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生命观的解脱之路

2014-04-07 18:33董晓红
关键词:庄子万物生命

董晓红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安徽 亳州 236800)

一、庄子生命观对自然的超越

道家在谈论生命时,往往把生命个体的存在本质与自然环境一起融入“天”的概念里,在庄子的思想里,人是自然万物之一,“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庄子·秋水》)。“天”是生命与自然的有机结合,这使得庄子的生命观归属于生命自然观,将生命的本原、本质、存在方式都归属于自然,将生命自然始终紧密结合在一起,继而从善待生命的角度倡导人与自然的和平相处。

(一)生命来源于自然

在庄子眼里,“道”是存在于宇宙大化流行中生生不息的生命力,万物生成的过程自然包含着各种生命状态,这种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展现自身的过程就是显现宇宙万物生成过程,庄子在继承老子“生命源于自然之道”的生命本源观的基础上,认为“道”是生命产生的最终根源,自本自根、生化万物,人的生命是“道”化“气”,“气”聚“形”的结晶,认为“道”化生万物的途径就是通过“气”的聚合变换,所以,自然之气是生命生成的物质基础,这就使得生命与自然有了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这也是庄子生命观的逻辑起点。

生命源于自然决定了生命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天地相合、以降甘露,生命才有不竭之源;枝繁叶茂、硕果累累,人类才能生存,天地万物是生命的依托者,庄子也认为人类生命最理想的状态就是享受自然的怀抱,“就薮泽,处闲旷,钓鱼闲处,无为而矣”。

生命与自然又有着同源性,庄子称为“人与天一”,因为人与天同源于“道”又同化于“气”最后同成于“德”,这是一种“天人合一”论,是天与人的亲和性,决定天与人只有相互协调才能共存共荣。

(二)生命的本质是自然

庄子认为,人的本性是道性的体现,道性是生命的本然性,这种“道”的本性就是自然,即所谓“道法自然”,庄子主要从生命的本然性及人的生命与万物的有机联系中分析人的生命本性的,是以宇宙为参照,以自然为价值尺度来考察的。这是一种超越本能的终极意义上的理性观照的结晶。具有了“朴”与“真”的基本内涵,以“素朴”“质”“真”“天”等概念去诠释自然意蕴。在《庄子·马蹄》中提到“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只有内在的自然的本性才是生命的本真之性。

生命的自然本质就其个体而言,生命的归宿就是死亡,而就整个生命群体而言,生命的归宿存在于子孙繁衍中,这也是儒家的观点,但庄子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认为人的生命最终归宿是被纳入宇宙万物的大化流行之中,是自然现象,如春夏秋冬四季更替,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物化”现象,从而,在庄子那里,生命的结束有具有一种永恒性,在自然中得以永生,生命之根在自然之“道”中得以存续,即生命“生于道”“复于道”。

(三)生命何以超越自然

在庄子眼中,“要做到一切顺乎自然,避免与外界事物产生矛盾、冲突 ,就能避免许多危害,才能全身养生,用顺的办法来处世,因循与事可得安然……因和顺都是要秉承事物的本来之道,而随其变化与发展。”[1]“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庄子彻底地发挥了老子“道”为生命之本的思想和解释。老子讲“道可道 ,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老子·一章》)“道”是先于天地而存在的,可被称为万物之母。“道者,万物之奥。”[2]“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3]199“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3]323“故通于天者,道也。”[3]320既然人的整个生命形态包括身体与精神意识都由“道”所赋予,那么生命的出现与消失也是随着“道”的变化而变化,“道”既然是万物之源,也应是万物变化之根本准则。

