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凤翔,贾 旻
(天津大学 教育学院,天津 300072)
基于学科建设视角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肖凤翔,贾 旻
(天津大学 教育学院,天津 300072)
高校是一个特殊的学术组织,其内部管理表现出组织结构上的二重性,即传统的管理科层结构与教师决策结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在本质上表现为管理权力与专业权力的博弈与平衡。要促进我国高校学科建设的健康与发展,就必须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管理文化等方面做出创新。
内部管理体制;管理权力;专业权力;学科建设
高校同时存在两种管理结构,一种是传统的管理科层结构,另一种是教师在其权力范围内对学校有关事务进行决策的结构。这种二元控制系统不仅在结构上相互分离,没有统一的授权或结构形式,还建立在不同的权力系统之上,即管理权力和专业权力,因而高校内部管理表现出“组织结构上的一种奇特的二重性”[1]——以学校各级权力机关和利益集团及其代表为一方的管理权力,以学术专业人员和学术机构及其代表为另一方的专业权力。
(一)我国高校内部的二重权力结构
1.管理科层结构。 科层制是现代社会组织管理的典型方式。马克斯·韦伯认为,科层化组织有五个基本属性:职务和职位均按照职权的等级排列;组织成员有明确的分工,权利和义务有明文规定;遵循理性原则,排除私人感情;按个人技术能力和资历定薪、晋职;权力与个人分离而依附于职位。以理性为指导的科层制,追求组织的权威性、管理的专业化与行为的制度化,可以有效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但同时也强化了非人格化的工具性,致使管理方式统一化、程序化和机械化。伴随管理科层结构而生的管理权力,是产生于正式的组织中、依赖于组织任命的一种被制度化了的权力。[2]
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国高校形成了校、院(部)、系(中心)三级划分的科层等级结构。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内部具有明确、严格的纪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理性化程度较高,形成了科层管理体制。高校内部存在两种管理权力——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政治权力是政治主体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本质上表现为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即采用某种强制手段追求一定目的与价值。行政权力是建立在科层制基础上以追求效率为目标的制度化权力,来源于对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追求管理的高效性。高校内部的政治权力是国家政治权力在高校中的体现,是社会意识形态在教育领域中的反映,其权力代表机构为学校党委,通过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与纪律检查委员会等机构行使政治权力。高校的行政权力机构为校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高校通过校长、副校长和校务委员会等来行使行政权力。上述机构共同构成了我国高校的管理体系,行使高校内部的政治与行政性事务管理权力。
2.教师决策结构。专业权力是指专业人员根据专业事务、活动等特点和规律对其专业领域施加的影响与干预力量,权力主体是学者或由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性机构。现代高校的组织系统以学科、专业为基础进行构建,人员构成主体是传承、发现和创新高深学问的教授为主体的教师群体,行使权力的对象是学术性事务。我国高校作为特殊的学术组织,专业人员做出决策的机构主要是学术委员会,此外还有教学指导委员会、职工代表大学及工会等。这些机构主要负责学术事务管理,包括课程设置管理、教学安排、入学要求、学位条件、学术规划、教授聘任和授予学位等学术性工作。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的成员一般由校长、副校长、学院院长、研究所所长、系主任、工会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等组成,运行的逻辑是学术自由、教授民主治学。
(二)我国高校内部权力结构的特征
我国高校内部拥有两大并行的权力系统,一种是以党委、行政管理组织为网络的管理权力系统。另一种是以教授等专业人员为核心,以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为载体的专业权力系统。从高校内部权力运行来看,管理权力集中,专业权力弱化,二者之间的失衡与冲突构成了我国现有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
1.管理权力集中。就组织架构而言,高校成为国家政治体系与行政体系在教育系统上的延伸,采用政府模式加以组织和运转。目前,高校内部的管理职能由校党委和校务委员会等职能部门承担,管理权力明显上移,主要集中在学校层面,院(部)、系、所(中心)的管理自主权严重不足,阻碍了其他利益群体参与学校事务尤其是学术性事务的机会。例如,高校内部各类教育教学资源的配置采用行政分配体制,属于行政权力范畴。此外,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科层管理结构的界面增多,阻碍信息交流。科层结构内部的权力边界不清,责任不明,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2.专业权力缺失。高校没有充分考量学术专业组织的特殊性,设置合适的专业化组织管理机构并使之有效发挥预设职能。高校内部普遍存在管理权力垄断学术资源、侵吞学术权益甚至取代专业权力行使职权的现象。高校权力向政治、行政管理靠拢,管理权力强过专业权力,学术群体专业权力的权威受到挑战。具体表现为:高校决策由管理层人员制定;决策过程非民主化、非透明化;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团体在决策中的权威作用受到忽视甚至限制;学术专业人员在管理科层结构中被边缘化,丧失话语权;高校大部分的学术事务不是由学术专业人员及其团体管理,而是由管理权力来决定。
专业权力和管理权力冲突的焦点是学术资源分配权与学术事务管理权。管理权力在学术资源的获取、分配以及学术资源分配方案的执行等环节作用突出,与此相对,专业权力明显缺失,背离了高校学术共同体的组织特性以及追求高深学问知识、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本质特征,严重影响着高校学术事务、学术活动的顺利开展。
高校内部教育制度科层化,导致管理权力插足学术事务,成为学术管理的掌舵人,阻碍了学术的自由发展,破坏了学术制度建立所需要的民主、自由、平等的精神。具体到学科建设而言,对学科组织、学科制度、学科结构、学科队伍等方面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
(一)学科组织混乱
