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冀言新
破解河北经济增长质量低、资源利用效益低、经济开放度低、经济发展速度低、干部群众收入低、环境治理压力大的突出问题,全力打好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环京津地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县城做大做强、工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治理四大攻坚战,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后一个时期河北科学发展的重点,也是若干年内河北科技创新工作的着力点。与在新一轮竞争中实现河北跨越赶超奋进崛起的目标相适应,应充分展示河北科技创新工作指导思想,在科技目标设计中应充分体现京畿大省赶超跨越的胆魄。冀发[2012]22号文件提出,到“十二五”末,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万家以上。相比之下,河南提出到2015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将达到1500家。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在2012年已达6500多家。天津市于2010年推出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的“小巨人”扶持计划后仅两年,全市收入过亿元的“小巨人”就由700家猛增到177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2万家。2012年底,天津又出台“小巨人”发展三年计划,到201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发展到6万家。河北要实现后来居上,必须在大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上有超常的突破。
用好用足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个资源,促进河北创新实现新突破。在加强与国家科技资源对接方面,加强省部科技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土地、产业等政策在河北试点,争取中国创新驿站的区域和基层站点落地河北,等等。在与北京发展战略的结合上,寻找合作双赢的共振点。2012年9月29日,北京出台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首都经济圈科技交流合作,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协调沟通,促进区域间科技要素的流动与对接,推进首都经济圈科技交流与产业创新协作,设施共建与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共同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建设开发区,促进区域优势互补与合作共赢。”可考虑选择涿州与北京接轨共建“开放合作先导区”。依托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河北“临京产业合作园区”,发展与北京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配套的产业;加强与北京在科技人才、商务旅游、教育医疗方面的合作;依托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产业基地,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涿州创业,积极为北京商务区提供配套服务等。在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方面,加强对国际学术组织、产业组织、国际知名企业等全球高端产业要素的吸引,鼓励产业组织和龙头企业通过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与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组建联盟等多种途径,加强产业创新国际合作。在推进企业创新国际化方面,引导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薪酬制度。在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设立海外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支持企业开展跨国技术研发合作和转移。支持河北有优势的企业并购收购海内外研发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先进技术,组建产业创新国际合作联盟。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促进国内外创新资源加速向河北集聚。
就河北环绕京津的特殊区位而言,无论是立足“有中生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还是加快“无中生有”,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在现有好技术、新技术加以运用和集成的创新上重点实施突破尤为关键。应构建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的协同创新机制。设立省级协同创新专项计划,引导支持各创新主体加强紧密合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模式,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区域创新的紧密融合。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开发区、县(市、区)的产业布局,加强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人才、资金、平台和基地的统筹,积极探索以企业为主导跨层级、跨部门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结合、人才培养使用、科技公共服务的协同创新工作机制。以政策机制和组织体系的优化推动科技创新的突破,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国内外优质教育与科技资源促进河北科学发展。
在建设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方面,我们注意到,河南省提出,今后五年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力争达到30家。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联合组建30个协同创新中心。辽宁也提出,联合组建10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这些省的要求都明确具体,有利于督促考核落实。需说明的是,全称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2011计划”,是“产学研结合”的升级与深化,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985”之后第三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性计划。“2011计划”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包含科学前沿、文化传承、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四大类。该计划的最大特点是国家资金投入的不再是某一所特定的大学,而是一个跨界新组织——“协同创新中心”。其资金用于现有体制的投资不能解决的问题,比如,如何通过协同机制、学者流动机制、学生培养方式以及资源共享方式组建高水平的队伍,推动高校运作机制改革。目的在于促进校企协同,提高产学研的合作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实施这一计划对整合首都创新资源具有特殊意义,对此河北应提出明确具体的有约束性的要求。
向改革要“红利”,河北大有潜力可挖。在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可开展科技金融结合银行试点建设,制定科技金融结合银行试点建设方案,推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出台科技金融对接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制度,建设科技金融对接平台。建设省级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区,强化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设立省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稳步扩大资金规模,实行省市联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融资,扩大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探索开展非上市科技企业产权交易,建设区域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和科技金融基础数据库。实行专门的科技信贷管理与考核机制,加快科技银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保险支公司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建立科技金融专员制度,扩大科技担保、保理、租赁、打包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融资等规模,促进知识产权和科技企业股权交易,促进银行资金、投资资金、社会资金的科技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保障体系。
探索建立以中小企业创新需求为基础的政府科技投入机制,引导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完善技术市场运行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科技社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推进科技成果收益权和处置权改革,加大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力度。鼓励高等校院和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兼职,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
构建人才创新发展平台。在国家和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设立首席科学家、特聘研究员等特设工作岗位,按照人在岗在、人走岗消的管理方式,由政府聘任并提供津贴。鼓励国家级高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建立人才特区,允许其在人才政策、体制机制方面先行先试,对引进和拥有核心技术、产业带动力强的创新项目及创新团队,优先予以资助。加大对环首都经济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支持力度,建成广纳天下创业创新英才的人才特区。创新科技人才支持方式,遵循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加快探索以调动和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的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方式,把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作为项目立项、实施、考评的重要指标。围绕重大科技创新战略绘制世界人才地图,采用定向引入、团队整体引入等多种方式,围绕领域找人才、围绕人才建团队、围绕团队聚资源,构建以“人才(团队)-项目-机制”为核心的科技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加强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全国重点院所的合作,建立一批企业家培训基地,实施企业家海外培训计划,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培养一批懂科学、善经营、会融资、具备全球视野的新型企业家,打造一支战略型、创新型、开拓型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等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中,确保一定指标用于参加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人员;实行科技成果入股、股票期权、分红激励、年薪制等办法,增强对关键岗位、核心骨干的激励。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加强对企业科研和管理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报酬水平。借鉴西方企业富有成效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劳动分红等非现金的长期的激励措施,激发企业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全面落实[国办发〔2013〕8号]》文件,建立健全技术储备制度和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加强对不同行业研发投入和产出的分类考核。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对各市县(区)政府以及省市直各有关部门绩效评价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科技考核指标权重。
将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任务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联络机制等纳入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之中。将科技创新工作一一细化分解,落实到省直相关厅局,强力推进各项科技创新任务的落实。比如,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加大对科技创新模范人物、典型企业、高端人才、重大科技成果以及发明专利的宣传褒奖力度。在全省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敢为人先、大胆创造、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省政府对省直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科技考核指标权重,对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成绩优秀的部门,由省委、省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由省发改委负责组建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验室等任务的落实。由省教育厅负责高校创办科技型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新增上市企业的任务,等等。同时,增设省科技创新贡献奖和科技创新企业标兵奖,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给予奖励,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既要重视发展政策、项目引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更要重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特别要强化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通过市县知识产权管理效能,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法的良好氛围,使所有创新创业主体不分规模大小,不分所有制形式,都能自觉地依法合规经营,促进企业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