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红梅,李 森
(广西大学 政治学院, 广西 南宁530004)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又首次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党,“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并进一步指出要“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因此,基层党员干部如何实现其角色转变,把联系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作为核心任务和基本职责,不断提高新形势下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新方法,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机制,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对此展开了一定的研究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者对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建设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已有的研究成果,从不同角度充分肯定了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建设的必要性,认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建设的问题,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夯实基层党组织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
1.从国情的深刻变化与时代发展要求的角度,阐述加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建设的必要性。有的学者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服务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概念。这表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方式发生的变化,将“服务”的理念上升到国家的高度,党员干部的执政方式要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1]。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做好群众工作,牢牢把握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和重大使命,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而制度建设是抓好工作的根本,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是党群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2]。
2.从党的建设这一角度,阐述加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建设的必要性。有的学者认为,党员干部权力真正合法的基础来自于人民,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根本在于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为民的执政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建立起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破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难题,切实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只有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才能更好地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3]。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必然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有效的配合,从而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4]。
3.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阐述加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建设的必要性。有的学者认为只有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才能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长期传承下去,把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深入人心,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5]。同时,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中,能够有效协调全体人民的利益关系,使其各种矛盾得到妥善处理,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序、安定团结。可见,建立党员联系群众长效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之举[6]。
关于城市社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建设存在问题和原因的研究,近年来学术界对城市社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了一些调研思考,发现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不健全,使党员干部存在一些脱离群众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党员干部自身角度来讲,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滞后。一些领导干部把自己作为执掌政权的主体,是社会权力的主人,是社会的领导者、管理者,把人民群众看作是被领导和被管理的对象,这就使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演变为统治与被统治关系,从而损害了共产党与人民群众之间形成平等关系的基础[7]。还有一部分领导干部没有正确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公仆意识、群众观念淡薄,缺乏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群众的意识,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建立机制和制度是领导层和上级机关的事,自己当好执行者就足够了,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就是搞几次集中教育活动[8]。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不够,执行效果不明显,照抄照搬,凭经验和惯例办事。对相关政策、制度、规范等的执行走样。极个别干部还存在对工作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
2.从基层党组织的层面来讲,对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重视不够,使联系服务群众的机制未完全建立起来并落实到位。目前建立的干部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的制度和机制缺乏整体规划,机制建设不完善,职责分配不明确,工作环节衔接不够,激励机制少,考核机制不活,致使联系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不高,尚未做到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9]67。同时,党制定和实施政策仍然存在着少数政策不符合实际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在执行上级政策的过程中存在随意性大和执行不力的现象,实用主义倾向比较明显,习惯搞断章取义、各取所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群众不能够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10]。
3.从群众的角度来讲,出现“强势”群众与“弱势”干部的现象。当前群众受教育程度普遍得到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显著增强,基层群众诉求多元,对利益分配公平的期望值很高,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11]。同时,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要求越来越高、环境越来越复杂、难度也越来越大,群众面临的问题是具体的、现实的,即使是同一类性质的矛盾,也会形态多样,重难点也会各异[12]。此外,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很广,群众的独立性增强,对党员干部的依赖性减弱[13]。这些情况的存在使得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难度加大。
制度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把密切联系群众上升为制度安排,才能够确保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持之以恒。如何进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建设,是理论界研究探讨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目前,理论界的研究主要围绕中央精神,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具体阐述:
1.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激发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主动性。有的学者认为,提高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进行专业系统的教育培训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因此应立足于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要求,构建以问题为中心、党性修养为根本、培训需求为导向、实践绩效考评为杠杆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真正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机制细化为热点选择机制、对话交流机制、实践体验机制、学习评价机制、在线指导机制等多种培训机制[14]。同时,要构建更加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立足党校、行政学院等阵地,充分利用高校优质资源以及境外著名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培训[15]。使党员干部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了解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掌握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方法和手段,提高化解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16]。
2.建立健全民意畅通机制,提高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针对性。有的学者认为,民意表达诉求的通道需要构建多向度、多层次(中央、地方、基层)、平等的社会对话协商机制,以保证公平公正地解决社会问题。但是,与群众的感情、群众立场,只有在实践中,在与群众打交道中才能真正建立起来[17]。因此,应把领导干部大下访,变为广大群众随时随地向身边的“代表”反映自己的意愿;把领导干部下基层、开座谈会,变为广大群众网络问政、视频询问、面对面评估评议等。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这种新型的表达方式,弥补体制内上下沟通中的障碍的不足,尊重了公民的表达权,提高公民主人翁意识,是调动公民主动性、积极性的重要途径[18]。同时要深化民情民意汇集回应机制,一方面要强化并落实民情民意汇集、上报、办理责任制,另一方面还要着力提升回应群众诉求的效率和质量,注重理顺群众情绪[19]。
3.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保证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取得实效。有的学者认为,加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设,监督是关键。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是强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自觉性,解决党员干部“愿不愿意联系服务群众”的问题。通过有力的监督,可以保证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落到实处,使党员干部“愿意”联系群众,加强监督必须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增加监督主体、加大监督力度[20]。各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开展情况做专项督查、量化排序、评优评差[21]。要形成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使广大干部经常处于党组织和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确保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完善和落实[22]。
4.推行激励评价机制,实现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规范化。有的学者认为,激励评价机制是提高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积极性的“助推器”。针对干部的自身特点和内在需求,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干部服务群众的内在动力和工作活力。并且要明确干部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的责任目标,将服务责任目标具体化、细致化,确保责任落实[9]。把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奖惩挂钩,重点考核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实际效果。对于考评方式可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并对考评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群众有异议的,一定要重新考评和公示,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使之真正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23]。同时要建立健全群众工作直接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失职、渎职,或因工作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更不得提拔使用[24]。
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建设研究的视角方面,学者们主要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行研究,主要包括机关、高校、农村、企业、社区等领域,进一步拓宽了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建设的研究视野,对于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建设研究方法方面,学者们主要是采用文献研究法、田野调查法、实证分析法、比较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具备较强的现实性和实践性的特点,使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强。
对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建设进行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化解政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巩固中国共产党在基层的群众基础,为构建和谐党群关系提供理论支持,因此注重现实是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建设研究中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学术界总体上对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建设研究的力度明显不够,还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学术界对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建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方法、途径以及如何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对于“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具体能力要求有哪些?新形势下加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建设迫切需要解决哪些问题?国外政党特别是执政党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之处?等等,诸多问题还有待于深入探讨,均为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很大空间。相信随着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党员干部联系群众问题的研究也将不断得到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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