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 黄晖
摘 要: 罗素认为,现代社会性道德建立的首要条件是让人对性知识有知,性与爱、与个人幸福、与社会制度都有必然联系;一夫一妻制下的新的性道德是社会的必然选择,但也存在某些困难。他提出在不同发展阶段对青少年进行理性的性教育的思想。
关键词: 性道德 一夫一妻制 青少年性教育
伯特兰·罗素(Russell,B)是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历史学家,也是二十世纪西方最著名、影响最大的学者和和平主义社会活动家之一,还是195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的许多著作涉及教育的诸多方面,如家庭教育、性教育、教育与幸福的关系,等等。他的某些思想,有些到了今天才真正彰显出价值。本文着重论述他对性教育的看法。
一、罗素论现代社会中的性
出身贵族世家的罗素一生经历了封建贵族社会走向没落,新兴资产阶级迈入历史舞台的变更,目睹了两次世界大战,对资本主义的对外扩张有过许多理性的思考和实践的行动。他对人类知识的多领域、跨学科的思考,使他的思想在某种宏大的结构下显得有条不紊,在多学科视野中能细致入微,鞭辟入里。他从历史的角度分析社会中的“性”问题:中世纪,婚姻是性的合法途径,婚姻之外实行禁欲主义。在法国大革命后,普遍的观念是“婚姻应该是浪漫爱情的结果”[1]。他从社会学的角度指出,虽然浪漫的爱情应该是形成婚姻的基础,但是,使婚姻维持幸福并完成它的社会目的的爱情,并不是浪漫的,而是更亲密、更富亲情和现实性的。罗素认为现代社会性道德的状况每况愈下的原因之一是避孕药剂的发明,第二个原因是妇女的解放。妇女解放使女人在政治、经济上获得了一定的权利,进一步使男女平等成为一种现代社会普遍的观点。但是,这种观念的背后,“性道德对于妇女尤为紧要的同时,却没有以同样的标准去要求男子”。[2]男女双重性道德标准成为现代社会性问题的祸根。一些男性婚前、婚后都没有保持性贞操,却对妇女持婚前性贞操观和婚后性贞操观。社会进步让男女都可能受到同等的教育,男女平等的观念使性观念的改变成为一种必然和不可逆转的潮流。
罗素认为,社会进步使人类无法再回到旧道德中,如果要恢复旧道德,就要对女子施行单独教育,使她们愚昧、迷信、无知,并对所有性有关的信息执行审查制度。这在现代社会显然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罗素不主张回到过去,而主张应该建立一种现代社会的新型性道德。他指出,新的道德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与性有关的事实,人为地使男人、女人和孩子们无知,是不是就好?”[3]他提出性应该在需要的时候“有知”,而不是依然“无知”。父母对孩子提出“我是从哪里来的”这样的问题采用欺骗或回避的办法是不明智的,因为这会使孩子推想父母之间必有肮脏的行为,“他们原本仰望可以给他们引导和教诲的人,原来是在处心积虑地欺骗他们。他们对于父母的态度、对于婚姻的态度,以及对于异性的态度,就这样无可挽回地被毒化了。凡是在这种习俗教育长大的人,很少有人能够正确地对待性和婚姻。”[4]那么,罗素所谓的正确的性观念是怎样的呢?
二、罗素论性与个人幸福的关系
既然旧的性观念已经面临解体,现代社会中的性问题已不容忽视,那么,在罗素看来,性到底与个人幸福有着什么关系?建立什么样的性道德才既不会有碍于个人幸福又不会有碍于社会发展呢?
