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昆益,吕佩珊
(1. 慈济大学 东方语文学系,台湾 花莲 97004;2. 慈济技术学院 通识教育中心,台湾 花莲 97004)
语言文学研究
“可”字在《上博》简的用法与诠释
何昆益1,吕佩珊2
(1. 慈济大学 东方语文学系,台湾 花莲 97004;2. 慈济技术学院 通识教育中心,台湾 花莲 97004)
“可”字在《上博》中为常见字,用法多样,除了读作本字之外,尚可读作它字,计有以下五种读法:一、读作本字,《君子为礼》:“子可亓也【3】。”;二、惯用通读作“何”,如《季庚子》:“青(请)昏(问)可(何)胃(谓)(任)之惪(德)【2】”;三、通假为“诃”,如《周易·豫》:“可(诃)(豫)【14】”阜阳本作“诃豫”,帛书本作“杅余”,今本作“盱豫”;四、通假为“兮”,如《有皇将起》:“又(有)皇(将)(起)含可(兮)【1】”;五、通假为“奇”,如《曹沫》:“必(召)邦之贵人及邦之可(奇)士【29△】”。即就“可”字这五种读法进行讨论,整理出《上博》“可”字的用字情形,尚祈诸家指正。
楚简;上博;通假;可;诃;兮;奇
目前可见的出土文献中,以楚简蔚为大宗,而其中《上博》收录的文献以数量庞大、种类广博而称,今讨论“可”字用法,以《上博》为讨论范畴,希望能够收到以小窥大之研究效用。
“可”字在《上博》中为常见字,用法多样,除了读作本字之外,尚可读作它字,计有以下五种读法:读作本字、惯用通读为“何”、通假为诃、通假为奇、通假为兮等,以下分别论之。
本节讨论《上博》读作本字的“可”字,计有 134则。“可”字的释读,一般在语义上认为用作“可以、能够”来训解即可,但是在语义的诠释上面,我们认为应该要有更加细致的区分才是训释达诂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依照“可”字之义项,细分为:能够、确实、疑问词、肯定、适宜、值得等六个义项。以下请分别讨论之:
(一)能够
义为“能够”的“可”字用法最为常见,在古籍中,如《诗经·国风·卫风·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论语·为政》:“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等即是。
1. 可
“可”字独见的句型,目前较为少见,如《上博二·容成氏》:“文王曰:可【47】”即是,《上博》中仅一见,义为“能够”。
2. 不可/弗可
“不可”,为上揭句型的否定句,如:《上博一·孔子诗论》:“则(智)不可(得)也【11】”,义为“不能够”、“不可能”。
我们赞同江秋贞提出的论点,因为在出土文献的研究上,研究者不能够为了达到训释的预期效果而改读或增字为训,加上传世典籍(如上述《大戴礼记·武王践阼》)亦有与“亦不可”相近的语言结构,反观在楚简上面,“不可不”的使用条件,我们提出两个思考:其一,“不可不”在使用时,其前是否常与副词“亦”相互搭配?其二,也就是我们所整理的“不可不”该条,发现它的结构是“不可不+V.+也”,这与本则的“亦不可+V.”还是有差异的;也正是由于这些思考,本文将这一则归类于“不可/弗可”条,而不归类于“不可不”条。
另外,“弗可 + V.”的句型,较为少见,如:《上博六·用曰》:“既出于口,则弗可悔【12】”即是,义为“不能够”。
3. 不可不
“不可不”后多接动词,如:《上博一·缁衣》:“不可不敬也【12】”、《上博三·仲弓》:“是古(故)又(有)司不可不先也【9】”即是,义为“一定”、“必须”。
4. 可V.不可V.
“可V.不可V.”的句型,如:《上博一·缁衣》:“可行不可言【16】”、《上博一·从政》:“可行而不可言【甲11】”即是,义为“能够……,不能够……”。
5. 不V.不可V.
