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敏
(广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一再强调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性和意义,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也成为全国高校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课程和主渠道。但最终落实到现实中的受众,其效果并不如预设。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价值向度选择上存在偏差。只有坚持实践向度,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与时代、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受普及者的实践需要融合统一,才能从本质上使马克思主义的普及达到“应然”效果。
“向度”是指一种视角,是判断、评价和确定一个事物的方位、角度或层次的概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普及向度亦即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视角、方向或维度,在其现实性上就是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最终价值目标。它决定着普及的方向、方式、途径、甚至内容,最终也决定了普及效果。所以,弄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及向度十分迫切和必要。目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普及、教育虽然方式、方法多种多样,但其最终价值向度都不外乎是文本阐释向度或理性反思向度。
阐释向度主要指普及者向受众灌输基本知识。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学,教师按国家教学大纲和指定教材选择和安排教学内容,向学生分析和传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本范畴、观点和方法,即“说理灌输”。理性反思向度即“实事启导”:教师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课堂上举些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或安排学生参观、考察一些相关的景点、基地或企事业单位,以此希望学生通过对案例或实例的体验、内省,达到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而内化为其世界观与方法论。阐释向度对于受者而言,是外在原理的“说教”“强攻”和“硬占”,易让学生在心理、意识、行为上产生反感、抵触、排斥和抗拒;反思向度,虽以“实事”为基础,但对学生而言都是间接、他在、被动安排的行为,仍存局限性与歧义性,无法达到“启导”目的。两种向度的价值轴心仍是理论阐释与灌输,是现代的“刻舟求剑”:普及者以为“刻”了很多马克思主义范畴、观点和方法在学生“船”上,学生就离“达到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辩证方法的掌握和实际运用能力”这把“剑”越来越近了,最终就能找到这把“剑”,实际上当然找不到。因为这是一种单向、静态、外在强迫式的传播向度,学生只是一种“容器”,其自主性、主动性、创造性及其未来社会实践、谋生就业、生存发展等需求全被忽略不计!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的突出特点是高度的理论性、抽象性和概括性,它着重于运用理性和逻辑思维去理解和掌握原理,并把理论内化为自己的观点和方法,尤其需要结合学生感兴趣的社会实践热点,发挥其自主性、主动性和独创性。而长期被动式听课不利学生创造性思维培养,甚至禁锢和约束其好奇心,抑制了其主动创造性,自然违背了普及理论的基本规律,希望“帮助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解决现实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1]也就成了奢望。所以,只有“实践向度”才是提高受众理论兴趣,收到普及实效的唯一出路。
马克思认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主义就是应时代和实践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其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不仅证明了理论本身鲜明的时代性,也是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在要求和实践向度之一。马克思曾强调,“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滚瓜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2]“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3],才能“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4]284。所以,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面对时代、始终保持与时代紧密联系,抓住时代的主题,回答时代提出的迫切问题。
随着互联网高速普及、经济全球化发展、国际恐怖主义影响,以及面对西方世界流行的各种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年轻人容易迷茫。这时“如果不顾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的变化,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的某些个别论断和具体行动纲领,我们就会因为思想脱离实际而不能顺利前进,甚至发生失误”[4]282-283。所以,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学,就必须应对新的时代挑战,紧扣时代热点、难点进行深入透彻的剖析、研究,然后形成文化性的时代共识。否则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则会发生与时代实践脱节现象,不仅失去了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而且会使理论本身落后于时代而被人抵制甚至遗忘。
社会发展需要是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外在社会环境,更是其重要的价值目标。“一个社会主义者,为使他的主义在世界上发生一些影响,必须要研究怎么可以把他的理论尽量应用于围绕着它的环境。”[5]而“正确的理论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并根据现存条件加以阐明和发挥”[6]。这些都说明,理论都必须回到实践中去,与现实社会发展的实践需要相结合,才能指导实践、发挥普及理论的价值。不能满足社会实践需要的理论是最终会被群众抛弃的。在中国传播、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与中国当今的社会发展实践需要相统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利益格局、分配方式发生了系列变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大有市场,大学生的价值取向也日益复杂。此时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必须明白:“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考虑生动的实际生活,必须考虑现实的确切事实,而不应当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7]一个地区、民族或国家要使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指南,就必须积极主动地使马克思主义与本地区、民族或国家发展的社会实践需要相结合。让理论不断与新的环境结合,为当地实践提供指导,以获得持续的生命力。