罗素说:“美好的人生系由爱所唤起,并为知识所引导。”[5]这里的“知识”主要是指百科全书式的知识,它是人类生存的工具;他将“爱”分为“接受之爱”和“给予之爱”。他论述说,接受之爱有两种,一种类似于“关爱”、“怜爱”,它产生安全感,也让人能够更自信、更幸福地生活;另一种爱,罗素认为它在成人的生活中,是生物性的爱,即“亲本性”。如果这爱被剥夺,就会挫伤人的热情,造成性格内倾。罗素认为,完美之爱是“接受之爱”与“给予之爱”的相互融合。结合的男女彼此“真正关怀的爱是真正的幸福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它不仅是彼此幸福的手段,也是共同幸福的结合点”[6]。他还指出,有一类人将别人当做手段,只接受、汲取爱,而不回报爱。这种人的人格是缺陷的,通常这是与极大的野心相伴随的一种特征。罗素认为,即使一个人事业上非常成功,却封闭自我而无法扩展彼此的关爱,就失去了生活的最大快乐。排除一切爱可能导致迫害狂,所以,不但要接受爱,还要把这种爱释放出去,给予爱。只有两者平等时,爱才能发挥最佳作用。
在“性与个人幸福”一章中,罗素说,他所指的性是涵盖人一生的“性”,性应该在儿童期得到恰当、适度的了解,获得关于性的生理知识,而不应该让孩子感觉到性是肮脏的、羞耻的,也不应该让女子从小就对性产生厌恶,而青年男子常常嫖妓造成肉体之爱和精神之爱的分离,会使婚姻中的幸福减少。罗素认为,婚姻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彼此自由使旧式的婚姻成为不可能。爱是赋予婚姻内在价值的东西。罗素说:“肉体的本性和精神的本性不应该冲突”,“男女的爱情最圆满的时候,是自由的、无所恐惧的、身心的成分相等的”[7],精神之爱与肉体之爱的结合才是完美婚姻的基础,而完美婚姻的另外一个要素,就是要有孩子。此外,防止二人世界的小爱僵死的一个办法就是在婚姻之外还要有一个大爱,他说:“尽管没有爱的婚姻不成其为好的婚姻,但最好的婚姻有一个超越爱的目标。”这个目标是伸展到将来的,永远不能被达到的,但永远在生长、与人类努力的无限相结合的目标。从罗素的一生来看,他所指的这一目标应该就是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和作为学者、和平主义者对世界的关切。他惋惜地说,很多人活了一辈子,还不知道什么才是自己真正的、根本的需要。没有道德的人在性爱关系中,往往有敌视冲突,它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只有那种毫无保留的、双方的人格共同升华的性关系,才有真正的价值。在各种谨小慎微之中,对爱的过分小心或许是真正的幸福的最大敌人”。[8]罗素认为真正的爱情和婚姻是基于相互的信任和尊重的。
三、罗素论性道德、性教育
既然罗素认为性在个人幸福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那么,按照他的設想,现代社会的性道德应该如何呢?这样的性道德如何成为可能呢?
关于性道德问题,罗素指出,现代社会要建立一个在婚姻之外几乎不存在性生活的社会,不能说是不可能的。但是要“形成一套可行的性道德的困难之处在于,嫉妒与多妻这两种的冲动处于对立之中”[9]。嫉妒是人性的本能,男女都会产生嫉妒。他认为“嫉妒是性道德起源的唯一最大的因素”。[10]男人多妻,使家庭深陷嫉妒和财产的纠纷中。即使他已不爱妻子了,婚姻涉及财产,也会使男人嫉妒。如果男人想保存做父亲的权利和义务,为了确保孩子是自己的,就不能给妻子性自由。就是说,“如果婚姻和父权继续作为社会制度保留下去,便有必要在完全滥交与终生一夫一妻之间达成某种妥协”。这就是性道德存在的原因。性道德的存在还在于“性关系的严肃性最可能的是通过儿女来达到”[11],现代社会的婚姻制度也是性道德的基础,对孤寂晚年的恐惧使生育子女成为一种需要。在罗素看来,婚姻不只是为了性,成功的婚姻还必须情投意合。要实现个人幸福,盲目错误的婚姻造成的不幸应该被摆脱,那么离婚就应该被允许。在谈到娼妓制度时,罗素认为性生活不应该成为职业行为,妇女应该自食其力。他认为,性道德的形成涉及的领域非常多,具有复杂性,除了社会制度的安排外,还受到国家福利、经济、宗教、文化等多方面的影响,但是,宽容、仁慈、诚实和正义等美德应该是男女之间的性道德的基础。
由此看来,罗素赞同在一夫一妻制的法律框架下建立性道德,而且提倡,性必须在男女双方都情投意合时,才是道德的。婚姻是男女性与爱的归宿,而双方共同养育的子女则为婚姻提供了性道德的基础。如果爱与性不再存在,则离婚应该是符合现代道德的,也是较人性的选择。