把个体生命与自然生命合而为一,应以顺应自然的态度对待生与死的自然发生过程。“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庄子·刻意》)不过,庄子也难免会感叹“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之大哀乎?”(《庄子·齐物论》)而这正是他逐渐认识到生与死都是自然现象的过程,万物齐同,生死一如。“死生存忘之一体。”《庄子·大宗师》“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生死本无界,顺其自然,方能消除对死的恐惧与痛苦,从而从中得到解脱。庄子妻死的“鼓盆而歌”正是他认为死是回归自然的表现,认为死生只不过是一种自然现象,如一年四季之运行。庄子所高扬的“真人”就在于不仅不为功、名、利、禄所动,更能做到“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庄子·养生主》),郭象注《齐物论》中“玄通合变之士,无时而不安,无顺而不处,冥然与造化为一,则无往而非我矣,将何得何失,孰生孰死哉!”只有立足宇宙观生死,“故生时乐生,则死时又乐死矣。”(《庄子·齐物论注》)方能认识到“所在无不适志,则当生而系生者,必当死而恋死矣。由此观之,知夫在生而哀死者误也。”(《庄子·齐物论注》)面对死亡,超然达观、不动心情,摆脱物欲所累,做到“物物而不物于物”。

二、庄子生命观对社会的超越

人类生存在两个环境之中: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这两大环境本是可以相统一的,然而在庄子的时代背景里,社会与自然产生了明显的对立,肆意的战争使自然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人的生命精神也遭到了严重的摧残,在此情况下,庄子对社会制度进行了严厉的抨击,着力从生命与自然必然联系的角度去构建既尚天道也重人道的生命观。

(一)生命与社会

人的生命精神分自然和人文两个方面,人类的自然本性决定了人类可以创造人文,发展文明的,但在庄子当时的环境中,人们戴着仁义礼法等文明的面纱疯狂追逐身外之物,自然与人文产生了严重冲突,在庄子看来,人既然是宇宙万物的一分子,这决定了人与自然的天然性联系,必须在“天道”的支配下生存。

庄子主张自然主义的人性论,主张人应顺自然,顺天道,共同遵循自然规律,但由于人是存在于社会之中,人道就存在于具有社会性主体的人的活动之中,所以,人道就不能与天道的内容完全相同,比如四时更替、晦明之变属天道内容,而贵贱有序、男耕女织等属人道内容,人与自然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人与社会的各种因素有必然的联系,但人作为社会性活动的主体决定了人道与人类社会的密不可分。

庄子的无为思想也是在深刻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后形成的。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不可能一直像自然万象一样盲目地生活,需要理性的自觉,发挥超越自然的特长来改善自己的生存状况,所以庄子也强调人的能动性在自然原则中的运用,但所强调的遵循自然法则的“为”就是“无为之为”,将无为建立在主体理性自觉的基础上,使无为自由的状态向自为状态转化,这正说明了人具有不同于一般自然存在物的主体性特征。

(二)生命何以超越社会

庄子的人生哲学主要源于对现实人生困境的感悟,在他所处的动荡的时代里,对世界的绝望可想而知,在绝望的背后庄子选择了“安时而处顺”的态度,尽管不甚完满,但至少他寻到了无奈之后的心灵宁静,自由与逍遥。

“且夫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此古之所谓县解也。而不能自解者,物有结之。”(《庄子·大宗师》)庄子身处世界之中,无法逃避腐朽的社会制度对人所造成的摧残,是非与善恶、美丑显而易见,而自己又是无能为力,只有求得精神上的自由、解放。于是庄子提出了“心斋”:就是心完全的虚静恬淡,“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不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庄子·人间世》)通过“心斋”消除内心的“是非善恶”感,从而消除自己的痛苦。社会险恶之时,如何缓解生存的压力与命运的无常,只有“安时而处顺”,方能“哀乐不能入”(《庄子·养生主》)。

庄子的安命观尽管有着宿命论的成分,但也充分体现了他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寻求精神的解放,值得我们在心浮气躁时好好借鉴,庄子也并非一味的、毫无来由的顺从一切,他是在“不失己、不失尊严、不失自我”的前提下去顺应的,“外化而不内化”(《庄子·知北游》),在大千世界中严格保持自己的人格,不失原则,不卑不亢。“审乎无假而不与物迂,命物之化而守其宗也”(《庄子·德充符》),达到光明而高尚的真正的内心平静。

