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米
把窗户开大点
费米
《南方周末》开张不久,专门开了个法律栏目,我基本是每期必看。后来这些文章结集成书《西窗法雨》,我买了来又逐篇温习一遍。很少有书能让我如此精读的,更别提是短小篇什的册子了。无他,就因为那是本讲法律的书,而且还是本很通俗的书。我法律书 读的少,迄今读过的只有两本,一是这本《西窗法雨》,另一本是丹宁勋爵的《法律的训诫》。
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最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声誉的法学家之一。他从1923年当律师,1982年在英国民事上诉法院院长的任内退休。在近60年的法律生涯中,他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积极、大胆地参与英国战后的法律改革,并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英国战后法律改革史上划时代的人物。
说实话我是个法盲,读丹宁的书感觉有些枯燥,倒是《西窗法雨》读来不累,一则则小故事还蛮有意思的。读法律的书,有时候我会作如是想:如此一个泱泱文化大国,三国、水浒一版再版外加盗版,励志、厚黑读物成官员、商人案头必备,而法律方面的书,尤其是普通文化程度的人能阅读的法律书籍却极少能觅。如今不都在讲法制吗?为什么出版界就不喜欢法制,而将那些反法制的冷饭、馊饭、隔夜饭拿出来一炒再炒呢?三国里,曹丞相就是法;水浒中,李逵的一对板斧可不认什么鸟法;厚黑的更是视法为乌有,讲的是人脉、关系和暗箱操作。曾经一度讲普法,出了些普法小册子,既无文采,装帧得又像党员必读,摆明了不是给市民看的休闲小书。以如此心态搞法制文化,法制氛围能否形成就很成问题了。当然这也不能全怪出版界,法律读物不是等闲之辈能写的,《西窗法雨》的作者就是政法大学的教授。可如今大学教授拼论文、争课题,真没闲功夫去写那些费力不讨好的书,于晋级评职称没半毛钱的贡献。另外,就算他们真写了,能不能读还是个问题;如今文学教授都写得一手烂文章,要法学教授有文采就太难为他们了。
《西窗法雨》作者:刘星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要把法制文化这扇窗户开大点,就得各方面都努力。还是老套路:法制要前行,法制文化必须要先行。在一个法律书籍都难觅的地方要讲法制,多少有点像盲人摸象,只有告诉了他象的全貌和细节,他才能摸出一只靠谱的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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