“不V.不可V.”的句型,较为少见,如:《上博一·孔子诗论》:“不(攻)不可能【13】”即是,义为“不……,不能……”。
(二)真、确实
“可”有“真”、“确实”之义,如《论语·学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上博》中,如:《上博四·相邦》:“可胃(谓)(相)邦矣【2】”、《上博五·弟子问》:“未可胃(谓)(仁)也【附】”、《上博八·成王既邦》:“可胃(谓)又(有)道(乎)【14】”即是。在《上博》中,“真”、“确实”义的“可”字,最常见的用法是“可胃(谓)……”。
“可”字在现代汉语当作副词之时,有表示疑问的用法,如:“你可曾想过?”或“他可知道?”这一类型的句子。在楚简上面,“可”字表疑问这点,需与“/与”相互搭配,其句型大致为:“亓+N.可V1而V2+(乎)/与(欤)”的基本结构。
(四)肯定、赞同
“可”字有肯定、赞成、同意、允许之义,古籍中如《孟子·滕文公下》:“良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为之范,我驰驱,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诗》云:“不失其驰,舍矢如破。”我不贯与小人乘,请辞。’”其中“强而后可”、“良不可”之“可”,皆是同意、允许之义。
在《上博》中,“可”字此类用法常被忽略。《上博一·性情论》:“句(苟)毋大害,少枉内(纳)之,可也;已则勿(复)言也【31】”之“可”,学者多释作“可以”,其实此“可”字应有“肯定”、“允许”之义,同于《论语·先进》:“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的“可也”。而《上博二·从政》:“……之人可也【甲19】”一句,由于上为残简,句意不明。不过,颇疑此句或断成“之人,可也。”此“可”也是肯定之义。
(五)适宜
“可”字有适宜、相称、适合于的意思;在古籍中,如《庄子·天运》:“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即是。
而《上博一·性情论》:“亚(恶)之而不可非者【24】”、《上博一·性情论》:“非之而不可亚(恶)者【24】”之“可”,亦有“适宜”之义。此句“可”字,学者多解作“不能”;其实,若解作“不宜”,句意为“不宜指责”、“不宜厌恶”,更能强调出“达义”、“笃仁”的君子形象。
“可”字亦见于《上博三·周易·谦》:“可用行帀(师)【13】”阜阳本、帛书本缺,今本作“利用行师”;《象》曰:“可用行师”。唐·孔颖达认为是“《象》改‘利’为‘可’”,疏曰:“经言“利用”,《象》改“利”为“可”者,言内志虽未得,由可在外兴行军师征邑国也。”陈惠玲指出:
楚简本、《象传》皆作“可用行师”,比“利用行师”较合于“谦”德,……本文以为楚简本、《象传》作“可用行帀”,传本不同,或许是时代、思想、社会变迁之故。郑玉姗从之,亦云:
《象》与阮元谦卦之《校勘记》,《石经》、《岳本》、《闽本》、《监本》、《毛本》均作“可用行师”,与上博本比对之下,更可见《象》等传世资料的可信度。今本可能为传抄之讹……
此简之“可”字,应解作“适宜”,句意为适宜利用行师,与“有利于”之“利”,在此可视作义近换读。
(六)值得
“可”有“值得”、“堪”义,传世文献中,如《诗经·豳风·东山》:“町畽鹿场,熠燿宵行,不可畏也,伊可怀也。”之“可”即是。
“可”字在楚简中常见通读为“何”的用法,在《上博》中亦然,本文归于惯用通读一类。所谓“惯用通读”是指某字通读为它字的频率甚高,其使用的方式已经达到半稳定的状态,例如楚简“新”常读为“亲”、“思”常读为“使”,即是属于“惯用通读”。这是笔者曾提出的“《上博》惯用通假字”之说的修改,也就是指称苏建洲所说“我们可以发现相同的时代、地域,某些本字与假借字的关系是固定的,或是说某一时代、地区有其固定使用的本字。”的现象。
