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文
(江苏科技大学,江苏 镇江 212018)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中国社会的急剧迅猛发展,传统价值已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和人们的价值需求。在社会中出现了某些价值错乱、虚无的现象;又由于国门的日益打开,西方所谓普世价值大举进入中国,且俘获了不少中国民众,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西方和平演变的阴谋。所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抵消普世价值的冲击,引导国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有巨大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在此大的背景下,中央提出大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谓正当其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如何构建,角度很多,本文拟从人性这一维度出发探讨如何构建,并进一步探讨了人性研究、人学研究的思路。
核心价值也是一种价值,要搞清楚什么是核心价值,就必须首先搞清楚价值的一般本质。什么是价值?简单地说,价值就是讲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等问题的,它与真理问题有着质的不同。好坏、善恶、美丑不是任何事物本身固有的永恒的属性。比如,天上掉下一块石头砸到某个人的脑壳,此人感到很疼。这个疼不是石头的固有属性,石头没有疼这个属性;同样也不是脑壳的固有属性,疼的感觉是石头砸到脑壳后,脑壳通过神经传递到大脑里的一种反应。这是两者相互作用以后在主体处显现的效应、情形。一事物是好还是坏,不能仅仅靠把该事物研究清楚后就能把握的问题。因此,价值只能是个关系范畴,其始终要作为一个关系现象来把握。关系,就是相互作用。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明确指出:“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比对这种相互作用的认识追溯得更远了,因为在这之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东西了。”[1]
地热把水烧开形成温泉,这是一种相互作用。自然界相互作用的这个过程,我们将其视为人类价值现象的自然基础,而价值则是以人为主体、以人为中心的一种思考。东西有没有价值,有什么价值,这实际都是以人为尺度。地热把水烧开形成温泉是好还是不好,人类从自己的角度,比方说温泉的水,由于温度较高,可以在冬日里为人提供洗澡的便利等方面,认为地热把水烧开形成温泉有价值。所以,价值是这样的一个概念,其把人作为主体、站在人的立场上、用人的视角来看问题。
真理不直接探讨好与不好、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真理首先关注的是对与错的问题,讨论我们的认识与客观对象是否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问题。所以真理问题是以客体为中心的,是人不断地趋向于客体。在探讨真理问题时,我们人是以全体的身份即整个人类的身份出现的,我们人类对真理的认识就像一场永无休止的接力赛一样,一代又一代无限地趋向于客体世界、客观世界。所以真理的主体只有一个,就是具体生活在各个时代但又相互联系的整个人类,因而真理是一元的,真理是超越个性、阶级性的,也是超越于民族和地域的。关于价值,它的主体可以是个人、群体或全人类。全人类虽然相同,但群体则不同,个人之间更是不同,这体现出价值主体的多元性和差异性。既然价值的重点不在于客体事物本身,而是它对主体的意义影响,这样即使事物本身不变,但对于不同的主体却可能有不同的价值,主体性是价值的一个核心的、本质的、普遍的特性。
人的主体性,一般来说,就是指作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一般属性或共同属性,是主体区别于一般人,特别是区别于客体的特殊性。虽然,主体具有多种含义,这个范畴在西方哲学史上,内涵发生过很多次巨大的变化,但它总是含有同客体的被动、消极性相对应的能动的、积极的含义,同人的本能活动、盲目活动的自发性相对应的自觉、自主的意义。人的主体性,简单来说,即是指人作为主体在同客体的作用中所表现出来的人性。
人性,就是人的一般属性或共同属性,就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殊属性。人性和人的主体性的区别集中于人和主体的区别,人和主体并不是完全一回事。主体是人,但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是主体。从个人角度来看,人可能成为主体,也可能不成为主体,但不论人具有或不具有主体性,人还是人,具有人性。从作为活动主体的人的角度来看,他首先是人,具有人性,然后是主体,具有主体性,人性是主体性的前提,人性是人的主体性中的最基本的层次。如果就人的类主体来说,人和主体是同一的,人的形成也就是主体的出现,在这个地方,人性和人的主体性具有一致的方面。准确地说,人的主体性即人性的核心内容,是人性的精华。
所以,价值(核心价值)内在地包含人性这一维度,甚至是基础维度,因而人性理应成为价值(核心价值)建设的基本视角、维度。那下面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认识、理解人性(人性理论)的问题了。
人性是具体的,但对人性的研究应运用科学抽象的方法,才能把握人性的本质,形成科学的人性理论,为核心价值的总结与构建提供坚实的人学基础。
进行科学研究,只有运用抽象的方法,才可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并用概念和语言把事物表达出来。因此,一切科学都是抽象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统一,单纯的感觉,比如甜,不需要抽象,也无法抽象,只能诉诸于人们共同的体验才能相互交流,因而也不能言说,形成不了科学的知识。所以说,抽象不仅是科学方法,而且是科学形态。对人性的认识把握也只能这样,把人性抽象化为概念,然后通过概念化的思维过程来把握人性,把对人性的认识转化成人性理论来把握。
