概全,全部使用代词回指,有的时候也需要使用重复或者替代的手法。再请看以下例句:
例3:听说前些时,他请孙大圣,孙大圣没有到,还是猪八戒老爷下来的,倘若不是因为他昧良心,为什么孙大圣不下来,倒叫猪八戒下来呢?[2]31
译文:I heard that some time ago he called for the Monkey God, but the Monkey God did not appear, and the Pig God appeared instead. If he were not acting against his conscience why shouldn’t the Monkey God come, instead of sending the Pig God?[3]65
前文中提到的名词在下文中又需要被提及时,一般来说无论是英语还是汉语都是不能省略中心词的,不同的是,汉语往往采用名词重复即同形回指,而英语则常常采取替代的方式即异形同指来避免单一重复。请看以下例句:
例4:老残道:“姓铁,江南人氏。”那人道:“江南好地方!‘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不像我们这地狱世界。”老残道:“此地有山有水,也种稻,也种麦,与江南何异?”[2]28
译文:“Tie, from south of the Yangtze River,” replied Lao Can. “That is a good district,” said the other. “As the proverb says, ‘There is Paradise above and Hangzhou below.’ It is not like our hell on earth.”[3]58
例5:恍如由傲来峰西面攀登泰山的景象:初看傲来峰削壁千仞,以为上与天通;及至翻到傲来峰顶,才见扇子崖更在傲来峰上;及至翻到扇子崖,又见南天门更在扇子崖上:愈翻愈险,愈险愈奇。[2]11
译文:It was like climbing Taishan Mountain from the Aolai Cliff on the west side: first you see the precipice reaching up to heaven, but when you attain the summit you realize that another peak is still ahead, and when you reach this you realize that there is yet another peak above. Thus with every turn the sense of insecurity increases, and as the sense of insecurity increases so does one’s amazement.[3]22
例4中,原文作者重复了两次“江南”,而译者则分别用“that”、“it”来回指“江南”;例5原文中,“傲来峰”重复了三次,“扇子崖”重复了两次,而译文在译出傲来峰后接连用“the precipice”、“the summit”来替代“傲来峰”,“扇子崖”则干脆没有译出来,而是分别用“another peak”、“this”来替代,有学者将这种回指现象归纳为名词回指中的异形回指[7],即先行词与回指项指同一事物但形式上有差别。
例4和例5鲜明地表现出,在对名词进行回指时,汉语倾向于同形回指即原词重复,而英语倾向于异形同指或替代。潘文国指出,汉语不喜欢使用同义替代的手段,因为会使读者精神分散,有时为了保持汉语的“神”不散,也需要辅助以形合的手段来增加凝聚力,而话语中的同字重复就是汉语形合的手段之一[6]350。而英语作为形合性语言,有各种丰富的外显衔接手段,不需要通过词语和结构的重复来达到连贯的目的。而且英语从本质上讲究简练,最反对简单的重复[8]347。在《老残游记》原文中有这样一处景色描写:“虽然云也是白的,山也是白的,云也有亮光,山也有亮光。”这句中,汉语追求句子的平衡与对仗,不怕句式结构的重复,读者也不觉得繁冗,但英语则无法忍受这种重复,所以译者这一句就译成:“For although the clouds and the mountains were both white and glistening.”译文这样处理当然没有问题,但如果把原文这一句也缩减成“虽然云和山都是白的”,则读起来就失去了排比修辞的效果和韵味。
前文中提到的动词在下文中又被提到时,英语常常省略,而汉语往往重复,请看以下例句:
例6:其时讲舆地,讲阵图,讲制造,讲武功的,各样朋友都有,此公便是讲武功的巨擘。[2]39
译文:At that time I had many different kinds of friends, some of whom studied political geography, some military science, some engineering and some athletics; and among the latter he was unequalled.[3]84
例7:却当大雪之后,石是青的,雪是白的,树上枝条是黄的,又有许多松柏是绿的[2]45。
译文:It was just after heavy snow and the rocks were blue, the snow white, the leaves on the trees yellow.[3]95
例6原文中,老残一连用了五个“讲”来列举自己术业有专攻的朋友们,汉语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个动词,而译文中则只用了一个“studied”来对应,其后则一律省略;例7中的译文也省略了三个“is”。由此可见,在同一个话题链中,英语通常可省略其中的动词回指。这种实义动词的省略在英语中比较普遍,英语中的省略常伴随着形态上的标记,可以从形上看得出来,正是形式的存在为这种动词性省略创造了条件,从而使得语言简洁明晰,读者也不会有理解上的困难。而汉语一般是不习惯省略动词的,尤其是在书面语中,主要是因为汉语中如果没有谓语句子就不成形,此外,这可能也是汉语作为一种动词占优势的语言的表现之一。
