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芬兰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 湖北十堰 442000)
论清代通俗文学中的女性创作
李芬兰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 湖北十堰 442000)
清代女性作家在戏曲、通俗小说、弹词等通俗文学领域进行了大量创作并取得了一定成就。其对于女性主人公的才、情展示和情节构建,充分体现了女作家们受《红楼梦》等小说影响和其他男性文人影响而形成的女性观念及当时印刷出版业的兴盛。女作家和她们的创作体裁、创作缘由、创作特点即是文章主要的论点。
清代;通俗文学;女性创作
清代文学集历代文学之大成。“举凡以往各代曾经盛行过、辉煌过的文学样式,大都在清代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1]不仅传统文学,如诗、古文、词、骈文、赋等高雅文学样式,再度兴盛。而且元明以来蓬勃发展的戏曲、小说等通俗文学,也在清代获得了继续发展。回望清代文学的女性创作队伍,其参与度和取得的成就都是惊人的。从参与人数看,据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统计,其中清代女性作家三千六百七十人。这一数字后经张宏生、石吉梅、张清华、李豫、许红霞等学者的增补,已达四千余人。而新资料的不断发现和后人的考订,数字理应还有增长。从参与形式上看,女性不仅创作各类文学作品,其中很多女性还加入到作品的出版、发行领域,跨越了创作、市场销售两个环节。另外,随着近几十年来学者研究视角的拓宽和深入,清代女性作家、作品所蕴含的价值和时代文化意义正在逐步被学界所认同。
对于明清女性作家在诗、文等雅致文学方面的贡献,已有不少学者撰文分析专人、专集,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对于异常抢眼的女性通俗文学创作者,却还存有不少的研究空间。这正是本文的着眼点和阐发的动力。论述之中有不周之处,尚有待学界补正。
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所谓“通俗”,形容词,指的是浅显易懂,适合一般人的水平和需要的[2]。按照这一概念和明清以来人们的语言和欣赏习惯,我们将戏曲、通俗小说和弹词纳入到清代通俗文学的考察范围,重点考察女性在这些文学形式中的具体创作表现。
戏曲方面:数量可观。据2007年刘军华《明清女性作家戏曲创作研究》博士学位论文统计,清代女性剧作家约有二十六人,身份大多是出身于诗书之家的良家妇女,创作形式有杂剧、传奇,活动区域主要集中在江浙皖,尤其是以苏州(长洲、吴江)、杭州(钱塘、仁和)为中心。表现最为突出的剧作家主要有张蘩(《衡凄集》、《双叩阍》)、张令仪(《乾坤圈》、《梦觉关》)、王筠(《繁华梦》、《全福记》、《游仙梦》)、吴兰征(《绛蘅秋》)、吴藻(《兰因》、《饮酒读骚图》)、何佩珠(《梨花梦》)、刘清韵几位。尤以生活于晚晴至民国初年的刘清韵著作最丰,有剧作二十四种,其中十种结集为《小蓬莱仙馆传奇》于1900年前后刊印,受到时人的关注。
通俗小说方面:《红楼梦影》一枝独秀。清代女性通俗小说作家寥寥无几,现有资料可循的主要有以下几位:汪端《元明佚史》、陈义臣《滴仙楼》、铁峰夫人《红楼觉梦》、彭宝姑《续红楼梦》、西林太清《红楼梦影》。前面四位的作品今皆存佚不可知,独有《红楼梦影》得以保存且叙事详略有序、语言讲究。其作者更被誉为“中国第一位女小说家”[3]。西林太清(1799—1876,又名顾太清)之《红楼梦影》接程乙本《红楼梦》余续,以二十四回的篇幅主要围绕两方面内容展开:一是贾氏家族的复兴和子嗣的兴旺,二是贾府女性的闺事所录。虽去除了原著中贾政、贾赦、贾珍、贾琏等人的恶性,改变了贾宝玉、薛宝钗、史湘云、探春、袭人等的人生结局,通篇基本是父慈子孝、家庭和睦,其乐融融,但在其间能明显窥见女作家自我的生活轨迹和对原著的个性解读。这显然要比此前众多《红楼梦》续书通过“借尸还魂”、“投胎转世”等俗套,旨在改变“宝黛钗”的爱情悲剧的立意要高出许多。
弹词方面:百花齐放。清代流行于南方的弹词,是一种用普通话或方言写成的讲唱文学形式。漫长的篇幅、繁复的结构、复杂的情节、作家的女性身份,都是弹词的典型特征。女作家们无比热衷于在这一相对自由的韵文文体中,以女性为主人公,通过女性的传奇经历(女扮男装取得与男子同样的功勋)和才子佳人的悲欢离合,呈现清代中后期南方女性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的提升。清代投身这一领域的女性作家数量众多且佳作倍出,主要有:陶贞怀《天雨花》,陈端生、梁德绳《再生缘》,侯芝《玉钏缘》、《再生缘》、《再造天》、《锦上花》四种,邱心如《笔生花》,程慧英《凤双飞》,朱素仙《玉连环》,郑澹若《梦影缘》,李桂玉《榴花梦》,周颖芳《精忠传》,映清《玉镜台》等。其中《再生缘》近五百万字,堪称古今巨制;而《再生缘》则是从内容到艺术都最为优秀的作品,讲述元成宗时大学士之女孟丽君与都督之子皇甫少华的悲欢离合的悲剧故事,着力表现了孟丽君的才识和胆识,对后世影视剧创作题材影响深远。
谭正璧1930年曾分析清代女性通俗文学作家的创作缘由在于:
“她们中识字的人,既不能学八股以升官发财,又不能娴熟古文以冀扬名后世,偶然识了几个字,又忍不住胸中蓄积的忿愤,看见通俗文学的体裁易作易看,自己便仿着创作。”[4]
