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国栋
近年来,石刻文献的大量出土和刊布,为解决唐代文史研究中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提供了切实的依据,笔者在研习过程中发现了两条关涉杜牧交游及诗文系年方面的新资料,特为指出,以期能够对杜牧的研究有所帮助。
韦楚老,中唐时期文学家,与兄楚材、楚望俱善文。韦楚老与杜牧同年,二人多有过从。杜牧不仅在诗文中多次提及韦楚老,二人也颇有诗歌往还。然而,对于韦楚老名字情况,历来说法不一:或以楚老为名,寿朋为字;或以寿朋为名,楚老为字。如冯集梧在《洛中监察病假满,送韦楚老拾遗归朝》诗题下注云:“盖寿朋其名而楚老字也。”(杜牧著,冯集梧注:《樊川诗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89页)《唐才子传校笺》沿其说,认为:“韦楚老名寿朋,以字行,与朱庆余名可久相类。”(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第三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57页)吴在庆先生在《洛中监察病假满,送韦楚老拾遗归朝》注释中云:“韦楚老,字寿朋。”(杜牧撰,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30页)而在《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启》注释中却又说:“韦楚老:名寿朋,字楚老,杜牧友人。”(《杜牧集系年校注》,第1014页)学界对韦楚老名字认知情形的混乱可见一斑。新出土杜师义所撰《韦楚相墓志文》云:“唐京兆韦氏,名楚相,字得臣……公仲弟楚望,季弟楚老皆文识精敏,当□于君门必矣。”(赵君平、赵文成:《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版,第912页)由此可知楚老乃楚相之弟,故由楚相的名、字情况来看,楚老当为名,而寿朋乃其字也,冯集梧所注失实。
杜牧所撰《皇甫鉟除右司员外郎郑潨除侍御史内供奉等制》一文,《杜牧集系年校注》未能确考其撰作时间,仅云:“本文撰于大中五年九月至大中六年(八五一至八五二)底之间。”(《杜牧集系年校注》,第1042页)
实际上,根据皇甫鉟的仕历可以考定此文乃作于大中六年(852)。新出土郑薰所撰《皇甫鉟墓志铭》对其出任右司员外郎的经过作了详细交代:“盐铁使、刑部侍郎河东敬公晦出镇朱方,表公为副车,除检校刑部郎中兼侍御史,赐绯鱼袋。明年,征拜右司员外郎。”(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406页)“朱方”乃丹徒县的古称,丹徒唐时隶属润州,为浙西观察使治所,《皇甫鉟墓志铭》中所谓的“敬公晦出镇朱方”者,即指时任浙西观察使的敬晦。据《唐刺史考全编》,敬晦出任此职乃在大中五年(851)(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66页),皇甫鉟亦随即加检校刑部郎中兼侍御史衔。再参合墓志铭中“明年,征拜右司员外郎”的记载可知,皇甫鉟任右司员外郎的时间在大中六年,杜牧制文亦当作于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