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振丰
(邢台市公路管理处,河北 邢台054000)
2007 年,交通部质监总站发布了《关于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中增加施工安全监理和施工环保监理内容的通知》(交质监发[2007]158 号),为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作中切实履行好新增的安全、环保监理职责,促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强化的作用。
随着环保意识的日益提高,环保工作的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已成为公路建设各个阶段的重要内容,特别在高速公路和新改建公路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其特有的对环境的破坏性,会对沿线农作物、森林、水资源等造成大量污染,容易在当事人与施工者之间产生纠纷,发生阻挠施工的事件,影响工程进展,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更是重中之重的工作。
为避免因环保问题引起经济纠纷,项目业主已开始与承包人签订环保责任状,环保部门也开始介入高速公路建设。在这种积极的态势下,作为建设的一方——监理,有责任在项目实施阶段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环保监理的作用在于利用监理权力,有效避免高速公路和新改建公路路施工中的环境污染。从施工质量控制出发,规范化施工是避免环境污染的必然途径和有效手段。根据公路施工对环境污染的特点,为避免污染环境,路基施工应做好临时排水,并与永久性排水系统相结合,避免积水冲刷边坡,取土场、弃土场应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应减小到最低限度。
旱季施工,监理可以督促承包人增加洒水车辆,对压实的路基进行经常性的洒水养护。雨季施工易造成路堤边坡被毁,从而造成周边农田污染,严重的污染区,可以造成农作物颗粒无收。为有效控制水毁污染问题,在路堤填筑开始阶段,就应要求承包人规范路堤施工程序。首先,将排水沟位置放线后开挖临时排水沟,然后人工修整夯实(具体可参照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监理要能够有效监督承包人规范化施工,以有效的控制环境污染,并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有序。
公路建设的另一污染源来自于沿线两侧的取、弃土场。设计阶段确定两场位置时一般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取土场的土质要符合路基土质要求;二是取、弃土场一般为荒山、荒地、旱地或经济作物林地。取土场同时可以兼作弃土场。
取土场环保监理重点在于取土场的征地范围、取土是否按照设计执行以及取土操作是否规范。所有取土场,必须严格控制征地范围,要求还耕的,必须严格按设计控制取土深度。施工取土需做到边开采、边平整、边绿化,做到计划取土,及时还耕。公路沿线取土要做好规划,有利于荒地改造。地表作物清除时要做到不焚烧,以免污染空气。耕植土的清除(清表)宜推堆在用地边界,以备还耕之用。山坡取土场,开挖边坡应考虑与自然边坡相同,以保证开挖后的边坡稳定以及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一致。取土场用完后,可结合当地政府计划修建养鱼池等环保项目。
弃土场位置的变更,监理必须认真审核。应审核弃方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及堆放形式及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等相关安排。弃土不宜堆积过高,一般3m 左右,并修成规则的形状。凹地弃土,要考虑改变地表径流,避免因弃土而形成上游大面积汇水,造成不良后果。弃土坡脚或整个边坡,必须用浆砌片石护脚。所有弃土场,弃土完工后,必须修整边坡和顶面,结合当地政府合理绿化。
桥梁施工造成的污染,主要是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和废油,两者若控制不力,将会造成河流下游大面积污染,严重者将危及水产养殖。从污染产生的原因看,最主要的根源在于施工没有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为此,桥梁施工中的环保监理,应从规范施工现场入手。首先排浆池和泥浆池选在不宜外溢的地段;其次是在泥浆池周边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以免雨水过大而造成泥浆外溢;其三是定期检修机械,防止漏油,造成污染。
主要监理预制场的排水和材料堆放。预制场选址后,必须有良好的排水系统,若排水不畅,会造成污染。其次,各种材料堆放必须规范、有序,特别是砂、石及水泥,如果堆放场地设置不合理,会给周边环境带来污染。
从以上分析可知,公路施工能否做到规范化,是解决和防范施工阶段环境污染的核心途径。因此施工单位应自觉规范化施工,监理应按照以下五项关于环境保护的原则指导施工。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经济规律、生态规律和环境保护法的要求,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三同步方针和“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统一方针。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3)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4)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5)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环境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保护环境不仅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的权利。
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公路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及《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第5号)科学指导,再加上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业主的支持,人民群众的监督、理解支持,就能建设具有交通行业特色的交通环保之路。
[1] JTG G10—2006,公路施工监理规范[S].
[2]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