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功爽
(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山东烟台264001)
余额宝现在是中国最热门的网上“储蓄罐”。它本质上是由天鸿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隶属于阿里巴巴的网上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每日结算利息,回报最高达6.76%,相当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19.31倍。自2013年7月以来,余额宝的高收益率加速了余额宝的普及,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投资者的数十亿人民币。在推出半年后,即2013年11月,余额宝规模达到人民币1000亿元,截止2014年2月,余额宝规模达到4000亿元。余额宝的爆发式增长影响了整个货币市场基金,使得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在9个月内从3038亿元增加到1万亿人民币,占到中国基金业管理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
余额宝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是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和金融创新有利环境下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银行间市场利率受到2013年10月的流动性紧缩影响。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基准的利率急升,特别是在中国的农历新年前。例如,2013年12月1周Shibor利率飙升至8.84%,2014年2月份为5.36%。余额宝的收益中有90%来自于协议存款(ND),因此余额宝收益也随之激增。另一方面,中国的存款利率目前是有管制的,银行只能提供有限的上浮空间。而余额宝则利用货币市场基金链接到Shibor利率,提供给投资者高利率的结算收益。高收益与随时可取性使得余额宝成为中国目前无与伦比的高收益金融产品,轻易即从银行吸走4000亿元人民币存款。
当有利的市场条件不再,余额宝的热度必然下降。一是中国农历2014年新年过后,由于流动性宽松,Shibor利率下降,银行协议存款利率和余额宝收益均下降。二是多家网络公司和银行均推出类“余额宝”产品,争夺市场份额。例如,阿里巴巴的主要竞争对手腾讯推出“财付通”,发行40天内就募集500亿元,另有八家银行推出关联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富管理产品。在这种竞争下,余额宝市场份额迅速下降。三是余额宝无法替代传统银行,余额宝在负债来源上有竞争优势,而传统银行具备管理资产的专业知识和成熟经验。
余额宝自身结构将造成严重的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源自余额宝积极的T+0交易条款、资产与负债之间的显著期限错配以及较弱的风险管理。
一是T+0交易条款。余额宝提供积极的T+0交易条款,而货币市场基金却是在T+1的基础上运行,这使得余额宝必须预先支付一天的货币市场基金。尽管只相差一天,但由此可能给余额宝带来严重的问题。
二是资产与负债之间的显著期限错配。约90%的余额宝资产分配在7天、2周和1个月的协议存款中,其余的都放在长期和更高收益的债券上。T+0的日常结算将可能导致大流量的提取超出准备金,会很快耗尽余额宝流动资金,并直接导致违约。
三是激进冒险的策略。余额宝使用自己的模型估计现金需求,并仅保持资金流出量5%的额度用于准备金,与银行20%的存款准备金相差甚远。
四是互联网金融的脆弱性。作为一个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与余额宝相关的流动性风险可能在互联网上被迅速放大。例如,2月12日余额宝的收益率由于技术问题变为0,造成投资者恐慌,并导致资金快速流出。
余额宝和支付宝账户身份验证机制尚不完善。支付宝账户密码重置可以在线完成,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和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手机上的6位数字的验证码。对于余额宝账户和支付宝账户进行关联,几家电信公司仅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如此简单的方案为忘记密码的用户提供了便利,强化了用户体验,但却带来安全隐患。犯罪分子凭借伪造的身份证就能够进入支付宝账户及其关联的支付宝账户。此前,发生数起未经余额宝账户和支付宝账户授权的非法转账案件。与支付宝相比,银行账户有更严格的身份认证机制和强有力的网络后台支持。
尽管余额宝扩张快速,但目前中国仍没有明确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正式监管机构。目前,余额宝的货币市场基金结算账户由中国证监会监管,其准备金账户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而这两个账户之间的资金转移没有明确的监督。此外,余额宝账户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存入,这属于存款业务,但中国人民银行却没有权利监管。
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的缺失,导致对这个新发展行业合规性要求不足。而相比之下,银行业和其他非银行金融部门为防止相关洗钱和犯罪活动的合规性要求非常严格。余额宝的母账户支付宝拥有各种充值方式,使得资金可以通过便利店、手机、药店、邮局等汇入余额宝账户,这为洗钱、逃税和非法交易提供了理想的匿名汇路。另外,支付宝、余额宝等账户跨类型账户交易非常难以追查资金的来源。
模糊的监管也导致了信息披露缺乏透明度以及投资者教育不足。在余额宝网站上公布的余额宝信息仅强调了其过去的收益率和开户程序,这不足以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资产及相关的风险。产品介绍中相关基金规模、投资范围、管理策略和风险评估都无明确列示。关于基金相关信息的缺失可能误导投资者,并造成不必要的意外损失。
现代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各种创新层出不穷,监管需要跟上创新的步伐。余额宝的快速扩张使其面临严重的风险,可能引发金融部门的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应当针对余额宝和类余额宝产品的风险迅速采取行动。建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工信部,建立联合监管委员会,加强对余额宝和类余额宝产品监督,对余额宝等产品的非法交易进行严格调查。
应提高货币市场基金准备金比重,以此限制余额宝的过度扩张。提高货币市场基金准备金目前应计管理费10%,最大上限为可管理资产1%的标准。按照银监会2011年关于准备金应覆盖200%应计利息的规定,对余额宝的损失准备金要求应当提高到20亿元,而不是目前的1亿元。此外,应当取消货币市场基金享有的提前支取银行协议存款不罚息特权,以保障银行体系流动性稳定。
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框架,明确产品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完整披露金融产品的信息包括结构、收益和风险,建立保险制度和仲裁制度。
互联网融资快速增长推动了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存款利率上升和利差收窄的环境下,银行面临更高效管理的挑战。因此,需要尽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降低金融部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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