庄子生活在战国中期,社会动荡、诸侯割据、连年征战,生活的安宁只是梦想而已,另一方面,人们又在争权夺利、物欲横流,丧失着人之为人的本性与尊严,庄子面对着这种沉沦与堕落,在异常悲愤之余唯有寄托在精神之上寻求自由。甚至在这一方面凸显了死亡的价值,如果“终身役役而不见其功”,死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如果人之生与忧俱在,久忧不死,漂泊无定,死亡有何尝不是一种皈依!但这并非是一种倡导死亡的行为,而旨在消除人类对死亡的恐惧,并非与珍惜生命相矛盾。在《庄子·盗跖》篇中,庄子就批判了伯夷、叔齐、鲍焦、申徒狄、介子推、尾生等六人“自残生命、离名轻死”的不重生命之行,要达到精神的自由并非要以绝对的好与坏来评价生与死。

三、庄子生命观对自我的超越

生老病死,爱恨情仇,种种哀乐之情与利害之欲可以说与生俱来,这是人在本性上自己为前行所开拓的难以逾越的鸿沟,这种障碍就是自我之困。

(一)对自我的认识

庄子理性地对待生死,忧惧无益,他一再称羡“终其天年”的生灵,将自我融入自然万象,以求自由、健康、恬适,他认为沉溺于权利名色便会误入歧途,丧失自我,就会是可悲的人生,诚然,对世俗社会的险恶妄为个人是无能为力,但是重要的是应该肯定生命是属于自我的,思维的取向和心理的调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我,主要能摆脱世俗关系和观念的羁绊,善待自然赋予自己的生命,心灵才能遨游于自由快适的精神活动领域,能够“与造物者游”(《庄子·大宗师》),“游于物之初”(《庄子·田子方》),“独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天地》)。

庄子执着尊重个性,维护天性和自我的独特价值,“势为天子,未必贵也;穷为匹夫,未必贱也。贵贱之分,在行美恶”(《庄子·盗跖》),反对随波逐流,“适人之适”(《庄子·大宗师》),主张“自适其适”(《庄子·骈拇》)以至于“忘适之适”(《庄子·达生》),而且指出“性长非所短,性短非所续”(《庄子·在宥》),推崇“大圣治天下”,从而使人民“皆进其独志”(《庄子·天地》)。

庄子同时也强调“百家众技”,“皆有所长,时有所用”,承认学术思想各有千秋,并不唯我独尊,这是一种观念态度和自我内在的精神追求。

(二)超越自我

庄子认为“若一志,无听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庄子·人间世》)只有排除“成心”干扰,才能凝气聚神,以“庖丁解牛”为例,意志不专,就无此安心定神之境界。以“心斋”体道,“喜怒哀乐不入于胸次”(《庄子·田子方》)。其所谓“率情”认为“恶欲喜怒哀乐,六者累德者也”(《庄子·庚桑楚》)。

庄子的“率情”并非否定一切人之情感。“庄子无情之说,不是寂灭之谓,只是任吾天然不增一毫而已,可见庄子与佛学之不同。”(《南华经解·德充符》)只是反对为情所困,为物欲所困,认为“今世俗之君子,多无身弃生以殉物,岂不悲哉!”(《庄子·让王》)杜绝以己之情为所欲为,以个人好恶为标准去判定自己的行为,迷失自我。“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庄子·德充符》)此所谓“忘我”“忘情”“率情”。