因为“易作易看”,所以投身通俗文学的女作家数量相对较多。“易”可否完全概括有清一代女性的创作动机和创作热情?笔者认为尚有商榷之处。因为与此前明代特别是晚明时期的女性作家相比,明清两代的女性创作者们在家庭背景、所受教育和生活经历方面都大同小异,而区别主要在于创作的外部社会环境方面,清代文学环境呈现出了一些新的时代特征。
第一,印刷、出版业兴盛为女性通俗文学作家的创作和传播提供了技术、市场支持。清代的雕版印刷技术在官刻、私刻、坊刻方面都有所成就,尤其是民间坊刻技术的日臻完善,对于小说、戏曲、弹词一类通俗文学作品的出版发行提供了技术条件,也为此类作品在市民大众中的传播创造了更多的市场机遇。有的女作家甚至直接参与到图书的编辑出版流程中,比如弹词女作家侯芝。她“曾跟出版商合作出版了好几部弹词的写定本,包括一些因抄本流传而屡经变异的本子。”[5]比如改编版《再生缘》即是典型一例。
第二,男性文人的支持和帮助也是女性创作的信心和动力。袁枚(1716—1797)、陈文述(1771—1843)两位在其所处的时代即做出了表率。前者贡献主要在于扶持女诗人,晚年退居南京随园时,曾以闺秀诗人导师的身份收五十余位女弟子,并于1796年将弟子作品结集出版,名为《随园女弟子诗》。而陈文述的贡献则直接表现在,既鼓励家庭或家族女子(如儿媳汪端)参与文学创作,同时还帮扶女小说家和女弹词创作者们,曾在杭州收有二十多个女弟子,其中就包括知名戏曲女作家吴藻。男性尤其是知名文人的提携,对处于弱势的女性创作群体来讲,无疑是雪中送炭,女性从中受到的鼓励和启发是无限的。
第三,才子佳人小说及《红楼梦》所产生的影响。兴盛于明末清初的才子佳人小说,其情节是俗烂的(基本都是“一见钟情——小人挑拨——大团圆”),但却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新型的女性人物形象。如《玉娇梨》中的白红玉、卢梦梨,《平山冷燕》中的山黛、冷绛雪,《金云翘传》中的金云翘……她们都是才貌双全,才能甚至超出了同时代的众多男性,且对于情感也是主动追求,表现出了不同于传统女性的思维、情感追求,对后代女性的自我认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红楼梦》、《镜花缘》等名著所彰显的进步女性观念,特别是书中对于女子才华和情感自主的充分肯定,启发了众多的女性读者。而女性现实的社会定位已难以更改,遂借通俗文学重塑理想的女性形象,孟丽君、姜德华、桂恒魁等便应运而生。
第四,女性取得创作新领域的话语权。清代女性创作者们大多涉足过传统的诗、文领域并取得了可观的成就,多位女性都有诗集、文集传世,如前文提及的《红楼梦影》作者西林太清。这位满族文学家被现代文学界公认为“清代第一女词人”,在清代词坛享有与纳兰性德同等的称誉,有“男中成容若,女中太清春”之说。但在古代传统的文学环境里,与浩如烟海的男性作家们相比,她们的才情在家庭之外被社会认同难度较大。幸运的是,清代是一个文学多样化的时代,正统文学范畴之外的通俗文学样式可供女性创作者们尝试,比如弹词。女作者们创作弹词最初只是在闺阁、家庭或朋友圈中间流传的案头阅读作品,大多并不用于实际演出。读者看过之后会及时给作者加以信息反馈,而作者就会在接下来的创作中吸收这些反馈信息,作者与读者互相融合。在这样创作——反馈——创作的循环中,一个女性群体在其中融入了女性独有的生活经历、性格特点和情感诉求。于是,每一部弹词在女性群体持续对话的情况下,大多数情节复杂,高潮迭起而又篇幅巨大。女性将弹词小说这一“尚未被男性作者占领的疆土”[5]发挥到了极致。
早在清代以前,唐传奇、元杂剧、明传奇及拟话本等叙事体裁中不乏以女性作为故事主人公的作品,有的甚至影响巨大,如元稹《莺莺传》(崔莺莺)、王实甫《西厢记》(崔莺莺)、白朴《墙头马上》(李千金)、汤显祖《牡丹亭》(杜丽娘)、冯梦龙《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杜十娘)等,都是中国文学史上光彩照人的角色。在故事中女主人公全部表现出对于婚恋问题的大胆追求,基本不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常规进行,有的甚至不惜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反映了男性作家们对于女性情感方式的理解和所处时代的某些相对个性的思想观念。男性在一定程度上把自己和女主人公当成了时代女性的“代言人”。此处还需提及明代人情小说《金瓶梅》。这部作品显然是以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三位女性作为主人公,但她们仅被作家定位为取悦于男性(主要是西门庆)的“淫妇”,表现出的是对于物质和情欲无节制的追求,因而不得善终。她们是女主角,但也是男性提供给世俗社会中女性的反面教材。这些都可以看出清代以前的文学作品但这些角色都是男性作家从男性的立场和观念出发而加以塑造的,带有明显的异性关照色彩。
清代女性创作者们在通俗文学领域的创作在题材选择、女性角色定位和情感体验等方面,展示出了“女性写女性”的特质。早在1994年,叶长海《明清戏曲与女性角色》[6]一文就总结出女性剧作的系列特点:
“女性作家一般不写‘私奔’、‘妒妇’、‘妓女’之类较惊人耳目的女性问题剧,亦不写经国治乱之类沉重的壮烈的社会剧。她们写女性的才干,主要是从表现女性的自尊和人的价值方面着眼;她们写情爱,又总是显得婉折深沉。总之,她们是在写自己对生活的感受。”