“惯用通读”与偶然出现的通假不同,它意味两种可能:一是这类读法在楚文字系统中非关通假,而是本来应当的读法;二是经常使用的通假字已成为书写习惯,进而代替正字。限于目前可见的材料,暂时无法确知上述何者较接近事实。不过将“惯用读法”与一般的通假字作一区分,是有必要的,这样的方式虽不能说使“楚书楚读的理想庶几可以实现”,至少可以避免“楚书秦读”的窘境。
另外,陈斯鹏曾提出“习用读法”的说法:“在一个字形的不同读法(即所对应的不同音义)中,往往有某一种或某几种读法是最为常见的,这些读法就是该字形的习用读法。”并指出楚简中习用读法的特点:
第一,一个字形的习用读法,可以是一个,也可以不止一个,如“昏”、“”即都有两个习用读法。
第二,一个字形的习用读法,可以是该字的本用读法,也可以是它的他用读法。
第三,楚系简帛中字形的习用读法,与其它出土文献或传世文献相比较,有同有异。
“习用读法”是着眼于字形与音义之间的关系而言,能够强调出某字形的读法特色,值得重视。而本文为了清楚分辨读作本字与通读它字的现象,故而采用“惯用通读”的说法。
因此,楚简“可”字有惯用通读为“何”的现象,也可以说“何”是“可”的习用读法。“可”字读作“何”时,有四种意义:怎么、为什么、什么、多么,以下试论之。
(一)怎么
怎么,如《上博六·申公臣灵王》:“可(何)敢心之又(有)【9】”、《上博七·郑子家丧》:“(吾)(将)可(何)(以)(答)【甲3】”。
(二)为什么
为什么,如《上博四·柬大王》:“梦若此,可(何)?【10】”、《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君人者可(何)必安(然)才(哉)【甲8、乙8、甲9、乙9】”。
(三)什么
(四)多么
多么,如《上博三·彭祖》:“可(何)丌(其)宗(崇)【4】”、《上博五·君子为礼》:“(吾)子可(何)其也【2】”。
本节讨论《上博》“可”字通假它字的读法:通假为“诃”、通假为“兮”、通假为“奇”,以下试论之。
(一)通假为“诃”
《上博三·周易》【14】之“可”字,整理者以为读为“阿”,与“盱”义同:
“可”,读为“阿”,偏私,偏袒,《吕氏春秋·贵公》:“万民之主,不阿一人。”今本《周易》作“盱”,意同。盱者,盱睢谄之谓,谄媚之道以悦上,张目上视附势自以为乐,自处当不失中正,则必有悔。事当速悔,若犹豫疑,则又有后悔。
刘大钧以为此说是也,张立文亦从之。韩自强以为帛书本“杅”可读为“歌”,云:
《释名·乐器》:“人声曰歌。歌,柯也。所歌之言是其质也。以声吟咏有上下如草木之有柯叶也。故兖、冀言歌声如柯也。”帛书作“杅”,阜易作“歌”,《方言》:“盂谓之柯。”“盂”、“杅”从于声,故“杅”可读为“歌”。
廖名春则引马王堆帛书《二三子》:“卦曰:‘盱予,悔。’孔子曰:‘此言鼓乐而不戒患也。’”、《礼记·檀弓下》:“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唐·孔颖达·疏:“歌谓祭祀时奏乐也。”、《左传·哀公十一年》:“命其徒歌虞殡。”唐·孔颖达·疏:“歌者,乐也。”等书,指出“可”实质是“诃”之借字,又以为《周易》以“诃”(歌)为本字应该是正确的。
陈惠玲同意整理者之说,又认为“‘阿’、‘盱’二字意思相近,声相近而韵部同,可通假;郑玉姗则认为“盱”与“可”声近韵同,可以通假:
“可”……,古音溪纽鱼部,阜阳本作“歌”,古音见纽歌部,鱼、歌对转,且古有喉、牙音相通之例,如《史记·三代世表》“孝伯”,《卫康叔世家》作“考伯”。“孝”(晓纽幽部)、“考”(溪纽幽部)为喉牙相通之例。故“盱”与“可”、“歌”声近韵同,可以通假。
今本“盱”字,王弼·注:“若其睢盱而豫”,以“睢盱”释之;孔颖达·正义:“盱谓睢盱。睢盱者,喜说之貌。”张立文、陈惠玲、郑玉姗皆从此说,本文亦从之。而阜阳本“歌”字,歌咏带有欢喜义,与“盱”之喜悦义近,可读作本字。
至于上博“可”字,应从廖说读作“诃”。“诃”见于《上博一·孔子诗论》:“其诃申而易【2】”、《上博一·性情论》:“昏(闻)诃要(谣)【14】”、《上博五·弟子问》:“有戎植(持)其(耨)而诃安(焉)【20】”、《上博五·三德》:“平旦毋诃,晦毋诃【1】”、《上博五·三德》:“登【11】丘毋诃【12】”等简,皆读作“歌”,李守奎指出“诃”当即楚之“歌”字,与《说文》“诃”同形。
