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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诉于正抄袭案在京开审——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围绕“原告是否享有剧本《梅花烙》的著作权”、“被告是否侵犯原告改编权和摄制权”及“其他四被告是否应对创作剧本《宫锁连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等问题展开答辩。
为推动中国音乐产业健康发展, 11月27日,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和互联网公播音乐解决方案提供商LavaRadio联合推出“互联网音乐公播平台”,以实现“数字音乐版权收入倍增计划”。2013年,欧洲音乐产业销售额达到53.89亿美元,公播音乐收益占比为15%左右,部分国家达到25%。与欧洲相比,国内公播音乐市场体量更加庞大。《2014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显示,去年我国音乐产业市场总规模已达2716.56亿元,总量远超欧洲市场,而公播音乐所占比重远低于欧洲15%的平均水平。国内公播音乐市场整体尚处起步阶段,但版权环境的加速改善或将推动公播市场迎来井喷发展。LavaRadio表示,其将通过大师级DJ团队对音乐作品进行再创作,最大化挖掘音乐价值,同时借助互联网和多环境硬件所构建的Lava音乐生态系统,将内容与服务通过智能硬件提供给用户。据悉,有别于国内其他公播音乐提供商提供的线下版权服务模式,LavaRadio通过手机、电脑、公播专用设备、智能音箱、工程音箱等多种渠道向用户提供适配不同场景、不同硬件交互的音乐内容。通过此种软件、服务与智能硬件的整合,使得LavaRadio产品可满足不同场景、不同品牌的音乐使用需求,有效保证了音乐品
质与场景的一致性。诸如商场、连锁酒店、连锁咖啡厅等有公播需求的专业客户将借助LavaRadio所构建的音乐生态系统,直接获得从音乐设计、版权采购到播放控制终端设备在内的解决方案服务。
今年4月,琼瑶发布微博称其作品《梅花烙》惨遭《宫锁连城》抄袭,认为《宫锁连城》的主角背景、主从关系与《梅花烙》完全一致。随后,琼瑶将《宫锁连城》编剧于正及出品方、购剧方等5被告诉至法庭,要求被告停止《宫锁连城》电视播映的一切活动,赔礼道歉,并索赔2000万。12月7日,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围绕“原告是否享有剧本《梅花烙》的著作权”、“被告是否侵犯原告改编权和摄制权”及“其他四被告是否应对创作剧本《宫锁连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等问题展开答辩。原告方指出,《梅花烙》作品属于虚构题材文学作品,考虑到文学作品的创作特点和规律,《宫锁连城》中较大比例地体现了与之近似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情节以及基本一致且相对具体的故事情节,已经超出了有限表达或类似题材标准场景的可能性,构成抄袭。而对此指控,被告方则从“对原告的著作权人身份存疑”、“原告所主张著作权的客体混乱”和“原告对被告的侵权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三方面予以驳斥。为进一步证明于正在创作《宫锁连城》时并未抄袭《梅花烙》,被告方展示了演员张庭的新浪微博网页,指出《宫锁连城》剧本中的“偷龙转凤”桥段属于文学作品创作中惯用模式,是受张庭主演的《绝色双娇》“偷龙转凤”桥段影响,调整、修改后最终创作完成的。琼瑶和于正均未参加庭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12月16日,国家版权局向社会通报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第三批共12起网络侵权案件的查办情况。此次通报的12起案件均为“剑网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重大进展的典型案件。其中,黑龙江“第一教育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已由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上海“射手网”侵犯影视作品和字幕作品著作权案、江西陈某某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辽宁大连一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案、广东“宽松网”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案,已由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此外,国家版权局于7月9日和9月2日通报的两批案件中,部分案件已经结案。包括安徽“DY161电影网”侵犯著作权案、安徽“999宝藏网”侵犯著作权案、“上海复旦网上书店”和“上海惠生图文”网店销售盗版图书案、上海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ISO标准案、江苏“高清影视下载网”侵犯著作权案等。据悉,“剑网2014”专项行动原定于今年11月底结束。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延长至2014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