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龙
农业与农村经济
农民工就业培训准市场机制构建中需注意的几点问题
朱晓龙
显然,农民工就业培训服务通过准市场方式来供给,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因此我国在就业培训服务市场中引入市场机制成为理性选择。但准市场机制的运用需要一系列前置条件,关键是构建准市场制度环境。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机制制度建设来促进准市场环境的形成,进而实现就业培训服务高效供给。具体而言,我国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引入准市场机制,本质是实现服务供应者与生产者身份的分离。因此政府要从具体服务的生产者角色中脱离出来,逐步将自己定位于服务者与监管者的角色,实现“全能性政府”向“服务性政府”及“管理性政府”的转变。同时,政府要尽快确立政府购买服务在法律上的地位,提高准市场机制应用稳定性。
2.促进市场平等。准市场机制应用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多元化供给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政府要平等的对待不同所有制背景的各类组织。只要符合相关资质的机构,政府都应该确保它们能够平等的参与招标。同时,政府还需设计出有吸引力的支付结构,形成良好激励机制,吸引各类组织积极参与政府购买并提供优质的服务。政府还可通过资金及税收上的优惠促进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准市场机制运用创造基础条件。
3.构建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信息不对称是准市场机制应用的一大困难。政府应将购买农民工就业培训服务的相关预算事项通过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介向社会公布,以便各类培训机构及时获取信息并参与招标。政府还必须通过网络,听证等方式及时了解农民工的培训需求信息并转换为实际公共服务供给。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最终目的是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因此,政府在了解各方的需求的同时,也需积极引导社会提供对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有带动效应的那些公共服务。
4.构建多元化专业监督机制。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离不开监督,监督管理是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可分为两个层面:
(1)主要是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财政资金运用是否规范进行监督。
(2)具体购买服务的公共部门对服务生产商进行绩效考核。
外部监督可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1)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如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可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专业的,客观的监督。
(2)社会公众监督,它是各种监督的基础,能直接反映政府购买服务的效果。
(3)专家监督机制,专家会在更为宏观的角度指出政府购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成林摘自《地方财政研究》2014年第9期《农民工就业培训服务供给机制分析——基于准市场理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