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霞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山东 烟台 26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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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的思考
刘霞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山东 烟台 264003)
当前我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不仅有助于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而且有助于增强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创新社会治理,要从观念上完成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社会事业;社会治理;公共安全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一)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既要求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物质基础,又要求不断完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使全体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是我党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
(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的建设过程。社会是否和谐取决于社会建设是否更加完善。实践证明,单靠经济建设无法解决目前众多的社会问题,经济建设中产生的很多问题同样需要社会建设去解决。因此,必须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事业,融洽关系、化解矛盾、改善民生,构建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社会氛围,推动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使发展更协调、更具有可持续性。
(三)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是全面推动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新的目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实现这些新的目标要求,就必须着力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把社会事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社会建设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落实的有效途径,而社会公平正义落实与否又是社会建设成效如何的衡量器和试金石。公平正义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不仅仅是社会建设领域的问题,更是事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这就要求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的由全体人民分享。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也是改善民生的奠基工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仅阐释了一些原则性的问题,而且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办法。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导向。重视美育同德育、智育、体育的有机融合,提高少年儿童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二是破解择校难题,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从根本上改造薄弱学校。实行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三是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探索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这些明确而具体的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将给学生更多个性化发展空间。
(二)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老百姓最大的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把就业与创业并列提出,进一步对新形势下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作出一系列的部署。一是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二是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凸显了平等就业理念。三是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一是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劳有所得”、“干有所值”。三是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四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过高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四)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个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增加人民福祉的真正民生工程,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蓄水池”、民众生活的“安全网”。近年来,呼吁提高社会保障缴费标准以及养老金双轨制并轨等声音此起彼伏。十八届三中全会顺应民众呼声,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措施。一是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从根本上解决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其权益保障问题,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范围,逐步改变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与结余不均衡的状况。二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依照国情,在依法依规、适应特点、平稳过渡的思路下,消除“双轨制”,真正实现养老权益的平等。三是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采取比较缓慢而稳妥的方式,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尽量减小退休政策调整对社会和有关人员所带来的影响。
(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是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全民医保体系,但与人民群众对医疗方面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二是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契约服务是一项加强基层医疗力量的制度安排,将有利于更好地配置和利用医疗资源。通过社区医生签约式服务,使居民刚出家门甚至不出家门,就有自己的家庭医生看护。三是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治理理念的高度提升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我们经历了一个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的过程。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并正式提出社会管理格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里已经突出了社会管理主体的多样化,体现了社会治理的思想。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并进一步提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社会治理的概念已经呼之欲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把“社会管理”提升为“社会治理”,在理论上是一个新观点,在实践上是一个新突破,反映了我党的治理理念的高度提升,说明党对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了一个新飞跃,昭示着中国的治理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二)坚持四种治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近年来,中国社会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一方面,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投入不断加大,另一方面,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呈现数量增长和性质暴烈的趋势,这两方面的事实充分表明社会治理方式面临着重大挑战,必须对传统社会管理方式进行及时调整。一是坚持系统治理。政府应从单向管理向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要明确自身职能,履行好自身职能,从居高临下的纵向管理,变成平等的横向协调。对于政府职能之外的,能交给社会的就交给社会。二是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从行政手段为主的单一手段运用,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四是坚持源头治理,把治理关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和事中延伸来转变。
(三)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我国已经有51.13万个社会组织,单从数量上看确实有很大的增长,但是人均数量在世界上还算很少的,而且一些社会组织质量不高。因此,必须加大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力度,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对于政府做不好、做不了的,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二是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四)完善五大机制,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
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注重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要着眼于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做到第一时间及时有效化解矛盾,降低社会治理成本,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一是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政府在进行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之前,一定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二是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认真研究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和政策诉求,使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三是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不积累矛盾。四是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用综合调解方式调解处理并化解矛盾。五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杜绝安全隐患,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公共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事关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一是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科学监管制度,确保“舌尖上的中国”更安全、更有滋味。二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既要增强互联网意识,更要规范互联网的监督,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
(责任编辑:胡忠任)
Thinking on Innovating Social Governance
Liu Xia
At present,China is in an important period of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for development,but also in the period of prominent social conflicts,and social development is facing unprecedented challenges.“Decision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on Some Major Issues Concerning Comprehensively Deepening the Reform”,adopted at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CCPC,clearly states:“Innovating in social governance,improving the level of social governance”.Innovative social management system not only helps further liberate and enhance social vitality,but also helps strengthen our confidence in socialist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To innovate in social governance,we must finish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the social management to social governance from our concept of mind,improve the way of social governance,stimulate the dynamic of social organization,innovate in the system of preventing and resolving social conflicts,and improve public safety system.
social undertakings;social governance;innovation
本文系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3RKA06005)的研究成果之一。
D035
A
2095—7416(2014)02—0074—03
2014-02-17
刘霞,女,公共管理硕士,中共烟台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室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