人的认识过程是个具有内在机制的逻辑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向我们揭示了主体观念地“复制”和再现客体的逻辑机制和逻辑道路,指出认识过程是一个从感性具体经过抽象规定而达到思维具体的逻辑上升过程。这一逻辑过程中存在着两条方向相反的道路。
1.完整的表象析分成一个个孤立的抽象规定。作为思维逻辑行程起点的感性具体,指感官能直接感觉和知觉到的具体,这种具体通过人的感、知觉在人的大脑中形成一个完整的表象,人通过这种表象能形成对客观事物的整体的形象,能认识到对象的多种多样的表面现象。但是它不能揭示出事物各方面的本质及其联系,因此还不能对事物各种各样现象的内在联系作出深刻、全面的说明。感性具体是认识的第一步,要获得科学的知识,还得依靠抽象完成从感性具体到抽象规定的过渡,深入掌握事物的本质。作为从感性具体到思维具体的中介环节的抽象规定,它是思维经过对感性具体的分析所抽出来的一个个孤立的抽象规定,是客观对象多方面的本质属性在人的思维中的分散反映。它的建立依赖于思维的分析活动,它需要主体通过分析把完整的表象分解成各个部分,区分出必然的本质的方面和偶然的现象的方面,并抽出诸必然的本质的方面。就人性研究而言,如人们根据观察到的所有人的活动,抽象出“人是自由的”这个规定,人们得出“自由”这个规定后可能会忽略它是基于自己的日常经验,从整个经验世界过来的。同时,“人是自由的”这个规定是基于人的全部存在,但当人们抽象出“自由”这个规定后,就可能把上面的各种经验条件忽略了,把完整的表象析分成一个个孤立的、互不干涉的抽象规定(概念)。
2.多种抽象规定在思维具体中得到有机整合。思维具体是思维逻辑行程的终点,是借助于抽象规定,并通过思维,在大脑中重构出的理性具体。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孤立的抽象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思维具体不同于感性具体,思维具体是关于某一对象的多种抽象规定的有机综合,由于经过了抽象规定这一环节,进入了事物的本质层次,且把事物的本质规定性统一起来,因而是经过分析重新达到统一的高层次的具体,而不像感性具体那样是感性规定性的统一,因而没有进入对象的本质层次。思维具体也不同于抽象规定,思维具体借助于抽象规定又高于抽象规定,作为对事物本质属性反映的一个个片面的抽象规定,由于还不能把握对象各方面本质的内在联系,因而只有通过综合,把各种抽象规定按照一定原则联结起来建构成为观念系统的大厦,即关于统一事物整体性的认识,思维具体是主体把握事物本质的至高环节。就人性研究而言,如马克思在揭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哲学家人性理论的各种抽象规定的片面性的同时,也肯定了其合理性,表现为马克思并没有否定那些抽象规定本身(如理性、自由等),而把它们看成人类认识自身(人性)的必经阶段,作为全面认识的中介环节,在新的基础上把这些关于人性的抽象规定统合起来,形成了丰富深刻的马克思主义人性(人的本质)理论,达到了对人性研究的思维具体层次。
此两条道路头尾相接,构成“具体—抽象—具体”的辩证否定过程,即人对事物本质的完整的认识过程。在思维行程的第一条道路上,可以看作是个分的过程,主体用抽象思维对客体进行选择、提炼、抽取,形成组建思维具体的基本材料。在思维行程的第二条道路上,可以看作是个合的过程,则是把这些基本材料按照一定的原则建构成为观念系统的大厦,即主体在思维中把客体“重新组合”起来,形成对事物内在本质关系的整体性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对有关的各种现象作出一致的解释。
所以,对人的本质(人性)的认识,必须遵循思维“具体—抽象—具体”的否定之否定的不断循环的认识过程,形成人性的抽象理论,认识到人性的本质。只有在科学把握人性本质的基础之上,才能为核心价值的总结与构建提供厚实的学理基础。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一个把握世界的基本方法,即逻辑与历史相结合的方法。我们不仅需要在思维中去把握客观世界,还需要把思维的结果放到历史中、实践中去把握、检验。关于通过理性思维得到的人性理论,我们也要采取这一方法原则,将各种人性理论置入到现实生活中去理解,接受其检验、修正、完善。
我们将关于人性的各种抽象规定置入到现实生活中,具体地说就是放置到社会关系中去理解,在现实生活中接受检验、修正、完善,而不是把这些抽象规定变成“抽象物”凌驾于现实生活之上,即凌驾于现实的人之上。这就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中所说的“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中所包含的人性研究的方法论原则。“在其现实性上”是指人的本质在现实生活中的存在形式和表现形式。而人的一切特性在现实生活中的存在形式都是在社会关系中进行的。换句话说,人的所有社会关系都是人性(人的本质)的表现形式,社会关系就是人性。同时,当我们将一个抽象概念、抽象理论放入现实生活的时候,它一方面成为人们观察分析现实生活的工具;另一方面其本身也开始接受现实生活的检验修正,这与唯心派将抽象概念置入现实生活之上的做法截然相反。对辩证唯物主义者来说,最重要的是,不要把任何暂时的人性理论固化为一个抽象的理论体系,变成一个抽象物,高悬于鲜活的现实的人之上,而应不断地把思维得到的人性理论放入现实生活中接受检验、修正、完善,使其不断发展,日益接近无限的人性真实。
总之,核心价值的构建必须遵循一般价值构建的基本规律,而一般价值的构建有一重要的维度,即人性维度。所以积极地运用理性思维去把握人性,形成科学的人性理论,并将其付之于现实生活予以检验,切实深刻地把握人性的真实,为价值(核心价值)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性基石,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8.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