学科组织是指以高校体系化的、高深的专业知识学科为直接操作材料的具有高度自主性的社会实体,是高校教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实现平台,为学科建设提供组织支撑。高校的学科组织主要包括学部、专业学院、普通学院、学系、研究所、研究中心、教研室等。我国现有高校的学科组织是1952年院系调整以及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教育改革的结果,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院数量过多,覆盖的学科面狭窄,不利于发挥学科整合功能。例如,北京大学设有15个学院和15个独立系,清华大学有13个学院和5个独立系。学院机构数量过多,导致其覆盖的学科范围过于狭窄,分科严重,校内院系间的学科与专业重复建设,有限教育资源被严重浪费;二是院系设置没有层次,所有院系实行统一标准管理,无法反映不同性质学科之间的逻辑关系,违背了不同学科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造成不同学科间的盲目攀比、恶性竞争以及学科间的壁垒森严,资源无法共享。三是系、所等基层学术组织严重虚化,学术管理职权集中在学院层级,基层学术组织话语权缺失,学术发展空间遭到严重挤压,中层与基层学术组织之间责、权、利分配不清,影响学术管理效能。
(二)缺乏学科制度
学科制度是指高校学科组织中规训学科带头人、控制学者学术职业样式的规范,是一种知识生产与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同步进行的整合性制度,[3]是学科建设顺利进行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国高校学科制度缺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科体系不规范,学科设置呆板、滞后、混乱。二是课程标准主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和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来安排,具有滞后性。三是学科研究规范缺失,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时有发生。四是学科评价不科学,目前对学术的评价尚无科学的评价标准被学术界广泛认可,[4]学科评价标准单一,不同学科采用统一标准,有失科学性;五是学科奖惩制度不合理,权力掌握在管理部门领导手里,没有在知识行动者群体内部进行。[5]
(三)学科结构失衡
学科结构是指学科组成及其相互关联的方式,是高校学科存在的基本表征方式,是学科建设的核心要素。我国高校学科建设普遍存在学科结构失衡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同学科领域的分布不均衡,普遍没有主体学科。如果将学科分为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和职业学科的话,纵观世界一流大学的学科设置,不难发现,它们可以缺少职业学科,有限选择应用学科,但是基础学科必不可少,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历史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的设置率几乎为100%。[6]二是盲目追求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基础学科不完整、不扎实,主干学科虽有较大发展,但力量不强,特色学科的特色缺失、水平不高。三是瞄准学科趋向与前景的新兴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学科群建设缺乏,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发展存在壁垒。例如,管理制度的缺失构成学科间交叉融合的体制障碍,学科带头人与学科建设负责人之间责、权、利不明晰,学科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形成人际障碍。
(四)学术队伍薄弱
学术队伍是指学科建设的主体人员构成,是学科建设的着力点与人力资源保障。学术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形成一支主要由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目前,高校管理中存在用人机制过于刚性、科研氛围不够宽松、分配机制激励性差等弊端,使得学术队伍出现结构不合理、队伍稳定性差、作用发挥低效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术带头人老龄化,骨干教师人数不多,学术梯队结构不尽合理。二是不少学科的科研人员均由某一知名学者培养,研究领域、学术观点趋同,学术队伍的“近亲繁殖”现象较为严重。三是青年教师流动性大,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学术团队尚未完全建立,学术队伍出现新断层。
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是指高校内部的管理机构设置、权限划分以及相互关系的制度,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管理文化等,其本质是高校内各个管理阶层和不同利益属性群体之间的权力分配及其关系。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管理权力与专业权力的有效制衡,既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开展学科建设工作、促进高校学术发展的需要。
(一)合理设置组织结构,分配组织权力
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创新就是根据高校教学、科研规律设置组织结构,并在不同组织间分配权力,通过权力制衡实现有效运行。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构建适合学术生长与发展的组织形态,即改革、调整基层学术组织建设,使教师这一专业群体参与学术组织建设,并成为学科建设的主体与重要依靠力量。一是结合学校的历史优势与发展定位,进行院(部)、系、所(中心)的机构改革和建立合理架构。组建实体性的交叉学科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组织多学科、跨学科的研究团队,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融合。增强学科组织的开放性,使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在宽松的学术环境从事开拓性研究。二是强化学术专业权力的重要载体学术组织的作用,凸显高校组织结构的知识特征。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职务评审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是彰显教授治学、强化学术专业权力的平台,应该承载起学科规划、聘任、经费、平台运作与管理的职责。三是加强学科基地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实验基地、研究中心等的建设,为学科建设具体工作的开展提供科研平台、交流平台。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专业权力制度化