庄子的这种超越之境也充满着对苦难时代的终极关怀,个体生命无法扭转世道的险恶,对惨无人道的统治者也曾发出深刻的抨击,否定政治反抗黑暗,“举贤则民相轧,任知而民相盗。之数物者,不足以厚民。”(《庄子·庚桑楚 》)沿承了老子的“无为而治”,一方面,视人与自然界是对立统一的,行为的道德功利目的应该摈弃了自身的自然状态,所以说“命有所成,而形有所适,夫不可损益”(《庄子·至乐》),另一方面,“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庄子·在宥》)要安民自然之情,方能得以天下太平。

庄子认为“人心险于山川,难于知天,天犹有春秋冬夏旦暮之期。人者厚貌深情;故有貌厚而益,有长若不消有顺怀而达,有坚而缦,有缓而纤;故其就义若渴者,其去义若热。”(《庄子·列御寇》)庄子深刻地认识到无法超越自己是人类最难以克服的弱点,人的一切困苦、纷争都源于人类自身叵测的内心世界,庄子力求“与天为徒”达到身心自由,以“真人、神人、至人”为理想人格的典范。

(三)超越之境界——逍遥

《逍遥游》位于《庄子》内篇之首,其逍遥是游于尘世之外,无何有之乡,无极之野,是追求精神的超越,摆脱现实的精神束缚。“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庄子·逍遥游》)正如《逍遥游》通篇带有恢弘之气,抒写宏大的志向,以鲲鹏为生命象征,活动在九万里的高空,巨大的形象孕育巨大的力量,能在邃远的空间自由活动,这种翱翔的姿态,正是人所渴望已久的。无论是形象还是力量、还是活动空间,人都是如此的渺小,总是不自觉将自己限定在有限的时空中。庄子通过对大鹏鸟的高度赞扬,蝉和小鸠对鹏的讥讽,转而深刻思考了大小之变,认识到物适其性,“众人匹之,不亦悲乎”,人各有所属,各有所归,应安民自然之情,各安其所,各尽其意,各守其职。

庄子从其理想出发,提出了“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的无所待的人生境界,不为物所累,不索求于社会,保持绝对自由的生存状态。“无己,去我顺物,无功,不求有功,无名,不求名声。”(曹础基《庄子浅注》)“在逍遥游境界,庄子遗世独立、‘独与天地精神往来’,毫不理会世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生活,精神空前升华而至于‘无己’‘无功’‘无名’:超越了物我‘齐物我’,超越了是非‘齐是非’,超越了死生‘齐死生’——‘以生为附赘县疣,以死为决痪溃痈’,超越了形体的局限和工具理性的范导 ——‘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显然,俗世林林总总的相对价值,已然被庄子超越。”[4]

庄子在历经惑其所惑、悲其所悲、梦其所梦、悟其所悟的艰难困苦后,终于寻觅到了人生解脱之道:“忘”。从“忘物”到“忘我”,使心灵处于空盈无对的澄澈中,甚至于生死消融,“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生不死。”(《庄子·大宗师》)进入绝对和谐之心境,主客、天人、物我、古今、生死消融为一,绝对和谐的心灵境界。现代学者冯友兰先生将这种精神境界称之为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天地境界”(冯友兰《新原人》),个体的自由超脱涵摄着与宇宙万物的整体和谐。达到了“天人合一”的高远之境:安静、恬适、逍遥、无待。

面对人类高度文明所带来的某些危机,尤其是现代人的浮躁之情,“庄周梦蝶”是否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呢?我们是否应在对生命的珍爱之际有超然物外、自然本真、安然自适的精神追求呢?

如果真能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宇宙万物中,与天地并生与万物为一,甚至超越生死之限与世俗之事,一如庄子“弊弊焉以天下为事”(《庄子·逍遥游》),还能为什么所累呢;与“道”合一,可获永恒不息的存在:“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庄子·养生主》)

[1]徐宇宏.忘生死而顺自然——《庄子》的养生之道[J].中国道教,2005(2).

[2]王弼.老子注[M]∥楼宇烈.王弼集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80:62.

[3]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09.

[4]徐春根.试论庄子的相对价值观及其超越[J].学术论坛,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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