在性教育问题上,罗素指出彻底开放①是防止儿童过分地、猥亵的、不健康地想性问题的最好办法,也是造成开明的性道德的必不可少的前奏。罗素认为,性教育要遵守两条规则:第一,永远真实地回答问题;第二,把性知识看成与其他任何知识一样。性伴随个体不断成熟,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孩子多大开始接受性知识,应该视孩子各自的情况而定。好奇心强和智力活跃的孩子应该早于反应迟钝的孩子。任何时候,都不要让孩子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对于男孩和女孩在不同阶段进行性教育非常重要。与儿童交谈时,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隐瞒事实。“对于性知识完全应该像对鱼类的习性或他们感兴趣的其他任何事情一样,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满足他们在这一问题上的求知欲”。[12]性知识的禁闭,会挫伤儿童对科学知识的好奇心,或出现人为地将性神秘化,反而极大增强了青年人对性问题的好奇心。罗素对青少年进行理性的性教育的主张主要体现在:主要的生理事实应当在青春期前得以简单而自然的讲述,在青春期,则要进行性道德教育和爱的教育;要教育青年男女,若非双方情愿,性交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正当的,要尊重相互的自由,“嫉妒和占有欲会毁灭爱情”[13];要教育他们,生儿育女是一件大事,只有当孩子确有可能获得健康、良好环境和父母的养育时,才可决定生育,还要教会节育的方法。性知识忌讳的减少是为了防范性病的发生,因此还要教育他们懂得性病的知识和预防。这样,性教育可望极大地增加人类的幸福。
四、罗素性教育观评析
作为20世纪西方最著名、影响最大的学者,罗素非常善于从历史文化、民族史的角度,从整个社会结构的诸多方面分析问题,对许多史实、案例都信手拈来,在论证中,可以看到他作为学者追求真理和严谨务实的态度。他有过三次婚姻,有三个孩子。作为一个经验主义者,他将自己人生中的一些教育案例融入了文章。他的语言文字一改哲学语言的艰深晦涩,为现代人类道德文化作出了贡献。虽然对性教育的论述只占他作品的一小部分,但恰恰就是这些著作比他的其他所有著作都更强烈地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并且产生了更直接的影响。有评论说,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改变了整个新的一代人对性道德的看法。的确,中世纪的贞节带、中国封建社会的三寸金莲,早已成为历史博物馆的记忆。社会的发展,对新型性道德的呼唤自然成为历史的必然。作为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中叶的学者,罗素敏感地感知到了这一变化的必然。他对时代巨变、技术革命可能带来的隐患先知先觉,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的看法,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虽然罗素的性教育观给现代人许多启示,但他的著作在关于性教育问题的论证中还存在许多“真空”,还存在许多值得商榷之处、许多需要更深入思考的地方。如,在1929年出版的《道德与婚姻》中,他倡导试婚,对婚外性行为和同性恋现象持一种宽容的态度,等等。再如,他还指出,性教育遇到的一个难题即是法律对“淫秽”文字的禁止。但是,什么是“淫秽”,法律并没有给予精确的界定。他说,这曾经导致蔼里斯所著的《性心理学》被没收。对家庭和学校而言,应该如何实施性教育,在青少年的不同阶段,实施性教育的内容应如何区分,施教中有没有需要注意的问题,罗素并没有论及。从他的言谈中可看出,性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内容有某些宏观制度上的难题。这或许就是学校教育始终回避这一问题的难言之隐。显然,罗素的作品在批判市场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所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方面论述得不多。市场经济试图将任何一件有利可图的事物变成商品,性当然避免不了这一厄运。如何抵制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在青少年成长中造成不良的影响,如何抵制不良的性觀念、爱情观、婚姻观,罗素没有详细地展开论述。
当然,我们不能苛求罗素,作为一个多学科融会贯通的大家,作为一个对人类命运具有终极关怀的思想家、学者,罗素是非常看重教育的力量的。他认为,恶的冲动是可通过教育得到转变的。不能只是堵,要在好的环境中让他们养成好的习惯,这些“好的习惯几乎可以自动产生大部分美德[14]。可见,罗素的教育观是积极的,他的性教育观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它引导我们不断思考。
注释:
①主要指对儿童的理性的性教育。
参考文献:
[1][2][3][4][6][7][8]罗素.杨玉成,崔人元编译.罗素论幸福人生[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204;208;211;212;66;270;67.
[5][9][10][11][12][13]罗素.自由之路[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225;273;275;219;277;233.
[14]伯兰特·罗素.靳建国译.教育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