叶先生在此虽概括的是女剧作家们的创作特点,但亦可作为整个清代女性通俗文学创作的一般特点加以延伸。
女性角色在清代女作家们的笔下,才、情二者得到了最好的呈现。才华方面,不论是吟诗作赋,还是科考应试,女性都是巾帼不让须眉,甚至能够取得超过男子的成绩。如《再生缘》中的孟丽君,曾进京应试并高中状元,官至宰相,连曾经的未婚夫皇甫少华都成了自己的门生。女性虽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暂时抒发一下长期被压抑的愤懑,但遗憾的是依然需借助“女扮男装”的形式才实现。情感方面,闺中女子言情那是“有礼有节”:首先,清代女作家们秉承汤显祖以来的“至情”观念,肯定青年女性的正常情感追求。其次,在处理情感的细节上,通俗文学作品中的女主角毅然否决“私奔”、“先斩后奏”、“生米煮成熟饭”等事实婚姻方式,更羞于表现出自我对于两性关系的兴趣,普遍呈现出的是传统的“温柔敦厚”、“矜持从容”的基本态度,这与明中叶以来所谓个性解放思潮明显不同。对于才、情的上述表达,充分体现出清代闺阁女性作家的个人所受教育、成长道路、婚姻方式和自我对于情爱的真实心理感受。
总体来说,受家学渊源、前代小说熏陶和男性文人鼓舞的清代女性作家们,在传统文学之外的通俗文学领域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创作了大量的戏曲、通俗小说和弹词小说,甚至在弹词小说这一特殊的韵文体说唱文学领域创造连男性作家叶也无法企及的成就。且作品在构思、人物和情节选取方面也彰显了清代闺阁女性的独特身份,值得文学史家们充分肯定并深入分析、研究。
[1] 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四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 丁声树.现代汉语大词典(修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3] 张菊玲.中国第一位女小说家西林太清的《红楼梦影》[J].民族文学研究,1997(2):3-7.
[4] 谭正璧.中国女性文学史[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
[5] 孙康宜.剑桥中国文学史·下卷(1375-1949)[M].北京:三联书店,2013.
[6] 叶长海.明清戏曲与女性角色[J].戏曲研究,1994(4):77-88.
[责任编辑李兆平]
TheStudyofFemaleWritinginPopularLiteratureinQingDynasty
LI Fen-lan
(Chinese Department,Yuyang Normal College, Shiyan 442000,China)
Women writers in the Qing dynasty have involved the popular literature such as the opera, popular novels, Tanci. And they have obtained certain achievements. Especiall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ose female protagonist, display and plot planning, fully influenced the works of further writers, such as novel of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 and some other male writers’ works. The popular literature started a new social conception about women and pushed the publishing industry flourished. This article argued the female writing styles in Qing Dynasty and the explanation about the creative characteristics in these female works.
Qing Dynasty; popular literature; female writing
2014-03-06
李芬兰,女,土家族,湖北恩施人,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讲师,文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小说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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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70X(2014)06-00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