“诃”字见于《说文·言部》:“诃,大言而怒也。从言、可声。”(卷三上),而“歌”字见于《说文·欠部》:“歌,咏也。从欠、哥声。謌:或从言。”(卷八下)根据楚简“诃”字的读法以及《说文》“歌”有异体“謌”,应从李说视“诃”为楚简“歌”字,与与《说文》“诃”同形异字,是《说文》“謌”字的异体。
因此,《上博三·周易》【14】的“可”字,可能以其为“诃”字声符而通假为“诃”字,等同于阜阳本“歌”字,与今本“盱”字义近。至于廖说以《周易》以“诃”(歌)为本字的说法不确,今本、帛书本为一个版本,《上博》本、阜阳本为另一个版本,两个版本之间无本字的问题,这样的思路可能较符合当时《周易》流传的情形。
(二)通假为“兮”
《上博八·桐赋》、《上博八·有皇将起》、《上博八·鶹鷅》中,“可”字读作“兮”的大量字例,在楚简中是特殊的现象。
此三篇韵文惯于下句之末使用“可(兮)”,《兰赋》共160字,“可”字一见,读作“兮”;《桐赋》共172字,36句,偶数句句末用“可”字,《有皇将起》共186字,约28句,每句句末皆有“含可(兮)”,其中四句使用了“也含可(兮)”;《鶹鷅》仅存45字,约8句,每句句末皆有“含可(兮)”。
四篇简文中的“可(兮)”、“含可(兮)”、“也含可(兮)”,皆作为语气词使用,曹锦炎先生进一步指出“含可(兮)”一词,“相当于现代诗歌中的‘哎呀’。本篇使用双音节语气词‘含兮’,在楚辞中属首见”。
“可”字读作“兮”的用法,《桐赋》整理者指出可与马王堆帛书《老子》“渊呵(兮)似万物之宗”、“荒呵(兮)其未央哉”、“儽儽呵(兮)若无所归”、“寂呵(兮)寥呵(兮)”等相互参看;魏慈德进一步指出此处“可”字所读的“兮”非属支部字,应是从“ㄎ”得声,古音属溪母歌部,方与“可”字音近通假。
从此类作为语气词的“可”字用法反观《楚辞》中的“兮”字,其读音应重新审虑,读作歌部字是较符合当时的语音现象的。
(三)通假为“奇”
“可”,整理者读作“奇”,而无说(页261),陈剑从之;高佑仁从此说,并指出“奇士”最早见于《前汉书》、《后汉书》。
刘钊讨论《包山》简时,指出:
“奇”字以“可”为声,故从“奇”得声的字,又可从“可”作。如字书“”又作“”。古玺“骑”字作“”,古陶文作“”。古玺“觭”作“”,皆为“奇”、“可”用为声符时互换之例,从这一点出发,可将“”字释为“”。“”字见于《集韵》、《类篇》等书。在简文中用为人名。
可作为整理者之说的补证。先秦两汉多“○士”之称,如“材士”(《墨子·备水》)、“智士”(《管子·法法》)、“志士”(《孟子·滕文公下》)、“勇士”(《孟子·滕文公下》)、“谋士”(《墨子·号令》)、“权士”(《六韬·龙韬》)、“游士”(《国语·齐语》)、“贤士”(《国语·齐语》)、“术士”(《韩非子·人主》)、“锐士”(《六韬·临境》)、“武车士”(《六韬·武车士》)、“武骑士”(《六韬·武骑士》)、“死士”(《尉缭子·武议》)、“战士”(《尉缭子·武议》)、“智士”(《三略·上略》)、“义士”(《三略·上略》)等。
不过,其实古籍有“可人”之语,指才德之士,如《礼记·杂记下》:“其所与游辟也,可人也。”唐·孔颖达·疏:“可人也者,谓其人性行是堪可之人也。”《三国志·蜀志·费禕传》:“君信可人,必能办贼者也。”等皆是。在本字能读通即毋须通假的前提之下,本简“可士”之“可”也有读作本字的可能,“可士”指才德美好之士。唯目前未有进一步的证据,本文仍从整理者之说。
本文讨论了《上博》“可”字的用法,包括读作本字、惯用通读、通假它字等,读作本字的“可”数量最多,意义亦繁,不过需注意释读时应避免仅以“能够”解释所有文句。
再者,“可”通读为“何”,因其读法固定,本文归之于惯用通读,正如陈斯鹏指出“{可}和{何}都可看作‘可’的习用读法”;而目前可见通假它字的“可”字,有通假为“诃”、“兮”、“奇”三字。文后并附《上博》“可”字文例,敬请诸家参考。
(一)读作本字
《上博六·竞公疟》:“可因于民者【5】”
《上博二·容成氏》:“九邦者亓(其)可逨(来)虎介(乎)【47】”