否则,“离开中国的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普及的最终目标是努力使民众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方法,形成科学思想观念、行动方法以及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推动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随着我国日渐宽松文化氛围的形成、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改革不断深入所导致的深层利益震荡,各种社会思潮对我国年轻人的思想观念产生了强烈冲击;而且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个浩大的体系,在今天这种知识、信息爆炸的时代不可能全部涉猎,只能有选择地研读。选择什么?如何选择?人们当然是从自己的现实实践出发,以自己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为首要准则:需要的就千方百计去追求、摄取;否则,就会自动屏蔽、放弃、淘汰。所以,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价值归宿,必须落到受众自身工作、生存和发展的实践需要上,并在实践基础上反复总结、反思、提炼和升华。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学就应把普及理论的价值目标定位在大学生关注的为人处世、就业生存和未来发展需要上,与其就业认识活动和实践过程相融,生成现实生存和未来工作、发展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否则,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及就会给人笼统抽象的感觉,使受普及者难以把握、践行。
“主体间性”是相对于传统的“主体-客体”关系而言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普及的“主体间性”,是指普及者与被普及者互为主体,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传播、普及不仅是普及者向被普及者的理论、观念、思想的渗透,同时也是被普及者实践、生活、意欲向普及者的理论、思想、观念的传导。被普及者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接受者、践行者,更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创新源泉与动力。这是一个理论的传播、普及与理论的创新、发展同时进行的过程。在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普及中,“主体间性教育思想着重强调教育不是孤立的个体活动,而是主体间的共同活动,教育过程是主体与主体间平等交流、合作、对话与和谐共生的过程。”[9]所以,树立“主体间性”理念,破除传统理论普及方式“主-客”二分壁垒,尊重与发挥师生主体性,在平等话语权下,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有关知识和观点的分析、探讨和明辨,引导学生运用理性思维和逻辑思维深化对理论的理解和把握,这是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向度实现的观念前提。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及总体而言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双重普及,它并非抽象说教,而是在联系实际的实践中实现的。即从现实的、生动确切的事实出发,不断分析、研究和回答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概括与阐释。比如,面对流行且对人们思想意识产生严重干扰的新自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社会思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及不仅不能置之不理,更应“积极介入各种社会思潮所讨论的热点问题……在对这些现实问题的合理解答中增强马克思主义的现实性和说服力”[10]。“而一旦回避,就无法在观念对比中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就无法在对话中展示马克思主义的生命活力,也就无法在理论批判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11]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学,必须通过深层次的理论分析以及与现实各种现象相结合,使学生认清各种社会思潮、社会现象的本质,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理解。这不仅有助于大学生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化为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更重要的是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对现实的分析、辨别、追问的反思与实践中得到进一步丰富、创新和发展,从而增强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实效性。
理论的最终目的在于实践。理论来源于实践,最终得回到实践、回到民众。当代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希望通过理论的普及,让理论变成民众的实践指南、精神武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一句话,普及理论的目的是为了应用。所以邓小平说:“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12]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容丰富而广泛,不可能把所有的理论完全普及给普通民众,让他们读本本、研究原著。对于他们来说,掌握基本的立场、观点、方法,以及有重点地学习,更符合其学习和工作实际。因此,普及马克思主义应着眼于对理论的运用。从学以致用的角度,概括和提炼重点、精华,以及与民众认识和实践中遇到的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的理论,向民众进行普及。让民众在学理论、用理论中感受理论的力量,并激发其持续学习的热情,让理论成为其永恒的精神武器,以达到理论普及的最佳效果。在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学中,应坚持“精”“管用”的理论原则。着重教会大学生面向未来社会如何立世、做人和处事,这样方能凸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的实际针对性和实效性。所以,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的教育,首先应该是大学生未来谋生就业以及生存的世界观、历史观、生存论和方法论的教育。
[参考文献]
[1] 秦桂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合目的性情境教学初探[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6):130.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81.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8.
[4] 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 李大钊.李大钊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33.
[7] 列 宁.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6.
[8]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34.
[9] 杜建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学的主体间性[J].安顺学院学报,2012(8):47.
[10] 孙宜晓.试析高校思政课教学中评介社会思潮的原则与切入点[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2012(8):170.
[11] 田云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如何回应多元社会思潮[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1(1):55.
[12]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