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伦 赵英媛
(吉林建筑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长春 130118)
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先后在1979年和2008年发生了两次变革.
第一次土地改革:1979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公有,由农户家庭经营的土地改革;第二次土地改革: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中提到,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土地制度的两次变革,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大局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奠定了基础条件.如何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两次土地制度改革的精髓,发挥两次土地制度改革的积极作用,增强其实效性,克服现实中落实两次土地制度改革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实现更稳、更好地解放农村生产力,尽快建设一个和谐社会,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
为尽快走出世界金融危机的泥潭,保持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发展本国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成为共识.在农业发展方面,中国政府在2008年进行的土地制度改革,为我国农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前提条件.
(1) 2008年的土地制度改革既是中国小康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选择. 改革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只有通过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解放农村生产力,实现生产力的自由流动,才能更好满足中国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同时也提高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2) 新土地制度的改革实践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前提条件. 农村问题、农业问题、农民问题,是一个长期困扰党和政府但又必须解决的问题,党和政府为实现农民富裕,已经投入大量资金支持“三农”.但由于历史上的多种原因和现实中多元因素影响,中国大部分农村发展长期落后,农业产值增长缓慢,农业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钣,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收入不高,长期下去,既要影响社会的稳定,又会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只有通过土地制度的改革,解放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既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到城市化的建设上来,通过劳动诚实致富,返哺农业,又能使农村实现土地集中生产和经营,实现集约化的生产,这样才能彻底解决“三农”问题[1];
(3) 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权的建设. 土地的自由流转,解放了束缚在土地之上的农民,农民可以根据自已的切身实际,选择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从而实现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而,农村基层民主政权会更好地获得农民的拥护和支持,农民阶级会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从而也缓解了农村社会存在的系列非对抗性矛盾;同时也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增强了农村经济对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支撑力,实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4) 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完善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关于农民阶级和农村政权建设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马克思多次谈到社会主义实践的成功离不开农民阶级的支持,共产党人要把农民阶级团结起来,建立一个巩固的统一战线;列宁也是在重新认识农民阶级的重要性之后发布了新经济政策才使苏联真正摆脱了亡党亡国的危机,巩固了第一个社会主义政权;毛泽东正是正确地分析了中国农民阶级的现状,才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保护“两权分离”,在我国农村基层推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制度,实现了土地的自由流转,解放了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农民阶级和农村政权建设理论.
2008年新的土地制度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实现了预想的效果,但在新土地制度的贯彻落实过程中,也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问题.部分地区、部分干部和群众对新农村土地制度的认识和把握存在偏差和认识理解不够.由于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文化水平、领导水平、认识能力等不足,出现政策执行不到位,农民没有从政策中获益的问题.
(1) 不同经济发展环境下,特别是东部西部地区、富裕起来的地区和还没有富裕起来的地区对农村土地的不同依赖性,影响对农村土地政策的认识和贯彻.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土地依然是农民最基本也是唯一的生产资料,由于对外部特别是城市生产环境认识的不足,很多农民还不敢冒然流转自己的土地,这样会影响土地政策积极性的发挥;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观念的培养和形成,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建立、建设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这需要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和社会其他生产领域对农民阶级的有准备平等接纳[2];
(3) 影响解放农业生产力的农村人口素质的整体培养和提升,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当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还应提高到一个重要的战略高度,文化建设特别是农村文化建设还有广阔空间和艰巨任务.
农村改革已经三十余年,但农民的小农意识还很严重,封建的、固步自封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依然存在.很多农民不能解放思想,变革观念,确立更长远价值追求和进取目标,依然离不开土地,不能接受现代化的理念和生产方式,不积极寻求对传统生活和生产方式的变革.对农民的思想解放、现代化的思想观念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各基层部门和各级服务组织要有计划地培养农民的现代化思想,克服小农意识,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
土地制度的认识和把握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现实问题,需要认真领会和把握.它执行的合理合法与否关系到每个农村家庭的切身利益,甚至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3].作为新农村土地制度的贯彻落实者和执行者,既要把握新土地制度的全部内容,又要把握农村新土地制度的精髓和要义,认识和领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实效性,明确自身的职责,做好农村新土地制度贯彻落实的指导者和促进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是这次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离不开一个开放、公平、统一的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既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在政策、法规、组织、实施等方面的共同配合,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动态过程.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在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过程中,既要保证组织实施的计划性、协调性,又要充分做好宣传指导工作,树立农民正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观念,同时工作中还要有一个清醒的责任意识,建设和完善中不能犯过左或过右的错误.
劳动力是生产力的重要要素,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大量的高素质的劳动力,对解放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充分合理的安排,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必然要求,又是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力强国富民的需要,同时也是对我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再次考验.
通过新土地制度的落实和完善,被解放的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既要科学指导又要合理安排[4].在充分利用各种途径提高这部分劳动者的生产技能的同时,结合劳动者的自身特点,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政府各级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有计划地指导和合理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保证农村劳动力的有序合理流动.从而从整体上促进社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
随着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逐步落实和完善,社会生产力会进一步得到解放,这也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力实施,从而为全面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社会发展宏伟目标,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奠定重要的改革实践基础.
参 考 文 献
[1] 贺雪峰.论农村基层组织的结构与功能[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0(6):94-97.
[2] 罗明忠.影响农民创业因素的研究述评[J].经济学动态,2011(8):115-119.
[3] 张利庠.农业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业安全与政府管制[J].教学与研究,2011(2):86-92.
[4] 肖 翔.中国城市化与产业结构演变的的历史分析[J].教学与研究,2011(6):9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