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应形成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的总体格局以及专业权力为基础、弹性多元的权力配置结构。一是高校应尽快建立学校章程。一方面明确组织机构及权限划分,对高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功能定位、权责范围、运行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尤其是明确高校校长的权利与义务,使其从繁忙的一般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致力于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方面的领导工作,确立基层学术组织以及教授等学术专业人员的地位,使其发挥学科建设的主体作用。另一方面,高校章程应该凸显权力共享、共同治理、张扬学术权力、讲求权力制衡的原则,树立法律意义上的权威性,规制高校内部人员行为。二是完善相关委员会制度,尤其是教授委员会或者评议会制度,这是体现民主、自由、平等的知识管理制度和学术民主制度的可行路径。教授委员会或评议会由教授等学术专业人员组成,是自治机构,而非官僚机构,是高校实现学术自治、自由的组织形式,[7]应该在学科建设方面发挥决策性功能与作用。
(三)发扬民主治学,遵循学术自由
“从教育的立场看,惟有一个真正的民主的政治环境,始能孕育真正自由或通达的教育”。[8]民主治学、学术自由就是充分发挥教授的主体参与作用,以科学、民主态度解决学术事务及保证学术自由的理念。实现学术自由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学术权力由教授等专业人员而非行政人员掌握。教授作为教师群体中的核心,掌握本领域最前沿知识,明确未来发展方向,是学术活动的主体,熟悉高校学术活动的规则和标准,在学科建设等系列重大问题上最具话语权。教授等专业人员在确立学科发展方向、构建学科平台基地和学科创新团队、设立学科项目、培养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科队伍、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等学科建设的具体运行中具有决策、执行、评估、监督权力。在学术队伍的人员管理方面要创新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合同聘任制、分级流动制和引入外部竞争机制,建立有活力和竞争力的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
(四)淡化管理科层制,实施决策专业化、特色化
文化以一种难以觉察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观察及其行为方式,它在不同社会群体中形成独特的群体文化,即组织文化,构成组织成员的社会理想与价值信念。改革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学科建设,需要一种新型组织文化的指引,即淡化管理科层制,实施决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一是学科建设始终贯彻学术性。“每一个学科领域都在教学、研究和其它运用知识的活动中扮演第一线的角色”。[9]高校一切活动都需要围绕学科建设展开,为学术研究活动服务。高校组织文化不管是管理文化还是专业文化,都应该透露出学术专业性。二是开放学科意识,坚持特色学科文化。高校学科建设应保持开放的心态,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发展新兴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群,结合区域需求与资源优势,加强专业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结合学科文化与办学传统,发展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学科和专业。
[1]Corson, John Jay. The Governance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Modernizing Structure and Processes[M]. McGraw-Hill Companies,1975:11.
[2]向东春.我国大学学术权力保障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15.
[3]别敦荣.学科制度的源起及走向初探[J].高等教育研究,2002(4):104-106.
[4]翟亚军,王战军.我国大学学科建设的模式缺陷及其对策[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9 (5):134-137.
[5]周清明.浅析现代大学制度的基层学术组织重构[J].高等教育研究,2009(4):34-38.
[6]关爱和.经济全球化视野下的大学学科制度创新[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l):5-8.
[7]庞青山,薛天祥.大学学科制度的建设与创新[J].中国高教研究,2004(5):19-22.
[8]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262.
[9][美]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87:45.
[10][美]约翰·杜威.杜威教育论著选[M].赵祥麟,王承绪,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163.
InnovationofInternalAdministrationSystemofChineseHigherEducationalInstitutionBasedonthePerspectiveofSubjectConstruction
Xiao Feng-xiang, Jia Min
Highe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as a special academic organization,shows duality of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traditional bureaucratic administration structure and teacher decision-making structure. Internal administration system in highe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in in essence is the fight and balance between administration power and professional power. Only break through the constrain factors in the internal administration system, that is to say, make innovation in the aspects of administration structure, administration authority, operation mechanism , administration culture and so on, can it promote the healthy and development of subject construction.
internal administration system;administration power;professional power; subject construction
G647.1
A
1008-6471 (2014) 04-0107-04
2014-10-25
本文为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学科建设提升我国高校核心竞争力研究”(编号:11YJAZH104)的研究成果。
肖凤翔(1955-),男,重庆人,天津大学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基本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