《上博三·周易·无妄》:“可贞【21】”阜阳本、帛书本、今本作“可贞”。
《上博七·凡物流形》:“操之可操【甲19】”
《上博一·缁衣》:“则行不可匿【17】”
《上博一·缁衣》:“死不可敓名【19】”
《上博一·性情论》:“弗养不可【38】”
《上博二·彭祖》:“述(怵)惕之心不可长【6】”
《上博二·彭祖》:“…之谋不可行【6】”
《上博三·仲弓》:“不可(弇/掩)也【10】”
《上博三·周易·蛊》:“不可贞【18】”帛书本作“不可贞”,今本作“不可贞”。
《上博三·周易·颐》:“不可涉大川【25】”帛书本佚,今本作“不可涉大川”。
《上博六·用曰》:“而亦不可逃【11】”
《上博六·用曰》:“而亦不可□【4】”
《上博六·用曰》:“而亦不可沽(固)【19】”
《上博七·武王践阼》:“溺于人不可求(救)【甲8】”
《上博六·用曰》:“既出于口,则弗可悔【12】”
《上博一·缁衣》:“不可不敬也【12】”
《上博三·仲弓》:“是古(故)又(有)司不可不先也【9】”
《上博一·缁衣》:“可言不可行【16】”
《上博一·缁衣》:“可言不可行【16】”
《上博一·缁衣》:“可行不可言【16】”
《上博一·缁衣》:“可行不可言【16】”
《上博一·从政》:“可言而不可行【甲11】”
《上博一·从政》:“可行而不可言【甲11】”
《上博一·性情论》:“唯人道为可道(导)也【35】”
《上博一·性情论》:“唯人道为可道(导)也【8】”
《上博一·性情论》:“凡人情为可兑(悦)也【21】”
《上博五·弟子问》:“未可胃(谓)(仁)也【附】”
《上博五·融师有成氏》:“疐(实)则可矛(侮)【5】”
《上博五·融师有成氏》:“勿(物)斯可惑【6】”
《上博五·弟子问》:“死不顾生可言乎其信也【8】”
《上博一·性情论》:“句(苟)毋大害,少枉内(纳)之,可也;已则勿(复)言也【31】”
《上博二·从政》:“…之人可也【甲19】”
《上博六·用曰》:“而弗可矣【7】”
《上博五·姑成家父》:“不可【3】”
《上博九·邦人不称》:“不可!必以帀(师)【4】”
《上博三·周易·谦》:“可用行帀(师)【13】”阜阳本、帛书本缺,今本作“利用行师”。
《上博一·性情论》:“亚(恶)之而不可非者【24】”
《上博一·性情论》:“非之而不可亚(恶)者【24】”
《上博一·缁衣》:“此言之砧不可为【18】”
《上博六·用曰》:“良人可思【15】”
《上博八·成王既邦》:“童=光=(童光,童光)亓(其)昌也,可(旗-期)而须也【15】”
《上博二·容成氏》:“如是而不可【39】”
(二)通读为“何”
《上博一·孔子诗论》:“又城(成)工(功)者可(何)女(如)【5】”
《上博一·孔子诗论》:“女(如)此可。斯雀之矣【27】”
《上博二·鲁邦大旱》:“……之可(何)才(哉)【2】”
《上博二·鲁邦大旱》:“亡(无)女(如)庶民可(何)【6】”
《上博三·周易·随》:“可(何)咎【17】”帛书本作“何咎”,今本作“何咎”。
《上博三·仲弓》:“敢昏(问)为正(政)可(何)先【5】”
《上博三·仲弓》:“夫先又(有)司为之女(如)之可(何)【8】”
《上博三·仲弓》:“女(如)之可(何)【10】”
《上博三·仲弓》:“敢昏(问)道(导)民兴惪(德)女(如)之可(何)【11】”
《上博二·彭祖》:“臣可(何)埶(艺)可(何)行【1】”
《上博二·彭祖》:“臣可(何)埶(艺)可(何)行【1】”
《上博三·彭祖》:“可(何)丌(其)宗(崇)【4】”
《上博四·柬大王》:“梦若此,可(何)?【10】”
《上博四·柬大王》:“此可(何)?【11】”
《上博四·柬大王》:“王事可(何)【17】”(以下缺)
《三德》:“倗可(何)新(亲)才(哉)【17】”
《上博六·庄王》:“囗逡(后)之人几可(何)保之【2】”
《上博六·申公臣灵王》:“可(何)敢心之又(有)【9】”
《上博九·邦人不称》:“可(何)以帀(师)为【5】”
《上博二·民之父母》:“敢闻(问)可(何)胃(谓)『五至』【3】”
《上博二·民之父母》:“敢闻(问)可(何)胃(谓)『三亡(无)』【5】”
《上博二·容成氏》:“百姓亓(其)可(何)辠(罪)【48】”
