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模式研究——以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2014-04-09 06:16刘爱国
关键词:道德修养法律思想

刘爱国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课部,湖南长沙4101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和特色,依据以知识性为基础,以思想性为核心,做到两者有机统一的原则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步伐。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现实困境

首先学生重视程度偏低、学习积极性不高。部分学生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教我们如何为人处事,且书本部分内容和中学的思想政治课内容有相似之处,加上理论知识与现实社会风气又存在一定的差距,使大学生对思政课产生质疑;加之大学生受社会化和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大部分学生认为这类公共课程与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无关,而产生抵触和排斥心理。其次课程教学方法有待改进。一直以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教学过程中仍以传统的理论讲授为主,根本无法让学生把学习的兴趣放在思政课堂上。加上在考核方式上普遍采用闭卷,倾向于考察学生的记忆力,使学生不注重培养自己的发散思维和整体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实践教学没有落到实处。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存在单一性、局限性。教师只是在课堂或校内与学生进行简单活动,不能真正与社会接轨,尽管校外实践活动已经列入教学计划,但因经费支持、学生安全等各种因素最终只能流于形式,而不能落到实处。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模式构建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实践活动体系三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教学内容专题化

为了能让学生了解学习的主题,将全书内容整合,划分为四个大的专题,实行专题教学。四个专题分别是:愿你的大学生活更美好、爱国主义精神不能丢、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从各大专题来看,真正实现了从教材到教学的转变与需要。如第一大专题除相关教材内容外,还增加了“大学精神”、“幸福观”等符合时代又适合大学生需求的内容;第二大专题增加了“民族主义”、“国际主义”、“民族自信与民族虚无”和“中国梦”等需要大学生分辨与领悟的关键话题与时尚话题。在第三大专题中,基本涵盖了书本相关章节的内容,将“大学生择业与就业”话题放在《就业指导》课程中讲解,避免了与其他思政课内容的重复。第四大专题,我们认为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首先是法律思维的培养与常用法律知识的理解,因此,在本专题中增加了基本法律知识(具体法)的讲解与分析。从学习标准出发,我们按照专题的内容与属性,制定了相应的合格标准。有具体的实践任务,也有从平常学习及生活表现中凸显学生行为的各种规范。这一部分被划归到学生平时成绩中并以具体分数的形式体现出来作为考核的依据。每个专题根据内容比例规定了相应的课时,从学时分配来看,紧紧围绕学生的“德行”教育,轻重有度,主次分明。

(二)教学形式与学业评价新颖化

根据专题教学形式及课时量任务实行教师轮换制。目前任教该课程的教师分为四个教学组:兼职教师一组,专职教师三组。总教学周为十周,安排前4周为第一位教师授课时间,讲授自己负责的两个专题;后6周实行每两周一轮换,由各位教师负责自己的第二个专题。这样安排的目的和新意在于与其每位老师在一个学期当中讲授每个专题,不如把某两个专题讲细、讲透、讲出彩;同时可以让学生感受不同教师的思想与教学风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知行统一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既要考核学生平时的“知”,也要考核学生学习过程的“行”。为实现“实效”课堂、“价值”课堂与“学以致用”的最终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创新与思考,我院针对高职课程考核,结合高职人才培养特点,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设置60学时,3个学分,其中:理论教学40学时(2个学分),实践教学20学时(1个学分)。学生学业评价采用期末闭(开)卷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期末成绩由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50%,实践活动(至少3次)成绩30%构成。

(三)实践教学活动形式多样化

在新的实践教学活动改革中,我们把辅导员作为实践课程教学指导老师纳入教师队伍,负责实践课程教学。为了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更加理论联系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实践教学环节将单例作为课程的一部分纳入到课程标准当中,以增强课程教学的实效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拟定的实践教学活动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活动参与次数与实际表现程度,对学生实践教学的成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1、主题辩论会。该项活动由老师根据教学专题内容确定主题,把社会上发生的一些新近事例与内容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也可以由学生推荐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生话题或热点问题,由班干部利用课外时间分组开展,老师负责指导,最后归纳总结。学生在主题辩论会中的发言表现等量化计入该次活动成绩。

2、爱国主义基地教育。指导老师根据爱国主义专题的要求开展课外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目前学院已经与“胡耀邦故居”和“柳直荀革命纪念馆”签订了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协议,充分利用学院的优势条件开展爱国主义活动,增强学生的忧患意识,提高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3、模拟法庭活动。该项活动目的在于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以及熟悉相关法律程序等。由指导教师选定主题,班委组织本班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准备典型案例,推举原告、被告和合议庭成员人选,参照相关法庭审判程序,教师确定活动地点,按照预定时间,开展模拟活动;在模拟法庭活动进行中,观众也是评判者,有权根据课堂所学法律知识对模拟活动的内容和程序提出质疑等。

4、校园采访调查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专题内容选定主题,学生可5-6人为一组,根据指定的主题自选角度,自制问卷,进行采访和调查。小组汇总材料,集体分析讨论,并撰写调查报告。通过校园调查、问题分析、总结,培养学生主动与人沟通的能力、分析写作能力、团体协作的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5、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指导教师制定实施计划,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慰问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活动,要求学生实践后写心得体会。此类实践教学活动,不仅能帮助学生认识和了解社会的另一面,也能帮助学生有计划地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和社交能力。

6、经典书籍阅读及红色网站在线阅读。指导教师给学生提供本学科的经典书籍,引导学生课后登陆红色网站,并在线阅读相关材料或观看网络记录片等。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扩大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信息搜集、处理和写作等方面的能力,提升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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