经过上文对英汉回指三个层面的对比与分析,我们可以大致看出这两种语言的回指倾向与特征:汉语的语义与逻辑关系通常隐含在字里行间,因此无需借助词汇、语法等回指手段便能构成连贯的语篇,而英语则要求形式上的严谨,往往需要借助词汇、语法的显性回指形式来起到衔接作用[9],因此汉语的回指特色常常是省略主语或重复原词,而英语则习惯替代和照应,这体现在翻译上则要求译者要在隐性化与显性化中把握好尺度,既要以最简洁的形式来表达各种意义关系以达到言简意赅,又要保证语义的完整连贯和形式上的严谨。
上文分析过,汉语的人称回指常常采用零回指的方式,而英语善用代词回指,这一点在《老残游记》中有很明显的表现,如例1中原文在开头交代了主语后,接下来一系列的行为主语都可省略无需再点明,而译文必须要添加主语才能使得句式完整和语义连贯,这表明汉语在同一个话题链中,如果行为主体是同一个人,那么可省略人称回指,而有时汉语的主语是完全隐形的,这时就需要译者把隐形的主语凸显出来,请看下面的例句:
例8:得失沦肌髓,因之急事功。 冤埋城阙暗,血染顶珠红。[2]34
译文:Greed is in the marrow of his bones, impatient to achieve renown;
Thus injustice darkens the city and his cap-button is stained red with blood.[3]71
这是老残题的一首专咏酷吏的古诗,熟悉小说的人自然明白这首诗说的是谁,但古诗中的人称代词通常是隐去不提的,因此汉译英时往往需要显性化的翻译,把汉语习惯性省略的人称零回指添补上,以迎合英语句式结构的严谨,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同样地,英译汉时在不会造成歧义的基础上可适当省略主语,也符合汉语的言简意赅的要求。
我们都知道英语不喜欢机械的重复,关于动词、名词的回指项常常变动字眼或干脆省略,而汉语往往倾向于原词重复,翻译的时候我们也要注意这两种语言的回指特征,不能一味跟着原文句式来,要注意到译入语的表达习惯,英译汉时,在需要加强语气、强调修辞效果的时候不妨原词重复,汉译英时,为了达到语句的简洁和气势,可适当地省略重复词汇,或者灵活变动字眼来起到替代的作用。
例9:……(老残)想起谢灵运的诗“明月照积雪,北风劲且哀”两句。若非经历北方苦寒景象,那里知道“北风劲且哀”的“哀”字下的好呢?[2]71
译文:…Lao Can remembered the lines of Xie Lingyun: the bright moon shines on the gathering snow, the north wind is keen and sad. Only one who has experienced the bitter cold of north China can appreciate the appropriateness of the word “sad” in the second line.[3]107-108
原文的“北风劲且哀”重复一次,读者不会觉得拖沓繁冗,但译文如果也照搬原文,一味地重复,则不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因此译者用“the second line”来替代。
此外,谓语动词的省略在英语中也是常见的现象,我们也可以重复利用这一点,适当省略主谓结构,这样可使得译文与原文一样具有修辞的效果,如我们上文列举过的例子:
例10:守一府则一府伤,抚一省则一省残,宰天下则天下死![2]36
译文:When he governs a district he injures thedistrict ; when he governs a province he will cripple the province ; and were he to govern an empire he would destroy that empire .
该句的动词“守”、“抚”、“宰”,译者都做了显化处理,译成“When he governs”并重复了两次,其余回指的名词也一律原词重复,这样一来,译文与原文相比就显得冗长拖沓,虽然遵循了原文的排比结构,却不如原文简洁有力,效果不免打了折扣,因此,不妨省略重复的主谓结构和名词,改译为“When he governs a district he injures it, a province, cripple it, an empire, destroy it!”这样就使得译文与原文一样铿锵有力,凸显出修辞效果。
总的说来,在处理英汉回指翻译的问题时,译者要做到显化与隐化的平衡,注意译入语的表达习惯,该添的要添上,该省的可省去,既要做到言简意赅,也要注意衔接严谨。当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就将汉语与隐化、英语与显化划上等号,因为不同语言会在不同层面上表现出明晰或含蓄的特点,显化与隐化策略存在于翻译转换过程中[10],需要译者综合平衡,灵活转变。
经过对英汉回指特色的对比与分析,我们大致可以知道,汉语的人称零回指频率远高于英语,而英语则倾向于代词回指;汉语的动词与名词回指多采用原词重复,而英语往往采用省略与替代,因此在英汉两种语言的转换过程中,需要综合平衡显化与隐化的策略,要在符合译入语的篇章结构类型与表达习惯的同时,适当地进行词汇的省略与添加抑或重复与替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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