《上博四·曹沫之陈》:“为和于邦女(如)之可(何)【20】”
《上博四·曹沫之陈》:“为和于豫(舍)女(如)之可(何)【22】”
《上博四·曹沫之陈》:“为和女(如)可(何)【35】”
《上博四·曹沫之陈》:“为义女(如)可(何)【36】”
《上博五·鲍叔牙》:“是可(何)也【竞2】”
《上博五·季庚子》:“青(请)昏(问)可(何)胃(谓)(仁)之悳(德)【2】”
《上博五·君子为礼》:“敢问可(何)胃(谓)也【4】”
《上博五·三德》:“倗(凭)可(何)新(亲)才(哉)【17】”
《上博六·王子木》:“此可(何)【5】”
《上博六·平王问郑寿》:“及含(今)可(何)若【5】”
《上博七·武王践阼》:“毋曰可(何)愓【甲8】”
《上博七·武王践阼》:“毋曰可(何)戋(残)【甲9】”
《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可(何)也【甲8、乙7】”
《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君人者可(何)必安(然)才(哉)【甲8、乙8、甲9、乙9】”《上博七·凡物流形》:“(吾)女(如)之可(何)思(使)(饱)【甲7、乙6】”
《上博八·志书乃言》:“邦人亓(其)胃(谓)之可(何)【2】”
《上博九·举王治天下》:“凥(居)寺(時)可(何)先【24】”
(三)通假它字
1. 通假为“诃”
2. 通假为“兮”
《上博八·桐赋》:“喿(燥)亓(其)方茖(落)可(兮)【1】”
《上博八·桐赋》:“亢亓(其)不弍可(兮)【1】”
《上博八·桐赋》:“则不同可(兮)【1背】”
《上博八·桐赋》:“木异类可(兮)【1背】”
《上博八·桐赋》:“民之所好可(兮)【2】”
《上博八·桐赋》:“木一心可(兮)【2】”
《上博八·桐赋》:“非与从风可(兮)【2】”
《上博八·有皇将起》:“囟(思)游于忎(仁)今可(兮)【1】”
《上博八·有皇将起》:“若余子力今可(兮)【5】”
《上博八·有皇将起》:“日月卲(昭)明今可(兮)【5】”
《上博八·有皇将起》:“胶膰秀(诱)余今可(兮)【6】”
《上博八·有皇将起》:“胶膰之腈也今可(兮)【6】”
《上博八·有皇将起》:“能为余拜楮柧今可(兮)【1】”
《上博八·有皇将起》:“鹿(从)凥(居)而同欲今可(兮)【4】”
《上博八·有皇将起》:“又(有)不善心耳今可(兮)【4】”
《上博八·有皇将起》:“莫不弁(变)改今可(兮)【4】”
《上博八·鶹鹂》:“子遗余娄(鶹)栗(鷅)今可(兮)【1】”
《上博八·鶹鹂》:“娄(鶹)栗(鷅)之止(趾)今可(兮)【1】”
《上博八·鶹鹂》:“娄(鶹)栗(鷅)之羽今可(兮)【1】”
《上博八·鶹鹂》:“子可(何)舍=(舍余)今可(兮)【1】”
《上博八·鶹鹂》:“不戠(织)而欲衣今可(兮)【2】”
3. 通假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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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文中各种标注符号太多,为避免混乱,文后参考文献不在文中引文后标注。)
(责任编辑:李俊丹 校对:朱艳红)
K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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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030(2014)02-0071-14
2014-03-10
何昆益(1974—),男,台湾高雄人,慈济大学东方语文学系助理教授;吕佩珊(1980—),女,台湾高雄人,慈济技术学院通识教育中心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